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玄幻奇幻>大妖成仙>第九十九章 兔子有衣服 了

这蛛丝衫肥肥大大,要是陈升穿的话,肯定显大,这好像是黑寡妇穿过的衣服,想想那黑寡妇的体型,陈升就明白了。

就在这个时候,陈升向着黑寡妇的尸体旁看了一眼,他发现黑寡妇的尸体竟然是黑漆漆的,也就在这个时候陈升知道为什么大家管花蜘蛛叫黑寡妇了,原来她本来就是一个黑蜘蛛,只是她穿的蛛丝衫之后变成了花蜘蛛。

但是为什么这蛛丝衫现在是白色的呢?

当然蛛丝本来就是白色的,那么为什么黑寡妇穿上这蛛丝衫就变成了花颜色,如果是陈升穿上了的话,是不是这蛛丝衫也会变成了花颜色呢?

陈升此时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不管蛛丝是什么颜色的,总比在白雨灵的面前光着膀子强吧!

陈升一把抓过了蛛丝衫,很麻利的套在了身上。

一道白光,陈升身上的蛛丝衫竟然没有了。

这?

陈升有点不高兴,这不是皇帝的新装了吗?

陈升在心中责问《聊斋志》:这蛛丝衫怎么还是隐形的?

《聊斋志》书写:这蛛丝衫不是隐形的,是需要穿戴他的人给他命令,他就会变成什么颜色和样式。

这么神奇?

陈升嘴里低声喊:“蛛丝衫:白色!”

刷!

一道白光。

陈升从上到下,果真是一身白,只是样式不好看,是个大马褂。

谁见过白色的大马褂啊!

陈升又说:“这样式不好看,换个什么样式才好……”

陈升实际上是没有见过什么样式的衣服,这让他自己选,一时半会他也想象不出,以前在村里,他有衣服穿就很高兴,直到后来穿上了军装才知道那句“人是衣装马是鞍”的含义。

既然军装是自己穿过的最漂亮的衣服,那就索性让这蛛丝衫变成军装。

陈升地上说道:“蛛丝衫:军装!”

刷!

一道白光。

陈升的衣服立刻就变成了军装,威风凛凛器宇轩昂,十分合体。

男人果真只有穿军装才是最爷们的!

地狗星在对面看着一愣一愣的,“这衣服果真是宝贝,这东西穿上了能够帅气,这对于勾引女人来说再好不过了!这东西我是要定了!”

花头鬼把手中的九节鞭也交到了陈升的手里。

《聊斋志》很快就在陈升的脑中展现了一幅幅如何使用九节鞭的方法,同时还配有文字说明,当然这些东西都是瞬时间就存入了陈升的大脑,陈升很快就掌握了九节鞭的使用。

以前的时候,陈升也听老人们说过,这钢鞭比较难掌握,能够掌握钢鞭使用方法的人都是高手,比如三国时期的黄盖、文鸯,唐朝时期的尉迟敬德,就连当初横向天下的项羽也曾经用过。

正所谓钢鞭在手天下我有!

一般的钢鞭都是极重的,这血蜈蚣化身的九节鞭也是如此,陈升竟然勉强把这九节鞭拿在手……

这不对呀!陈升这都是炼体十阶的人了,怎么拿个钢鞭还如此费劲。

陈升还没有细想呢,地狗星就冲了过来了。

地狗星的嗅觉告诉他,陈升自从拿上了这两件兵器之后,战斗力狂增,这让他不敢再拖延了,要是陈升再加几件宝贝,说不定战斗力超过自己就不好了。

地狗星来到了跟前。

“汪汪!”

两声狂啸!

大家都捂住了耳朵。

“啊呜!”

地狗星一口咬住了陈升。

大家都吃了一惊,大家都没有想到陈升的反应竟然是如此的慢,这要是一口咬下去,陈升不就完蛋了吗?

大家看到的情况和地狗星自己的感觉不太一样,因为地狗星发现陈升这个家伙的肉很结实竟然咬不动,他只好把陈升吐了出来。

接着他用狗掌拍了陈升两下。

“啪啪!”

陈升被拍到了后边。

“好疼!”陈升嘴里说道:“没有道理啊,《聊斋志》说我完胜这个地狗星,但是现在看来不像是我能够完胜他的样子!”

陈升不爽:《聊斋志》你给我出来!你给我讲讲刚才是怎么回事情?

《聊斋志》很快就在陈升的脑中出现了:刚才那地狗星咬你,被蛛丝衫给挡住了;然后那地狗星用狗掌拍你,也被蛛丝衫给减少了力度,要不然你就受重伤了。

陈升心说:啊,刚才难道还多亏了这蛛丝衫……不对,我说的不是这个――你刚才不是说我能够完胜这个地狗星吗?怎么我竟然连招式都接不住?

《聊斋志》的回答很简单:你没变身。

陈升一愣:还要变身?我要不容易变回了以前的样子,要是再变回去那岂不是很丑。

《聊斋志》:但是战斗力强,而且打完了之后还能变回来。

陈升不高兴了,他不想变成兔子,因为真的是不好看,但是现在大敌当前,不变身就打不过,那也是不行的!

“好吧!”

陈升凝神静气,用《聊斋志》教授的方法开始变身。

很快,陈升就变成了长耳朵红眼睛身高两米的一个雪白色大兔子了。

地狗星眉头一皱,“不好!”

地狗星的嗅觉很真实的告诉他,他面前的这个大兔子战斗力很强,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就在地狗星一愣神的功夫,陈升一个箭步过去,冲着地狗星的脑袋上就来了一钢鞭。

“咚!”

“嗷――嗷――”

地狗星狂叫着,跑向了后面。

刚才这陈升这一钢鞭虽然是厉害,但是


状态提示:第九十九章 兔子有衣服 了--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