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树林转悠了小半圈,唐森忽然听到了一些叮叮咚咚的声音,虽然很细微,但他还是听到了。
心中猛地一动,因为那不是别的,正是水声,是水滴从高处落入水面的声音。
这附近有现成的水!
唐森沿着水声的方向,终于来到了一个低矮的崖壁前,而崖壁下面,正是一个水潭。
从崖壁上滴落的水并不多,甚至只有几道像是针一样粗细的水流,但日积月累之下,就在崖壁下面积攒成了一个小水潭。
水潭不大,长宽不过两米,水也清澈见底,深度在一米左右,这简直是上天赐予的最美妙的礼物。
唐森激动得差点要吼出来才能发泄,但他忍住了,就在潭边,先把五个军用水壶灌满,然后直接把脑袋浸入潭水里,大喝一气。
喝得心满意足了,他抬起头来,水面上此时也照出了他的样子。
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身上衣服倒是没怎么破,但浑身脏兮兮的,加上昨晚被狼血浇了一身,整个人呈现暗红色,比野人还不如。
身上也黏黏的难受,唐森看了看四周,又倾听了一阵,确定没有什么动静后,迅速把衣裤脱掉,整个人也尽量不发出声音下到水潭里。
除了可以洗澡外,还能顺带搓洗一下衣裤。
暗红色的衣服和裤子在潭水一泡,一圈圈的晕红色顿时散开,唐森先把自己身上搓洗干净,然后开始搓衣服。
等到搓得几乎看不到暗红色了,唐森从水潭里出来。潭面倒映出了他的影子,浑身光溜溜的他倒没有觉得羞耻,反正这里就他一个人。
对着水潭照了照,整个人看起来确实好了一点,但杂乱的头发和满脸的胡子,还是很没有形象。
他把衣服拧干,重新穿到身上,抓起长刀,就在潭边刮起了胡子。
胡子刮干净,总算露出了本来面目,虽然长相普普通通,但五官如刀削斧凿一般,有着一种另类的坚毅魅力。
不过头发还是太碍眼了,唐森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脑袋也剃了个精光,变成了一个大光头。
光头看起来有些滑稽,却很凉爽,而且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他忽然有些明白过来,为什么有人喜欢留光头了,原来光头不仅能给人一种彪悍的印象,更因为轻便舒适,甚至都不用洗头,只要早上起来擦一下就行,就跟洗脸一样。
最后把破烂的背包也洗了一下,拧干重新背在身后,这种天气下,相信很快就能干的。
唐森又在树林里找到了些能吃的植物,可惜没发现水果,最后连同那只鼠兔,装了满满一背包,离开了这座丛林。
他没有回到公路上,而是在距离丛林不远的荒地找了个地方,准备先把鼠兔烤了吃,因为肚子实在饿得难受。
丛林就在不远,里面有的是干燥的枯枝和树叶,用来引火当柴烧都是上上之选,幸好背包里他的打火石还在,而且还有一包没拆封的盐,这简直是烤肉必备,唐森都差点流口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