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玄幻奇幻>快穿之反派大佬的狗腿子>第294章 难追的花妖1

【叮!记忆传输……】

脑中清脆的一声铃响,再加上狗腿故作正经的声音,把沈昕给弄醒了。

刚睁开眼,原主的记忆就蜂拥而至。

毫无疑问,原主还是叫沈昕。

记忆中,原主一家在十里八乡那是出了名的有钱。

虽然比不上真正的大富大贵,可拥有良田千亩数家商铺,也算得上地方上的大富人家。

原主一家上下共八口,奴仆六十多个。

原主作为家里最小,且是唯一的一个千金,从小就被当成宝珠一样的养大,要什么有什么。要不来?那就哭、闹、抢,想尽一切办法也得拿到手。

被娇生惯养的,还没正经学过什么礼仪,纵然在吃穿上面和官宦人家的千金相同,可在为人处世和教养上,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一个才十岁的丫头,硬生生把自己弄成了狗嫌人厌的地步。

没有朋友,连身边的丫鬟都背地里唾弃。

小丫头不是不知道啊,十岁的年纪,早就知事了,可由于性子别扭,再加上改不过来,想获取别人的认可和好感,可每次行动都加大周边人的厌烦。

唯一愿意跟她打交道的,就是和沈家交好的另一富商的儿子。

可这并不是要好的意思。

两人年岁相差不多,打一出生就被绑在了一起,交了信物,成为未婚夫妻。

原主的小未婚夫也是个小霸王,做什么都想高人一头。

原主捣蛋不讨喜,那他就比原主更让人生厌。

从小到大,两个人见面就掐,直到十岁这年对方举家搬迁至更为富足的大城,才使得两人的矛盾没有加大一步。

也是运气使然,小未婚夫一家搬家后,沈家所在的城镇连续下了三个月的雨。

靠河的城镇哪里经得起大雨的洗礼,这不,还不等放晴,十里八乡都被水给淹了。

原主一家空有财物,也抵挡不住天灾,钱财没了就算了,人也搭进去了。

原主运气好一些,并没有淹死,而是蹲在木桶里随着大水飘摇了大半天,直到放晴后水势减缓才被朝廷派来的人给救了。

巧的是,这一飘,就飘到了小未婚夫所在的大城附近。

更巧的是,小未婚夫家施粥遇到了她,把浑浑噩噩生了大病的原主给带回了家。

小未婚夫还是很有义气的,各种请名医医治,病倒是好了,病根却落下了。

原主也没有因为病恹恹的身体而消停,作完了自己家,又开始在小未婚夫作死。

由于教导和纵容的原因,原主并没有寄人篱下的自觉,依旧我行我素,只要是看上眼的东西,就一定得拿到手。

亏得小未婚夫家算得上和气,虽然嫌弃得不行,可还是很有义气的养着她。

而在原主十一岁生辰这天,原主折腾着要着要那,不给就哭闹,当天晚上哭岔气,死了……

“怎么连过渡都没有,就把我弄进新的位面了?我的奖还没抽呢!”

【叮……】

“叮什么叮!给我正常点!”

狗腿:“……”

知了在耳边奏乐,沈昕保持躺着的姿势,坐等狗腿回话。

狗腿也不知道在想啥,过了好一会儿才挥着小手绢‘显现’在沈昕眼前:“哎呦,人家就想试试正经系统的感觉嘛,小昕别这么凶嘛~”

“这是想转开话题?”

“也,也不是啦。抽奖什么的,反正也就那样,还不如累积在一起,最后再抽呢。反正小昕好东西不少,也不缺这些奖励不是?嘻嘻,小昕要好好做任务哟。”

狗腿说完,麻溜的闪人。

原主是有心愿的,问题是还挺难!

其一:成为西元国最有钱的千金小姐。

其二:让讨厌她的人改观。

其三:嫁给全天下最好看的男子。

第一个心愿勉强靠谱,西元国最有钱,无非就是富可敌国,超越传世百年的大世家的样子。

努努力,还算可以完成的。

第二个就有些过分了,她是要拉仇恨的,也就是说,尽可能的让人讨厌她恨她,要是让讨厌她的人改观,那她还做什么拉仇恨的任务!

拉完仇恨再获取好感,这是不是有点儿扯?

更过分的是第三个,全天下最好看的男子!

那她是不是要找一大波美男,再逐一对比淘汰?

她是个有对象的人,万一她的景珩这回相貌不是最好看,那她怎么办?

更何况,每个人的审美都是不同的……

好吧,也不是没有办法,大不了花钱造造势!

那么问题来了,原主一家都被水冲了,要啥啥没有。

虽说小未婚夫家很厚道的养着她,可她不是原主,也不是真正的十一岁小姑娘,可没脸学原主的样子撒泼打滚。

刚想到这里,狗腿的声音又出现了:“小昕啊,请尽量维持原主人设哟。这个位面不是普通的古代位面,你要是一夜之间就变了个人,很有可能被原主小未婚夫一家当成是妖魔鬼怪抓住,用火烧了的哟。”

沈昕能说什么?

盯着帐顶看了一会儿,然后无声的扯着嗓子在床上打滚。

演习了一番后,颇为满意的爬起来。

“香巧!你死哪儿去了!还不快些进来给本小姐梳妆!”沈昕学着原主的腔调,扯着嗓子大声叫喊,“冰盆呢!这么热的天连冰盆都不给本小姐准备,是想要热死本小姐吗?”

门很快就被打开,一个跟沈昕差不多大的小丫鬟白着一张脸进来,噗通一下跪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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