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知道了。”莫忆儿随身携带的水壶中已经装满了水,可现在算上她和小绒球,这里一共有十六个人,这些水是远远不够的。手中动作不停,愁思涌上了心头。几吶部落如此贫瘠,在这里根本找不到空心树,想要做水壶也不可能的。最终,她只能找出几颗生津止渴的草药混在水壶中,若是谁渴的不行了,就喝上一小口。
老人见莫忆儿过了这好半天还不急着赶路,气就不打一处來,可他现在也沒有办法对付莫忆儿,只能忍住。
五个女人,十四双简易的鞋子,他们用了两个小时左右才缝制完成。大一些的是老人和男人的,小一些的是女人,还有几双缩小版是孩子们的。莫忆儿沒有因为他们被女人们抱着就不给他们做鞋子,这一路很长,女人一直抱着他们也会累。给他们做鞋子,无疑是鼓励他们走路的行为。
她把鞋子一一分发给大家,加玛比其他人机灵一些,看看手中的简易兽皮鞋子,再看看莫忆儿脚上套着的东西,便明白了。“莫忆儿,你这是给我们做的?”
“是的,这个是鞋子,穿在脚上走路会舒服许多。否则这么长的路,你们的脚可要受罪了。”莫忆儿淡笑着,还要亲手为加玛的孩子把鞋子穿上。
加玛的孩子也是河旱的孩子,具体年龄不详,但比部落其他几个孩子成熟一些,虽然身高差不太多,但他就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他挡住莫忆儿为他穿鞋子的手,面色微红:“我,我先洗洗脚,别弄脏了这么好看的兽皮。”
“好,你先去洗。”莫忆儿对他笑,他的脸更红了。莫忆儿记得,刚穿越來这里的时候,这里的人脸皮不是很‘厚’?在众人面前做羞人的事儿都毫不顾忌,这么现在这么爱害羞了?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以往,几吶部落的人是不会舍得用水去洗脚的。别说洗脚,就是洗脸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次。灰尘和他们黝黑的皮肤混在一起,倒是看不出來有多脏。因为缺水,他们很少流汗,所以味道少一些,否则大热天的,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
最后,女人和小孩子都洗了脚,高高兴兴的把鞋子穿上。两个男人和老人们就沒那么讲究了,但看他们对鞋子小心翼翼的样子,也是很欢喜。
只有不想离开的那个老人,脸色很差,他沒有因为莫忆儿给他做鞋子而感激,相反,他觉得莫忆儿太败家了。他在男人的背上,当然不用走,根本不能理解其他人的辛苦。
重新启程,族人们的脚步轻快许多。因为部落贫穷,他们根本沒带什么东西,所以也不存在负重走路。几个小孩子跳下阿母的怀抱嚷嚷着要自己走,女人们便笑着放他们在身边,牵着他们的手,他们兴奋的嘻嘻哈哈,边走边低头看自己的鞋子。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赶路的队伍,就连百无聊赖的小绒球,眼中也有了一丝笑意。
他觉得很骄傲,他看中的女人,一直这么与众不同,给这么多人带來了幸福和欢乐。
傍晚,他们在一片土丘中停下。莫忆儿宣布,他们今夜就在这里过夜。两个男人心中颇为不赞同,土丘附近也许会有猛兽出沒,不太安全。可是,看看强大的小绒球,他们沒有反对。
两个男人去附近拾柴,莫忆儿然小绒球在这里保护族人们,她拿出弹弓和石刀,奔跑着离开。
小绒球只是目光追随着莫忆儿,沒有太多担心,野兽什么的对于莫忆儿已经造不成伤害了。除非巨大凶兽,可这片大陆凶兽本就不多,这附近小绒球也沒感知到任何凶猛的家伙,所以他非常的放心。
不过一个小时左右的功夫,莫忆儿踏着暮色而归,手中是一只伪鸵鸟和它的一窝蛋。莫忆儿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愧疚一下,把它抓到就算了,还连它的孩子整窝端,很不道德啊。
可她现在想吃蛋类了,肿么办?最终,馋虫战胜了她一叮叮丁点儿的愧疚。
水几乎沒有,她把这之伪鸵鸟交给细水处理,他们几吶部落处理猎物的方法别致,不用水也可以处理,虽然不是很干净,但几吶部落族人也会吃,莫忆儿和小绒球只吃伪鸵鸟蛋就可以了。
小绒球现在是巨大的金狮形态,吃的非常多,但胃中也储存了不少东西,几天不吃饭都沒问題,于是他把所有鸟蛋让给莫忆儿,自己啃了两块刺虫肉干。
伪鸵鸟是几吶部落中的长腿跑路冠军,几吶部落的族人很难抓到它,所以莫忆儿这么快就抓回一只伪鸵鸟,让几吶部落的族人很是佩服。但,佩服的还在后面,进入淌崖部落富饶的领地后,莫忆儿把带着野兽的尸体回來时,所有人都把莫忆儿当成了神灵看待。当然,某些个别的老人除外。
一整天,孩子们都很高兴,有兽皮鞋子穿,有好吃的肉类,不用饿肚子,对于他们來说是如天堂一般的生活。玩的累了,他们边吃东西有的就睡在了阿母的怀中。
莫忆儿也走了整日,许久沒这样靠自己的双腿,也有些疲劳。真想好好洗个热水澡。不过这待遇只能想想,在回到神域部落之前,是无法享受了。
小绒球知道莫忆儿爱干净的习惯,在几吶部落山洞住的这些日子,傍晚他们都会到水源处把蚕线巾浸湿了擦洗身体。可今日水源离他们也很远,小绒球干脆伸出舌头,为莫忆儿舔裸露在外的胳膊和脸。
莫忆儿瞬间就僵住了,小绒球是狮身的时候也会自己用舌头去清理绒毛,毫无违和感。但是,现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