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期间,明报集团于3月22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当时市值达到7.8亿港元。
一时间,两岸三地的媒体纷纷报道握有明报集团百分之六十股权的金庸,有人说金庸是有史以来靠写文章收入最高的文人。
……
拿到钱后,蓝星河忽然想到了《此间的少年》这本书。
《此间的少年》这本小说是江南(这是笔名)写的同人作品,主要讲述了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
这本书在内地红了好些年,到了2018年8月,历时两年的金庸起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一案最终金庸胜诉,被告江南将赔偿金庸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
《此间的少年》借用了金庸原著角色名称,但没有抄袭故事情节,这一判例也被称为“同人作品第一案”。
而在这场诉讼中,金庸曾经对媒体表示,
“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钱的。”
而给了金庸大侠这样说话底气的,正是“星爷”周星驰当年的一次仗义之举。
周星驰2004年自编自导自演电影《功夫》用了金庸的《神雕侠侣》里的人物名称,比如是“包租公”、“包租婆”便用了杨过、小龙女的名字。
为此周星驰特别拜会金庸,主动表明要支付版权费用。
“这部电影用了您小说中的几个名字,咱们数数,都要给您版税的。”
金庸听完相当讶异,因为《功夫》并未改编《神雕侠侣》,因此不打算向周星驰收费。
然而周星驰坚决表示,这些作品影响力巨大,这些人物早已经是一个文化符号,是具有版权的。
“我们一起数一数总共有多少地方用到了,然后您开个价。”
两人仔细查对后,找出电影《功夫》里面一共有6个地方使用了金庸的《神雕侠侣》里的名字,分别是杨过、小龙女、神雕侠侣、杨过的太极拳、小龙女的狮子吼、火云邪神的蛤蟆功。
金庸先生笑着对周星驰说,“你用了6处地方,每个地方给1万吧。”
事后,金庸将这笔6万港元的版税捐给了南亚海啸的重灾区。
……
江南写的小说,上辈子的蓝星河都看过,在电脑里保存了《此间的少年》等作品,如今这些作品存在他的记忆中。
“江南绝对是一位拥有才情的作家,他成为被告,还败诉了,这算是污点,如果我先把《此间的少年》写出来,把版权卖给明报集团,不仅可以赚点钱,还可以避免江南身上有污点,一举二得,好事啊!”
想到此事后,蓝星河就觉得开始写《此间的少年》这本同人作品了。
蓝星河并不担心金庸看过这本作品后,不愿意买下版权,并要求他不能出版这本小说,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的话,那他就不要这本书的版权。[星际]妖胎
陈鸿洲出面和蓝星河商谈买断事宜。
得知此事,蓝星河并不觉得意外,微笑道:“陈哥,既然你开口了,我给你一个大面子,我就以113万的价格把版权卖给海旦大学出版社。”
“这……”陈鸿洲笑了笑,“你怎么没有狮子大开口啊?”
蓝星河翻了一个白眼,反问道:“我哪次狮子太开口了了?”
“没有。你直接说的按照销量收取阶梯式的版权费,还有卖版权给明报,出版社和明报都接受了你提的条件,没有讨价还价,不算狮子大开口。”
“陈哥,你和我说说,出版社的底线是什么?”
“领导知道我们的关系好,怎么会把底线告诉我,今天让我过来,就是想了解一下你的想法。113万,呵呵,怎么不一百万,或者120万啊?”
“卖版权,我需要缴纳百分之11.2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后,我还能拿到100余万。”
“你是早就想买这个价,还是临时想出来的数字?”
“不瞒你说,我早就想过把两本小说内地出版版权卖给海旦大学出版社了。”
“如果能够按照你说的价钱成交的话,那的资产超过400万了,这么多钱,你打算怎么花呢?”
“先把钱存在银行,如果发现有值得投资的股票,我会拿钱投资股市的。”
“你爸妈知道你赚了三百多万吗?”
“不知道。过年之前,我就给了一万元的家用。过阵子……”
蓝星河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我弟弟在读高中,我妹妹在读初中,我暂时还没有能力把他们接到魔都读书。等放暑假了,我回老家一趟,在市区买套房子,还有卖个店铺,让我爸妈在城里开店做生意……”
得知蓝星河开出的卖断家后,海旦大学出版社的领导都挺高兴的,他们计算过,如果以这个价钱买断,如果加快出版速度,一年之内就能回本,之后每年都有六十万以上的收益,可谓买了一个会下金蛋的鸡。
对于需要筹集大量资金炒股的出版版权一次性卖掉,这是绝对是一件好事。
购买1992年魔都股票认购证之前,能够多拿50万版税,这比之后20年,每年拿100万的版税来的划算。
在老家过完年后,蓝星河回到魔都,海旦大学出版社加印已经出版的小说,他先后拿到了近三万五千元的版税。
加上去年总共拿到的十三万六千元版税,以及这次卖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