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产于大青山最西端,是马中圣品,不惧戎羯狼骑,脚程远超普通乌骓和赤骅,甚至与马王不相上下。然而天马野性难驯,极少有人能够将之作为脚力,更不用提带到战场上——刀枪之光只会让天马更加发狂。
天马行踪隐秘,且成群结队,即便军队前去,也未必能制服它们。故而现今世上所有的带着天马血统的良驹,都是在马**配时节,牧民在大青山下放养的母马所产。相比天马而言,这些马温顺许多,速度却也减弱了许多。自然,混血的马继承了母马胆小的弱点,惧畏狼骑,也惧畏猛兽,甚至有些连人都怕。
混血马的价格介于一般军马和良驹之间,而天马则为天价,却一直有价无市。而此刻见到这如野兽般被关在木笼之中的天马,韩枫才瞬间明了。
天马体型巨大,凶性未泯,远居于大青山最西——这一切一切,都说明天马原本就并非“山这边”应有的生物。它本就是野兽,它是属于山的另一边的怪兽,与雪雕等等同出一源,只是不知为何,遗落于此,成为了人们既想得到却又恐惧得到的异物。
韩枫默默地吸了一口气:圣城的石雕只有他和明溪见过,詹仲琦或许知道一星半点,却不足以让他联想到这许多。至于柳泉……他更加猜不到天马本是不该出现的动物,那么此时此刻,他将天马带过来,又有何用意?
用作交换,无他。
看着那匹黝黑如无月之夜的天马,韩枫摇头道:“这于我们无用。”
“无用?”柳泉挑眉道,“你若有天马,就不必害怕戎羯人。”平沙城背后就是戎羯人成千上万的狼骑,那也是平沙城除本身守军外,最大的助力。倘若锋关芒城的骑兵配上天马,必将成为狼骑的劲敌,甚至将成为全天下最强大的骑兵。
当然,这一切都存在一个前提:亦即天马能被驯服。
所以韩枫依旧摇头,同时伸手点了点木笼:“你带它来,都要用笼子。”言下之意,即便是抓住了天马的北代,也没有驯服它的法子。
柳泉道:“北代无法,西代却有。确切地说……是皇兄你有法子。”
柳泉点得已算透彻,韩枫看着微露敌意的芒侯和满面笑容的詹仲琦,心中缓缓浮现出柳泉所指的那个答案。如果说有什么人能够驯服天马,唯有以马为友,终生与马相伴的希骥山下护马人。而北代因为盗取赤骅一事与他们彻底翻了脸,自己却和他们之间有九灼牵绊……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非己不可。
柳泉说得模糊,韩枫也不打算在芒侯面前全盘托出。两人心有灵犀地对视了一眼,韩枫道:“你有多少天马?”
柳泉道:“数以万计。天马群我们已经找到,但要把它们全都带出来,却并非易事。天马于北代无用,最多能将具体地址告诉西代,却总不能白花力气助你们抓它们。除非……”
“给粮。”芒侯朗然开口,“哈哈,北代真是打的好主意。从锋关芒城往大青山去,中间要翻越有天险之称的南长门,自然不如平沙兵走两山夹道来得轻松。这个地址,不知柳帝打算卖多少钱?”
柳泉“哈哈”笑道:“谈钱岂不俗气?一万石军粮足矣。此外,我平沙兵前往大青山这一路的花销,也要劳烦芒侯帮忙。”
眼见两人谈得入港,芒侯却没料到韩枫竟然横插了一杠:“且慢。朕愿再加五万石军粮,不需平沙兵出力帮着降伏天马,只愿换离都一城!”
这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提议,就连柳泉也变了脸色。他愕然沉默,瞪大了眼珠子盯着韩枫,问道:“你要离都?”
“对。”韩枫回道。他平静地看着脸色发白的芒侯,旋即将目光移到詹仲琦身上。
詹仲琦脸上仍是谁也捉摸不透的笑意,他捋着假胡子,脸上透着得意洋洋的荣光——这笑看在韩枫眼中,只觉心中温暖。
在场这么多人,除了柳泉以外,或许唯有詹仲琦知道他为什么要离都。
并非是故乡难舍,他要离都,更多地是为了离都西北的铁矿。即便有火雷助阵,寻常的士兵仍需要精良的武器,平沙城本身便有矿藏,离都的铁矿对他们来说无外乎锦上添花,但对只有金银的锋关芒城却至关重要。更何况离都毗邻大青山之西,甚至算得上扼守大青山和长门山之间的要道,倘若平沙兵占据离都,天马就算给了锋关芒城,也可以随时掐断天马运送的道路。
五万军粮,足以让本就不宽裕的锋关芒城捉襟见肘,但这并不是一笔亏本的生意。
而两国谈判,一国帝王既然开了口,便是芒侯也只得暂且听从……似乎是察觉到酒席上气氛紧张,天马“夜”在木笼中愈发不肯消停,它不停地喷着鼻息,踱着步子,让木笼晃来晃去,也让它周围的人紧张兮兮。
詹仲琦适时地开了口:“离都如今只是空城一座,而能否降伏天马,对我们来说还是未知。六万石军粮,这不算亏啦。北代难道还不满足吗?”
“兹事体大,还待商榷。”柳泉面无表情地应付了两句,无论如何,离都都算是北代的领土,没有邢侯的同意,他纵以帝王之尊也不敢轻易下这个决定。
韩枫莞尔道:“是该好好考虑。贤弟不如先回驿站休息?”
“也好。”柳泉说话间便起了身。起身时,他明显身子一晃,仿佛因为体力不支,而韩枫却看得清楚,他的嘴角竟隐约渗出了血丝。
柳泉的举止迟缓了许多,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