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最重要的是,药三毒留下了。
这比什么都重要。
特别是得知余笙今天又晕倒过,还是这位药前辈帮她治的,封见绍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这个时候,大家都聊地相当地嗨,以至于所有人都将那位绑回来的小丫头给忘了。
确切地说,是封见绍和风千门两人把那个小丫头给忘了。
直到用晚膳的时候,药三毒才突然后知后觉地喊了一声,“坏了。我的小徒弟还在等着我呢!”
说着,就要往外冲。
紫苏眼疾手快,直接就挡在了门口,“前辈这是做什么?”
药三毒急得快要跳脚了,“哎呀,小丫头你快让开。我小徒弟还在镇子东口等我呢。我都给忘了。我们约好了在那里碰面的。也不知道那丫头现在吃饭了没有?”
封见绍的眼睛动了动,然后略有些尴尬道,“是不是一位身穿蓝色衣裳的小姑娘?身上还背着一只灰色的包裹?”
“对对对,就是她。”
药三毒刚刚一乐,随后又是一愣,“你怎么知道?你见过她?”
封见绍心虚地呵呵了两声,“那个,我们今天在外面巧遇了一位姑娘,然后,看她也在寻人,而且挺累的样子,所以,就将人给带回来了。”
带回来?
风千行幸灾乐祸地笑了。
那叫绑回来还差不多!
封见绍一刻也不敢再耽搁,直接就跑了出去。
不大会儿,众人就听到了一个姑娘骂骂咧咧的声音。
“你是活地不耐烦了吧?竟然敢把本姑娘给打晕?你给我等着,看我哪天让我的毒宝贝们好好地伺候伺候你!”
一听这声音,药三毒就知道是他的小徒弟了。
“哎呀,灵儿,你没事吧?”
“师父!都是这个坏人,是他将我打晕了带过来的,那您这是怎么了?他们把您也抓来了?”
这话问地,药三毒都不好意思说了。
难不成说是他自己主动送上门儿来的?
白芷偷笑了一声,“这位姑娘误会了。药前辈在街上看到了我们小姐,于是善心大发,执意要留在我家小姐身边五年呢。药前辈果然是妙手仁心,可敬可佩。”如果鸵鸟有爱情
“嗯,生在极寒之地,而且适应能力极强,只不过,听说繁殖能力有些差。再加上这东西着实名贵,所以,不少人打它们的主意。”
余笙倒是能明白。
越是名贵难得的好东西,能留存在世上的就越是稀少。
否则,那不得遍地都是灵芝雪莲,到处都是黄金白银吗?
“这种纯正的火灵狐,而且还是当中的极品,我以前只是在古籍上看到过,就连师父,也是头一次见呢。”
余笙笑了笑,总算是明白后来药三毒为什么会那么坚持了。
因为火灵狐的血可以入药,也可以制毒。
而且有着奇效,对于爱医毒成痴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件至宝。
“对了,你这只小狐狸叫什么名字呀?”
灵儿自从上来之后,所以的注意力就都粘在了火灵狐的身上,压根儿就没注意到余笙的一些表情变化。
“灵儿。”
“啊?叫我干嘛?”
余笙笑地很温柔,“我说它的名字叫灵儿。因为是火灵狐,所以,我就给它取名叫灵儿了。”
灵儿没注意到,一侧白芷和紫苏强忍笑意的表情。
“啊?跟我一个名字呀?不行不行,那你叫灵儿的时候,到底叫的是我,还是它呀?”
“我般都很少叫它的名字的。而且这小东西有灵性的很,平时也很爱粘着我,我想找它,也不需要叫它的名字。”
灵儿的表情有些垮,“即便如此,那我也不能跟一只小畜生是一个名字呀?”
“那没办法了。毕竟,我是先和它相遇的,之后,才遇到了灵儿姑娘你呀。”
灵儿天真直率,此时也觉得余笙的话有道理。
做什么都得讲个先来后到吧?
所以,她还是觉得不能再跟一只火灵狐抢名字了。
看到她颇有些无奈的样子,余笙想笑,却生生地忍住了。
“那,我以后可以带它玩儿吗?”
“不可以。”
这一次,回答它的是白芷,“我们公子将其寻回,就是为了小姐的身体,这火灵狐是不能跟小姐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