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此次美国之还有一个目的,是到母校哥伦比亚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结束他归国后一直流传的“冒充博士”的流言。
“胡博士”在近代中国文化学术界风风火火数十年,谁也没有怀疑过他的博士学位,谁会不相信胡适是真博士呢?
可是,事隔三十多年之后,胡适的博士学位竟引出问题了。
1952年,哥大东亚图书馆馆长林顿先生,为庆祝1954年哥大二百周年纪念,着手编一本《哥伦比亚大学有关亚洲研究的博士硕士论文目录》,1957年出版,却没有大名鼎鼎的胡适博士。林氏是根据校方正式纪录编纂的,难道这些正式纪录里竟没有胡适论文的纪录?如果是别人也可能没多大关系,但因为是名声海内外的胡适,便不能不引起一些人关注了。
后来,袁同礼先生编《中国留美同学博士论文目录》,据哥大所提供的正式名单,胡适是1927年的博士,晚了10年,自然又是一个疑问。袁君便托当年在哥大留学的唐德刚先生复查。唐君为好奇心所驱使,乃去哥大校史图书馆及其他有关部门“彻底清查一遍”,查得胡适的“正式学位纪录确是1927而非1917”。于是袁同礼只好将胡适得博士学位的年份同时列入1917年和1927年,含混过去了。
这两份目录,都是英文的,又专业性很强,流传不广,因而胡适的博士学位问题没有引起外间人士的注意。倒是去哥大“彻底清查”过有关文件纪录的唐德刚,曾经“慢慢委婉地”向当年流亡在纽约的胡适透露了这个学位的问题。胡适便也逐渐地向唐君“说明其中原委”。而每次解释时,他都免不了“有点苦笑的表情”,并为此“而感到尴尬了”。胡适尽管尴尬,但那时仅有他的“小朋友”唐德刚君知情,外人并未与闻,也没有人怀疑胡适是真博士。他仍然顶着博士头衔,在太平洋两岸飞来飞去,最后飞回台湾省,出掌台北的“中央研究院”。
胡适的“博士问题”公诸于世,引起风波,并大开笔战,是在他逝世15年之后。
1977年,台北《传记文学》连续刊出唐德刚的《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三篇,“之三”题为《七分传统,三分洋货》,其中说:“胡先生在哥大当学生时,……按理他那时应该规规矩矩搞“哲学”,把个“哲学博士”读完再说。他不此之图,却丢下正当‘庄稼’不搞,而去和陈独秀、蔡元培‘捞鱼摸虾’。捞得热闹了,他就甩下哥大这个烂摊子不要,跑回北大做教授去了。一时名声赫赫,《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版的封面上也印出了“胡适博士著”的头衔。其实那时他在哥大的注册记录上仍然只是个“博士候选人”,或如今日很多人的名片上所用的“待赠博士”(e),离正式学位尚差一大截。胡先生这个‘待赠’阶段一直维持了十年。到1927年他再到纽约时才携来一百本1922年在上海印刷出版的博士论文,由杜威玉成,经过补交手续,始由校方正式颁予“哲学博士”学位的。胡氏原先在哥大注册时的英文名字是shuhu,拿学位的名字则是hushih,二名分用,在哥大校史上可能也是没有前例的……”
这篇文章是第一次在刊物上公开披露胡适的学位问题,宣布胡适到1927年才拿到博士学位。文章里有不少闪烁其辞的话,不免令人疑窦丛生。消息传出,便成了大新闻,并引起疑胡和卫胡两派的一场笔战。
纽约的中文报纸《星岛日报》(后改称《北美日报》),首先发表潘维疆、胡祖强的三篇文章,并用特大字体标题:“胡适非真博士”,作头条新闻刊出,说胡适冒称博士,且“冒称一生”云云。
于是唐德刚不得不出来说话,投书该报,提出批评,谓“胡适乃真博士”。接着,台北的《传记文学》也发表了汤晏、夏志清等人的文章,起而卫胡。其中夏志清的文章主要还是针对唐德刚、汤晏二人,批驳他们所谓胡适晚十年才拿到学位,是考试“砸锅”,是“规定住校年限不足”,或“捞鱼摸虾”搞文学革命,或“谈恋爱”,不务正业,等等说法。夏君认为只是个“手续问题”,并请已退休的哥大丁龙讲座教授富路得先生出来作证。
富氏在答复夏志清的信中说:“事实很简单。数日前我已将全部事实真相提供给唐德刚。缘于胡适攻读博士学位时,曾有一项规定,要求每位博士候选人要向学校当局呈送论文副本一百份。我想胡适当时认为,对他来说,在中国同侪中展露才华,远比集中精力去出版他的论文更重要。因之,1919年他撰写并出版了他的第一卷《中国哲学史大纲》。至1922年,他又出版了《先秦名学史》(上海亚东图书公司出版),但他当时没有想到将副本呈送给哥大当局。迨至英国政府聘他和丁文江博士担任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工作时,他又要去美国。于是,他电请他的出版商将他所需要的论文副本一百份寄往哥大。
“当我获悉胡适将返美时,即征得教务长武德布立奇的同意,约请他在哥大作九次演讲(六次对中文系,三次对一般听众),他接受了约请。到那年毕业典礼时,他顺理成章的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我也有幸,陪他一同走上讲台。当时我认为,迄今我仍如此认为,胡适觉得哥大这项规定至为幼稚,他毕竟已经展露了才华,何必为此而烦心呢。不过,后来当他晓得他要返回母校时,他又改变了他的想法。”
富路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