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斜,天边晚霞如被刺破了的汁液,浓浓地宣染着金红色的光晕,在在浓密的山间里,撒下奇色异景。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身穿短打粗布衣裳,手上提着一个小包裹,及一个竹篮子,正轻快地往山上奔去。
三月里虽说天气还较阴冷,但小男孩跑了十几里地下来,手上又久提着物品,额上已见薄汗,依男孩这样的年纪与体质,应该是累到极至,但他却不显疲劳似的,脚下生风,从官道上拐进一羊肠小道,接下来的道路越发偏僻,但小男孩似乎熟门熟路,翻过了两座山头,跨过小溪,不远处影影出现一处茅草屋,抹了额上的汗,脸上露出兴奋的色彩。
茅草屋渐渐近了,熟悉的半人高的篱笆脚下,晒着好些山草药材,小男孩冲进茅屋,边奔边叫,“姐,我回来了。有大好消息。”兴冲冲地进了进去,发现自己的姐姐正蹲地上,不知在干些什么,“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小声些,别吵醒了病人。”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斜里杀出来,手上还端着个木盆,盆子里是一盆浓浓的血水,“拿出去倒了。”
小男孩看了这血水,吓了一大跳,又看了看躺在草席上那个用冷淡的眸子盯自己的少年,又见这人脸上全是擦伤,神情萎顿,头发凌乱,估计是受伤了,但这人却一点病人的自觉都没有,反而高傲至极地盯着自己。
光凭第一眼,王锦玉就讨厌起这家伙来了,瞪了那少年一眼,端了血水出去倒了回来,又折回屋子里,“姐,这人怎么了?要死了吗?”
少年恶狠狠地瞪过去,敢诅咒我?活得不耐烦了是不?
“受伤了,从前边溪水边捡回来的。”王锦绣回答,“大呼小叫的,城里头又发生了什么大喜事?”
王锦玉道:“嘿嘿,当然是大喜事呀,姐,你知道吗?那谨阳侯世子顾东临听说今儿个去狩猎,被仇家寻上,哈哈,姐,你说是不是大喜事?”
王锦绣吃了一惊,停下手头的动作,“那混蛋被仇家给杀了?”
“嗯,八九不离十了。”锦玉高兴得手舞足蹈,“姐,这个祸害死了,咱们总算不必东躲西藏了。”想着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姐弟过着比野人好不到哪儿去的日子,就一肚子火,“那混蛋死的好,死的好,老天有眼,哈哈……”
王锦绣拿了木盆开始淘米,闻言也忍不住道:“那人真的死了?”
“我也不大清楚,好像听说这败类去狩猪,在路上遇上仇家,身边的护卫死的死,伤的伤,而那家伙好像也被砍了一刀,纵马给逃了。不过,我想那家伙一向娇生惯养的,哪受得住那一刀,应该活不成了。”想着那顾东临昔日的恶形恶状,又咬牙切齿地道:“那该死的姓顾的,害得咱们好苦,可惜我却不能替爹爹报仇,手刃仇人。哼,不过他若是落到我手里,我一定要把他整得死去活来,活来死去。”
一阵轻咳声响来,王锦玉瞪向声音来源,只见这少年蓬头苟面,脸上有着好多道擦伤,身上衣裳也滚着烂泥和血迹,看着好不狼狈,不由露出嫌恶的表情,对姐姐说:“姐,你忒好心了,咱们现在养活自己都成问题,还有空拯救别人。”
王锦绣道:“身为医者,救死扶伤本是天职。哪有见死不救的道理?”她今早上山采药回来,在一处溪水边发现了此人,躺在地上,一手捂着腰侧,一手捂着胸口,正惊讶又惊恐地望着自己。当时她也瞧出这人伤势较重,尽管心中不情愿,但身为医者,也不能当真见死不救。
王锦玉又瞪了这少年一眼,那少年似乎有些心虚,不敢与他直视。
看这人穿的破破烂烂,偏还摆出一副高傲至极的模样,现在又露出心虚的表情,看来是襄中羞涩,估计这回又白忙活一场了,王锦玉心头冷哼一声,又对姐姐道:“那顾东临听说现在下落不明,又身受重伤,此人一向娇养惯了,估计离了侯府的家丁,便是废人一个了。真希望侯府的人找不到他,就让他死在外头好了。”
那受伤的少年又怒瞪着他,但王锦玉只顾着高兴,压根没有注意到他。
王锦绣也觉得这少年反应忒奇怪了,不过因为高兴,所以也没怎么注意他,只是跟着笑道,“这人受了伤,肯定要找大夫的,但愿被他找到的那些大夫都是庸医。”虽说大庆朝医辽水平已大有进步,但金陵城里的医辽条件也相对落后不少,那顾东临虽是侯府世子,娇生惯养不说,伤口一旦处理不慎,便会要人命。
男孩跺脚,“姐,我听人讲,侯府也正派人四处找那败类的下落,赏金已高达一千两银子。如今已过去了两天,仍是没有动静,所以呀,我想那混蛋肯定已经死到外头了。”
王锦绣哼道:“只是中了一刀而已,你怎知那人会死?”
“去年里正儿子与人斗欧,被砍了一刀,不也死了?”
“那是因为那小魔王遇到了庸医,伤口处置不慎,再来天气又热,引发伤口感染发浓溃烂,不死才怪。如今这天气阴冷,伤口倒不易发炎,若是及时处理了,哪那么容易死掉?”金锦绣白了弟弟一眼,“我让你送的药送去了没?”
王锦玉闻言连忙道:“送去了送去了,那张府的人可真大方,不过是送一趟药过去,就给打赏了一吊钱呢。姐,你瞧,真的有一吊钱呢。”他从怀里掏了一串铜钱出来,献宝似的给了姐姐,笑出满口白牙,“姐,那顾东临如今生死未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