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就趁着这个晚上给清漓道了别,然后发现现在的自己确实不喜欢离别的场面,于是就留了一封书信给艳娘,让清漓代为交付,然后又给小胖传了灵叶。
不过这个晚上夜不成寐的不止朝歌一人,还有南宫懿。
他躺在床上,回想刚刚的场景,真的是,为什么喜欢二字一下就脱口而出了呢?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这是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所以他也不确定这是不是喜欢。
不过,他想对朝歌好,想看着朝歌笑,看见她的笑容,就仿佛遇到了阳光。
一见倾心,一见钟情。
初见时,朝歌带着面纱,看似冰冷不好接近,结果一相识,才发现,朝歌是一个软萌的小可爱。
所以南宫懿越想越睡不着,辗转反侧,脑海中全是朝歌的笑颜。
他从未看见那么干净的笑容,在京畿,他见到的都是所谓的大家闺秀,笑不露齿,所有情绪都像是被压抑的,而朝歌与那些女子不同,朝歌是那种大方的美,丝毫没有吝啬,不用遮遮掩掩,表现的都是最真实的自己。
而京畿那些大家闺秀虽然没有带上面纱,却像是带上了端庄娴雅的面具,不是真实的自己,她们一直压抑着天性,活成了千篇一律的闺秀模样。
而楚朝歌不同,她虽然会带着面纱,不过却只是单单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朝歌呢,恰恰活的是自己,真实的自己。这些都是朝歌吸引南宫懿的地方。
虽然南宫懿不知道自己是从未见过朝歌这般的女子,所以一时被吸引,还是因为真正的喜欢上了朝歌。
反正情不知所起,而且喜欢一个人感觉是说不出缘由的,那只是对的时间,对的人,对的感觉。
若是想要清楚的说出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那么是不怎么可能的,喜欢是一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的。或许是一个微笑,或许是那天阳光正好,而彼此又刚好遇见,或许,只因为对方是你。
南宫懿想到了京畿,再好好看清自己的心意。
天开始迷蒙的出现了亮光,而朝歌已经梳洗完毕了,她又换回了大红色的衣裙,裙面绣满了彼岸花。
彼岸花,又名曼珠沙华,也可称为地狱之花,开于忘川河畔,可用来祭奠亡人。
朝歌穿上这套红裙,又配上了彼岸花的绣花后,像极了从地狱走出来的画皮美人一般。
朝歌是爱美的人,无论何时,她总是妆容精致,一颦一笑总能勾人摄魂。
即使她出行时会带上面纱,她依旧会仔细的涂上唇脂,保持着完美的妆容。
而她这次特地穿上彼岸花的衣裙,便是为了祭奠原主,她说过总有一天,会回到京畿,站在让左相那个相府里面的人都仰望的高度。
当朝歌走出去的时候,南宫懿也刚好推门而出,在看见朝歌的时候,眼里全是惊艳。
“朝歌,早啊,看来你已经准备好了呀。”
“阿懿,早啊。我的衣裙好看吗?我可是第一次穿呢。”
朝歌挥了挥衣袖,裙摆的彼岸花是用红色的金丝线绣上去的,在朝歌走动时闪闪发光。
“曼珠沙华?用这个花样的衣裙,我倒是第一次看到。但是我觉得除你之外没有人能压住这个花样。”
“毕竟这花又称为地狱之花,死亡之花,不吉利啊~所以我猜想除了我之外也没人想要将曼珠沙华绣在裙摆。”
南宫懿总觉得朝歌好像是在祭奠一个逝去的亡人,不过既然朝歌不愿说,他也就不多问了。
“哪里会有什么不吉利?在我看来,朝歌穿什么都是极漂亮的~”
少年的眼中,此时此刻,千山万水都就此隐没了,唯独剩下那一抹红,剩下那个俏丽的身影。
南宫懿本来还想说些什么的,结果这时柯奚恰巧出现了,也打断了南宫懿想说的话。不过若是柯奚听到了自己殿下刚刚夸朝歌的话,可能第一反应会惊掉下巴,然后再喜上眉梢。不过他出现的时机不对,既没有听到刚刚南宫懿说的话,还将南宫懿的有些话扼杀在了摇篮里。
“殿下,楚姑娘,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呢?”
“现在吧。”
楚朝歌与南宫懿异口同声说道。不过南宫懿又扭头看着朝歌说
“朝歌,你要不要去和你的朋友道别?”
“不去了,道了别倒是会更舍不得。”
朝歌看着远处的天空说着,眼神中隐约透出空寂。南宫懿看到朝歌有些落寞的眼神,突然有一些心疼。
“都听你的,那我们走吧。”
“好。”
柯奚吹了一声口哨,从天边飞来一直大鹏鸟,雪白的翅膀。
这时朝歌也发现,这太子殿下偏爱白色,束发的簪子用的是和暖白玉,身上穿的是云白雪锦,连坐骑都是雪白色的,反正看上去都是一尘不染的样子。
“殿下,楚姑娘,我们走吧。”
南宫懿走到大鹏鸟的背上,然后伸手将朝歌拉了上来。
两只手交握的时候,朝歌感受到了温暖干燥,而南宫懿却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了心动。虽然只是一瞬间的触碰,不过南宫懿的心上却仿佛落上了一根羽毛,虽然轻飘飘的,却让他脸微微红。
所以在朝歌走上来的那一刻,南宫懿就立刻转身轻咳了一声,为了掩饰自己的窘境,当然若是朝歌细心一些,就会看到南宫懿微微泛红的耳根,不过朝歌这个时候倒是没有心情去看南宫懿,她看着变得越来越小的落樱城,心底微微有些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