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青梅竹马的恋人,相恋多年的女友,却仍然是抵不过金钱的诱惑。”
林默和舒蓉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家距离并没有多远,从小就一起上学,从初三的时候,两人就已经相恋了,一直到高三。
在林默的想象之中,两人应该是一起安静幸福的上完大学,回家结婚,然后幸福的过完一生。
只是没想到,几年的感情,却是抵不过金钱的诱惑。
相恋几年的女友离自己而去,投入到别人的怀抱,若是说林默心中没有一丝的失落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林默已经看清楚了舒蓉是什么样的人,所以也不至于为了舒蓉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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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的家是住在丰水市的安康区,在丰水市之中,安康区往往被称为贫民区。
贫民区往往代表着脏、乱、差。
房子破旧,道路年久失修,各种混混横行,治安根本没有人去管理。
而安康区自然也是如此。
林默的家是住在安康区的北面,他每天都要穿过安康区好几条阴暗的小巷,然后走到自己几乎是在安康区边缘的家。
此时林默正漫步朝着安康区北面而去,此时他的脸色有些阴沉,双眼之中有着一丝的忧愁之色。
熟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默自然也不例外。
林默从幸庭条件就不好,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得了重病,家里为了给父亲治病欠下了一屁股的债,可是还是没能挽救住他父亲的生命。
家里条件本身就不好,为了给父亲治病,又欠下了许多的钱,林默从小上学的时候交个学费甚至都要东拼西凑的。
林默六岁开始的时候,就帮着母亲做一些家里的杂活,八岁的时候就开始帮母亲出摊卖一些小东西,比起一般的孩子,无疑是早熟了许多。
正因为如此,林默想的也比别人想的要多,他深深知道陆林的背景非常的不一般,是丰水市陆家的人,陆家对于林默来说,无疑是庞然大物,不可招惹的存在。
这一次他可是深深的把陆林给得罪死了,当着学校这么多人的面打了陆林,陆林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不过林默并不后悔,如果再来一次,林默还是会毫不犹豫的一拳打倒陆林。
林默的母亲从小把林默操劳大,林默对于母亲的感情,可以说是极其深厚的,母亲就是他的逆鳞,谁要是敢动他的母亲,林默就敢和他拼命。
“实在不行,也只有去找孟琬蓓了。”
突然间林默咬了咬牙,好像是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一般。
一路上心不在焉的林默并没有注意到他此时已经走进了一条阴暗的小巷,更没有注意到他后面有着几个身影一直在跟随着他。
“嗯?”
此时有些心不在焉朝着家里走去的林默,突然间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他身后传来,听那声音好像还不止一个人。
林默的脸色突然间一变,双眼之中也是有些阴沉了,他隐隐猜想到了什么。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在这个时间段,安康区已经很少有人出来了,因为夜晚的安康区是非常混乱的。
而林默走的这条小巷,每天这个时候基本上都只有他一个人经过,根本没有其他人。
林默转过身去,脸色彻底的阴沉了下来。
此时三名浑身头发染得花花绿绿,赤露的胳膊上满是纹身的混混正飞快的朝着林默冲来,那三名混混手中每人拿着一根银白色的钢管,看向林默的目光之中,不时的闪露出阵阵的残忍之色。
想也不想,林默转身就飞速的朝着小巷外跑去,这几个混混明显是来对付他的,不跑才是傻瓜。
“草!这小子想要跑路,快追,不然三万块就白白的飞走了。”
那三个混混中有个身体比较雄壮一点的混混,看到林默飞速的朝着小巷外跑去,先是一愣,随后就对着身边两人焦急的怒吼了一声,接着就加速朝着林默追去。
那两名混混也是一急,此时林默在他们眼中就是红彤彤的钞票,只要打断了林默的四肢,他们就能拿到三万块,怎么可能让林默白白的逃走。
在陆林这些纨绔子弟的眼中,根本没有法律的存在,就因为林默打了他一拳,竟然就要打断林默的四肢,甚至在陆林的心中,想要直接要了陆林的命。
如果不是杀人之后处理太过麻烦,而且他刚刚和林默发生冲突,而之后林默就死了他有很大的嫌疑的话,估计此时这几个混混接到的要求就是要了林默的命了。
“小子,你给我站住,不然让我追上你,我让你好看。”
林默平时的时候挺喜欢锻炼身体的,所以跑的特别快,这三个混混一时间竟然追不上来,只好在后面气急败坏的怒骂和威胁。
只是林默怎么可能听他们的威胁,这时候傻子才会停下来呢。
“嗯?不行!不能回家,不然会把麻烦带到家里去的。”
正在急速奔跑的林默突然间一愣,此时他的方向是向着家里跑去的,如果这几个混混一直追上去的话,恐怕会一直追到他的家里去。
把麻烦带到家里去,让自己的母亲担心,甚至于让母亲受到伤害,林默是万万不会这样做的。
嘭!
突然间一阵的闷响传来,林默突然间感觉到眼前一黑,接着就是一阵的头晕目眩,脑袋后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就在林默这一愣神的时间,后面那个领头的混混竟然率先追了上来,对着林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