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军事历史>不义侯>第一百七十六章 命轮(1)

寻风看着忧心忡忡的余枫的样子,他猛然间想起来某一世的经历。

那一世,他自称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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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有一日要去割猪草喂猪,家里没有人看管我,我的父亲不知踪影。

于是她只有背着我上山割猪草,养我三年,因我,因我父亲,已经瘦弱的不成样子。

本是女娇娥,却成苦命人。

她割猪草,它们错综复杂地生长,自然费力,一个踉跄,重心不稳。我差点挣脱束缚飞出去。

幸好母亲抓住我,来不及改变,只能坐在地上。

坚强的弱女子,止不住地哭泣。

那日,我三岁。

后来我到了爷爷家,母亲送我至此,然后就消失不见。

我甚至冷静地没有哭泣。

因为前方是我一生的事业,我要与斗。

亲人分离什么的,很打扰我行走江湖呢。

首先第一场的对手是自家的鹅,高大、肥美、漂亮,很适合做我的对手。

我用树枝挑衅它,它成功回应我的挑衅,奋起直追。

我经验不足,只有败下阵来,然后某一,家里吃了顿肉,鹅肉。

姑且算我赢了。

第二场的对手是我邻居家的鸡,鸡冠鲜红,鸡毛发亮,雄赳赳气昂昂。

我学聪明了,不敢挑衅它,每次都是绕道走。

但它觉得鹅兄的遭遇让它出离愤怒,每次都要围追堵截我。

每次追,我就每次都哭,引来它家主人。

它家主人每次一来就装没事鸡一样,在地上排泄。

直到有一,邻居送来一盆鸡爪,我们几个啃的一干二净。

至此,两战成名。屯里的动物唯恐避之不及。

我觉得这江湖也就算走一遭了,便觉得无聊透顶。

直到曾祖母去世,猝不及防的发生,我很茫然,前几日门牙被土墙磕破都没如今这般茫然。

昨日曾祖母还为我留了一颗漂亮的沙果,让我吃饭后吃。

灶房成了灵堂,我没被允许进去,偷偷地往里看,灰白的头像立在正中间。

第一次接触死亡便觉得,死亡我打不赢的。

父亲之后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是觉得自己有一点聪明劲了,感觉自己要离开这里。

于是想着要告别。告别酸梅汤,告别老师,告别朋友。以为自己都能做到。却只完成告别酸梅汤两次而已。

离别总是来得猝不及防,喝掉的酸梅汤没被追究,把我拉在身后与欺负我的人对峙的姐姐也没能告别。

最后一顿饭是在姐姐家吃下的,送别我和父亲的人是姐姐和她的父亲。

坐着巴士,装满行李,我注视着姐姐,姐姐也看着我。

我想不到挥手,也来不及告别。

那日,我快七岁。

南方,到达的突然。空空荡荡的火车车厢,枕在父亲腿上也难以忍受的颠簸感,前方又是我即将征战的江湖。

就这么再一次地见到母亲,在盛开桃树簇拥的楼上。

新到的江湖不熟悉,不敢贸然走动。直到我被父亲带到商店吃了布丁开始。

我忘不了在夏季炎热时满口布丁的味道。

于是我准备在某一日,进行一场逃亡,冲向布丁的逃亡。

我却因为忘了把钱拿出来,跑到半路只能折回。我不甘心又摘了一颗桃子,满口青涩只能扔掉。

这个江湖,我还是不敢走。

但人要长大,该接受还是要接受。

于是第一场,选择了一楼的狗。

我那日因为不好好吃饭,自作孽般地把馒头扔到狗饭碗里,被三姨看到,罚我捡回来。

于是我在自发数不清地刺探中,靠近一脸茫然的狗,一开始狗还发出呜呜的声音警示我。但我管不了这些,因为不照做,我又要睡那张窄窄的床,我每次睡那张床都会掉下来,直接把自己凉醒。

可是我为什么会忘了我扔到狗碗里的是哪个馒头,狗龇牙咧嘴的样子像是要随时跟我鱼死网破。

我怕了,这里的江湖太难走,狗是老爷子的心头好,我不是。

我快速地拿起一个馒头就撤离战场,离狗远远的,带着劫后余生的欣喜,啃下一口馒头。

入口是又硬又臭的馒头,我才明白,我吃了狗吃过的食物。

它碗里的,才是我扔下的香软可爱的馒头。

这一场,江湖对我显露的恶意使我惨败。

有了这般的经验教训,我第二场,就准备放长线,钓大鱼,跟我学认识的所有人斗,上房揭瓦,摘桃偷果,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江湖大侠客的赫赫威名,可是母亲看不到,她又消失不见。但是母亲看不到,我就让全下的人领略我的风采!

我皮尽区、市场、学校时,终于要成一代大侠时,离我四年的母亲回来了。

那一日清晨。喜鹊飞到阳台门口。傍晚放学我在操场捡到五毛钱,回家就看到母亲站在那里,我一脸茫然,她领着我,走遍我走遍的地方,着我听不懂的话。

后来,引得四方称臣的时候,父亲告诉我,要回北方了。

我那夜在阳台哭泣,月亮那好大好大,夜风好柔好柔,屋顶的沟渠有我做失败的油炸面条,已经黑成碳了,前方的平房某处曾经有我超级超级好的朋友一家,那里的地上有我很喜欢却乱吃东西死去的黑狗。

离别就从来不会跟你打招呼,让你在平常的一离去就不会鸽到第二。

这回,没有人送别,吃的饭也是在家吃下的早饭,行李一箩筐,我一个都背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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