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科幻未来>天赐福妻>第164章 去府城

时光荏苒,转眼就已经是第二年的初夏时分。

早在春节之后,二月中旬,孟蓁就在县城的孟家旧宅附近,买到了一座三进带东西跨院的大宅子。

二月末,他们一家和严振武一家,带着家里的所有下人搬了过去。

严振武两口子和他们乳名“馒头”的白胖儿子住了家里的东跨院,苏慎和孟启住了家里的二进院,孟蓁则是独自带着她的几个侍女,住到了与小花园相连的第三进院子。

除此之外,孟蓁还在县城买了两个带二进院的宽敞铺面,用来收取租金。

就在孟蓁他们搬家到三进大宅的第十二天,沈琴被沈老爷风风光光嫁给了她的定亲对象。

虽然沈琴没少坑沈老爷这个做爹的,但沈老爷最后到底还是对她心软了。

虽然这种程度的心软还不足以让沈老爷给她换个夫家,但却已经足够让沈老爷忍着心痛,为了沈琴送出自己的大半私房银子。

沈太太对沈老爷的举动一清二楚,但看在沈琴即将远嫁的份上,沈太太倒也没有和沈老爷因为这种事情较真儿。

不仅没有较真儿,沈太太甚至还非常大方的给了沈琴一套金镶红宝的首饰作为添妆。

沈琴对这套首饰觊觎已久,原本她还以为沈太太是不会把这套首饰送给她的,却不料沈太太居然赶在她出嫁之前,把这套她曾经想要弄到手里,但却次次都以失败告终的首饰给了她作为添妆。

她不知道的是,沈太太既不是看在她们所谓的“母女情分”上,也不是看在她爹沈老爷的面子上。

沈太太只是单纯地想要庆祝一下,自己总算是把沈琴这个糟心庶女给嫁出去了。

首饰这种东西沈太太不缺,如果一套首饰就能换得沈琴消停几日、安心出嫁,那沈太太很乐意舍了这套她其实并不怎么喜欢的华美首饰。

沈琴出嫁三个月后,孟蓁跟着严振武去了省城。

再过差不多两个半月,苏慎就要去府城参加秋闱了,孟蓁不想他近两年时间的刻苦攻读因为一些外在原因而白费,是以,她打算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苏慎提供最好的物质条件。

苏慎很感动。

他原本是想早点儿过去,和自己的其他同窗一起挤客栈的,但孟蓁却非常坚持。

用她的话说,钱挣了不就是用来花的么,他们家又不缺买宅子的那千八百两银子。

苏慎被孟蓁这副故意做出来的土豪模样给逗笑了,两人在笑声中达成一致意见,定下了去府城买宅子的事儿。

从宁海县去府城,坐马车要一天时间。

孟蓁把孟启托付给郝梦云照看,然后在天还没亮时,穿着一身男装,和严振武、木槿一起上了家里的马车。

赶车的是严振武新买的小厮顺子,这孩子今年十六岁,原本是六子手底下的一个小乞丐,因为颇有一些武学天分,为人又老实忠厚,所以严振武就把他要到了自己身边。

顺子倒是很喜欢自己的这个新身份,毕竟比起做乞丐,做小厮明显更能吃饱穿暖,也更受人待见。

而且随着他们年龄渐长,他们也不好总是再无所事事的在街头巷尾到处行乞——小孩子或许会有人可怜,十五六岁好手好脚的少年人,人家可不会再对你心软。

是以,六子这些年也在不断为自己那些年龄渐长的兄弟寻找新的出路。

那些适合做管理工作的,或者因为身体残缺无处可去的,六子基本都把他们留在了宁海县的“丐帮”里头,让他们或是负责管理那些新加入的小乞丐们,或是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轻省活计。

那些既没有管理才能,又好手好脚能够养活自己的,六子就会让他们去找些活计。

虽然身为乞丐,他们很难找到相对轻松的活计,但那些需要出大力气的活计,他们还是很有可能争取到的。

再加上孟蓁也收了他不少人手到自己庄子、铺子里头,这些人虽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技能,但却因为六子的悉心管理和培养,个个都品行过关、吃苦耐劳。

孟蓁让人带着他们,让他们边做边学,这些人虽然并不如何聪明,但却个个都学的十分认真。

是以,等到店里的伙计或者庄子里的老农,带着他们把全套流程都走一遍,他们就也顺理成章的能够拿起自己的那一摊活计了,倒是不至于让孟蓁做了赔本儿买卖。

相比起他们,顺子这种被严振武相中要到身边做小厮的,反倒是乞丐当中的少数派了。

“主子,孟大小姐,木槿姐姐,到城门口了。”黄昏时分,赶了一天车的小厮顺子,兴奋地扯着嗓子喊了这么一句。

孟蓁支起车窗,一眼就看到了正不断有行人进进出出的府城城门。

顺子赶着马车,排到了进城的队伍末尾。

马车随着车流人流缓缓前进了约么一刻钟时间,顺子总算轮上了交钱入城。

马车车门被身穿甲胄的兵士从外面打开,没一会儿,孟蓁就听到负责检查他们这辆马车的兵士大声说了一句“放行”。

顺子先是跟那人道谢,然后才挥起马鞭,缓缓把马车赶进城内。

天色不早,四人目标明确的直奔客栈。

客栈是严振武以往住过的名叫“顺来客栈”的百年老店,顺子在柜台那里要了两间上房,他和严振武一间,孟蓁和木槿一间。

马车则被店小二带去了客栈后院,那里会有人帮着他们喂马饮马。

四人安顿好行礼,简单洗去风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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