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季节,落霞谷总是飘着淡淡的雾气,这些掺杂着瘴气的雾有着轻微的毒性,长期吸入能置人死地。
只有夏季的烈阳才能驱散它们,然而蛮荒夏季多雨,道路长期泥泞如沼。真正适合车马赶路的日子就只有初夏的一到两个月,所以对商队来说,时间不能耽误。
第二天一早,崇文商行一行百多人、数十辆马车离开望霞村,浩浩荡荡地朝着落霞谷出发了。
崇文商行对自己的卫队十分自信,根本没有把钢刺疣猪放在眼里。
当然,他们也是没有办法,这么多车马想走小道是没有可能的,而要走大路,就必须经过泥洼湖。除非打道回府,不然就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拦路虎。
商队的头领庞富能被委以重任,自然也是个谨慎的人。当他询问自己卫队的首领严松对钢刺疣猪的看法时,却被严松取笑一顿。
“庞管事,你莫不是以为,我等兄弟们和那些山野汉子是一个水平?钢刺疣猪可全身都是宝,莫说它是不是真的在那,要是真出现,我弟兄几个瓜分战利品的时候,庞管事可不要眼红!”言外之意根本没把那疣猪放在眼里。
“听说它那对巨獠,每个价值十金以上,成色好的可能要二十金,更不要说还有妖核!我正祈祷那家伙可千万别跑了。”严松身后的红发青年调笑道。
其余三人闻言也放声大笑起来。
庞富被怼的心里不痛快,心里暗道:等会真碰到了,看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见惯场合的他面不改色,微笑道:“那就全靠严兄弟了!”
庞富的不高兴严松看在眼里,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严松一行虽然归庞富调度,但其实他们并不是崇文商行的人,只是在这次蛮荒之行期间受崇文商行的雇佣而已,不必太过在乎庞富的脸色。
况且他们的确是有狂妄的资本的。以严松为首的修士小队五人,其中头领严松有二级初阶实力,其弟红发青年严平一级高阶,其余三人一级中阶,这样实力的小队即便闯荡激流河以南的蛮荒深处也是可以的。
他们五人常年一起作战,彼此配合默契。钢刺疣猪虽然皮糙肉厚力大无穷,但灵活性很差,在有配合的修士团队面前占不到什么便宜。
从等阶上来说,严松一人就有信心力刚此兽不落下风,再加上身后的团队,优势更加明显。
而且,护卫队并不是仅他们小队五人,还有五十个左右训练有素的精壮汉子,虽是普通人,但也都是好手,战力不容忽视。
怎么算都是万无一失,所以他们才敢放此豪言。
其实只到落霞谷尽头的晏河村,是不用派出这种卫队阵仗的。可今年不知为何,崇文商行财大气粗,为保无虞,不在乎多些支出。
整个队伍,严松五人骑马走在最前,庞富带了几个护卫紧随其后,中间是马车队伍,车队尾部是剩余的护卫队。再往后,就是一些付钱临时加入商队寻求庇护的人们。
褚烈也在末尾的队伍里。
因为他不是行商,所以加入队伍只被收取了十个银币。如果是同行的商人,那么除按人头收取的银币外,还会被要求扣取所带货物价值折算的三成。
此时行商们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不但担了风险,利润还被趁机克扣大半,心里不苦才怪。按照以往,抽成的比例远不会这么高,但今时不用往日,有钢刺疣猪这个变故,谁也不敢托大冒险,形势比人强。庞富也是个老狐狸,这种机会不可能错过,收取的费用既让他们有得做,舍不得放弃,又让他们伤筋动骨,苦不堪言。
虽然落霞谷的夕阳景色宜人,诸人却无心欣赏,当然来这里人原本也不可能是为了观光而来的。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除褚烈之外,还有一伙五人不是行商打扮的,每人骑个马吊在队伍的最后面,优哉游哉的好像真的是来看日落一样。
为首的中年男子体态瘦削,打扮整洁,等身长衫外加束腰挂坠,哪像是闯蛮荒的汉子,分明是个私塾先生的模样。看见褚烈在观察自己,遂点点头,报以微笑。
还有一身锃亮皮甲、身背连鞘长剑的公子哥,干练的青衣老者,肌肉贲起的锁甲壮汉,一袭黑衣、斗笠黑纱遮面的女子。
此女子一身宽松的黑衫,仍难掩凹凸有致的火辣身姿,褚烈正细细打量,不想被女子回视的目光撞个正着。他看了眼她身后背那把用布匹细密裹缠的双手大剑,不敢造次,讪讪一笑收回目光。
昨晚饭后,他已经打听明白了老头的同行者——标志性的皮甲,人手一把大剑——不出所料正是茶肆里被自己和老头诈骗的那五个“客户”。他们一行加上老头六人并未在落霞村久留,第二天一早就匆匆出发,刚好赶在褚烈之前。
“这老头子居然失手被逮住了,真是难得一见,难道碰上了硬茬?”疑惑的同时,褚烈也放下心来,既然成了对方的向导,老头大概暂时不会有性命危险。这些人应该是要到蛮荒,初来乍到又对蛮荒不太熟悉。老头知道这些之后,为了保命,拿出看家本领一顿忽悠,就变成所谓的向导。
“嘛,糟老头子花花肠子多了去,应该没问题的。”
对于老头,褚烈其实并没有多大担心。
从八岁之后,褚烈就和老头生活在一起。老头靠着一张嘴和一副惨样到处坑蒙拐骗,失败了被打得鼻青脸肿,得手了就吃喝嫖赌,没钱了又继续坑蒙拐骗……活的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