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社会治安形势也在变化。仅在1979年8至10月的两个月间,京津地区、沪还就发生凶杀案99起,qiáng_jiān案141起,抢劫案616起。
八十年代间,国内的黑社会团体还不能称之为组织,他们主要以暴力、耍流氓为主要目的,抢劫为盈利手段。
当时黑社会叫法都存在争议,主要还是浮在社会上的坏人,他们也是打击的重点。‘严打初期取得那么大成果也是这个原因。黑社会组织的危害性要低于严重暴力犯罪团伙。这一判断来自国外经验。比如在日本,黑社会组织如果不犯罪,警方并不进行打击。这一时期只存在少数黑社会性质组织。
但在南方,随着边境的开放,港澳黑社会分子开始向内地渗透、吸收成员。到1982年,鹏城已查实黑社会组织成员76名。到了1989年,查获潜入的港澳黑社会组织46个,成员280多人。
港澳黑社会组织的进入,使内地松散的犯罪团伙开始具备完备的组织结构。在鹏城查获的一个以青少年为主的团伙,有10条帮规,设“帮主”1人、“护法”2人、“少爷”7人,由“少爷”分别负责7个“堂口”。
境外黑社会渗透与境内犯罪团伙,成为华夏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源头,并为之发展迅速壮大起来
1982年,鹏城颁布了《关于取缔黑社会活动的通告》,这是华夏首次在正式文件中使用“黑社会”这一概念。
80年代初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经济利益结合得并不紧密,“还是以流氓团伙为主,抢劫也是出于经济目的。
然而进入90年代,犯罪团伙急剧增多,并且愈益向黑社会组织演化,较之1983年严打前的流氓团伙,危害性明显升级。 而九十年代后这几年间,黑社会组织趋于成型,从原先的简单抢劫暴力团伙,逐渐转化为吸纳政府公职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控制出版社、控制娱乐行业的版权、控制娱乐场所和一些餐厅、公司等。
然而进入新千年后,已经有充分的理由和事实证明,华夏不仅已经出现了典型的黑社会组织,而且在局部出现了“黑金政治”。政治权力与犯罪势力的勾结,已不再是单纯的保护和被保护关系。从更深的层次来看,极少数官员实际上已成为黑社会组织的组成部分,而后者已掌握了合法的政治权力。
后期发展来看,黑社会在组织结构上,团伙头目“幕后化”特点明显,团伙成员从以前的“豢养打手、前呼后拥”,向“单线联系、雇佣打手”的方向发展;在组织形式上,千方百计“合法化”,以商养黑,以政护黑,以“善”遮黑,竭力“漂白”,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另一方面,出现了以威胁取代暴力,逼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重不致命的手法,即“软暴力”行为,既能达到其目的,又竭力逃避打击,抓捕、查证、处理的难度因此加大。
一般*,都是以经济犯罪为主,危害经济秩序。但是黑恶势力如果与*结合,势必形成新的政治势力,对社会生活进行控制。
真是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九十年代开始黑社会亦如鹏城速度一样,蓬勃发展起来。
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
ps:
求粉红,求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