周怡宝并没有遇到那群先前遇到的千金,想来她们从别的出口出去了。连亦琛给她挑了一条白色和一条蓝色的裙子,她穿在身上试了试,不张扬,也不显山露水,刚刚好,微微的衬出她玲珑线条的身子。
买完了衣服。
连亦琛便带着周怡宝驱车,去了一家精神病院。这家医院,是私立的,环境比公立的医院,好的多。连亦琛说,每个病人都有专职的陪护护士,周怡宝就知道医药费肯定价值不菲了。
周怡宝心里想着,这样一来,她欠了他的,更多了。
她有时候觉得自己特别奇怪,吵着闹着要出去工作,结果只做了小半个月,溜回了家中。自从辞职以后,陆弋阳给她发过短信,说是要将这小半个月的工资亲自交给她,她最终没有回复短信。她很感谢陆弋阳给了她一席之地,并没有因为她掰过他的胳膊斤斤计较,然而,是她自己,最终打了退堂鼓。
她想了很久自己为什么辞职,并不是因为李蓉蓉的缘故,而是,因为连亦琛不喜欢。明明想要保持距离,想要还给他欠了他的,却还是纠缠在一起,无法逃离。甚至越靠越近,甚至因为他的不喜欢,而最终离开了她和社会最后的一点联系。
她从来没有问过连亦琛,他希望将来的太太是个什么样子,工作,还是不工作,大抵,连亦琛是不希望太太出去工作的。
她这个人没什么爱好,不像其它的千金小姐,富太太一样,喜欢打麻将,一旦不打麻将,就心痒难耐。打麻将,是她最最没有消遣了,其中一种消遣方式,虽然,她曾经在京城里打麻将,打出了名号,却不代表,她热衷于打麻将。
她也不喜欢逛街,不喜欢买漂亮衣服。她在国外上学的时候,医学院的姑娘们,不管是国内的留学生,还是外国学生,都邀过她逛街,她推辞了很多次,少数的几次,一踏上逛街的路,她就开始哈欠连天,她被人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哪有女孩子不喜欢逛街,不喜欢买衣服,却热衷于把自己关在研究室里,和导师“疯子博士”天天搞学术研究的?大学几年间,大家说她,周小姐,不是在研究室,就是在去研究室的路上,她走路在看书,吃饭在看书,有时候还会抱着书睡觉。
她和宅女的生活差不多,宅女号称居里夫人,而她呢,不在寝室,就在研究室,几乎终日不见阳光。所以她的皮肤,挺白的。
吸血鬼很白,知道为什么吗?你几百年不晒太阳试试……。
一想起自己还在上学时候的事情,仿佛,就在昨天发生的一样。她一点都不觉得她的导师是个疯子,虽然他带着黑色的大眼睛几乎要把整张脸给遮起来,虽然他每天头发乱糟糟的就像是鸟窝,虽然他的身上永远都揣着无数支笔和便利条,现在想起来,她真是非常的怀念一起搞学术研究的日子。
这么多年来,她真是没有什么爱好,除了看书。她不知道,自己将来成为了连太太,又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其实,和现在差不多吧,她不会去参加无聊的酒会,也不会去听附庸风雅的歌剧,她只是多了一个身份。
这样也好,她可以慢慢的养精蓄锐,她等待着,能够有力量,慢慢折腾周逸飞的一天,以及,夺回老宅的一天。还有,她也能有力量,开始寻找,她失踪三年,下落不明的母亲。
一想到这里,她看向了身边牵着她走进医院的连亦琛,心里想着:连亦琛,谢谢你,给了我这么的勇气,和力量。
连亦琛首先找到了周娇娘的主治医生,询问了今天,周娇娘的精神状态,医生说适合探病,连亦琛才一手牵着周怡宝,一手提着一堆东西,走到了病房门口。
连亦琛说:“我先和看护护士打招呼,你在这等我。”说着,他便松开了紧握住周怡宝的手。
周怡宝点点头,满心期待的站在了原地。
连亦琛推开了门,又将门,轻轻的掩上。
周怡宝始终靠在墙边,百般聊赖的等待着,期间,她很想推开门进去看一看,但是,连亦琛已经说了,要她在这里等。她等一会儿就能进去了,何必多此一举。
这时候,对面的病房,一个人微微的从门里探出头来。
这里的走廊很长,长的看不见尽头,走廊的两边,是对着的病房。
病房的门,是雪白的,几乎和雪白的墙壁,融为了一体。如果不是病房的门,最上方有一个小小的窗户,初来乍到的人,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墙,哪里是门。
那个人的头发很长,黑色的长发里,夹杂着不少的白发,长长的头发,几乎盖住了脸。
周怡宝有些疑惑的看向了那个人,不是说,每个病人都有独立的看护护士吗?这个病人的看护护士哪去了?好奇怪,那个人,好像一直在盯着她。
只见,那个人忽然从门里伸出了一只手,手指勾了勾,像是在和周怡宝招手,要她过去。
周怡宝站定,那个人,真的好奇怪。
她并不是一个好奇心特别旺盛的人,她从来不去问自己不该知道的东西,如果别人想说,她就听着。然而,她总觉得那个人,很熟悉,会是谁呢?她很想走过去看一看。
于是,她笃定的走过去了。
仔仔细细的,慢慢的走了过去。
终于,她在那扇门前站定。那个人,一下子抓住了她的裙子。
那个人的那只手,指甲很长,长的几乎嵌进了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