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沈明琛的记忆力还那么好,能记得这条路也在情理之中,再说了,如果他是急匆匆的来办事的,肯定没有时间去别的地方瞎转悠,第一个要去的目的地就是这个藏着东西的小村子里躲避了。
如果现在陆茜歌没有这么紧急的在路上奔跑的话,她肯定会一个巴掌拍到脑门上,然后再暗骂自己一句,为什么会这么笨?她自己这种脑袋都能想出来的事情,沈明琛怎么可能会想不出来呢?他肯定也知道那个小村子就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因为如果他们跑得足够快,甩掉了那些人之后,那些人就不会想到他们会藏在村子里了,毕竟要是躲的话,肯定会往镇子的中心去躲,怎么可能会跑到这种没有什么人的村子里来呢?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村子还真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因为村子已经临近边界了,在往外走,绕过一个小圈就可以到火车站,他们就可以顺顺利利的离开这里了,这也是陆茜歌首先选择的原因。以前是路痴的陆茜歌,现在难得想起来了这条路,想起了当时下了火车之后没走多久就可以走到这个小村子里来,这样的话,他们回江城的路也就可以顺利很多,不用经历那么多的坎坎坷坷。
一路上,沈明琛偶尔会回头看一看,像是在确定后面的人有没有跟上来。
他逃跑的时候很有技巧性,虽然说跑的路长了些,而且七拐八弯的,把人都要绕晕了,陆茜歌也头也不抬的,只顾着跟着沈明琛一起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根本就不管到底跑到了哪里。
等陆茜歌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他们已经进入到了村子里,而且后面的人早就已经没有影子了。
这么些年以来,她还从来没有跑过这么多的路呢,记得上一次跑步,还是在上学的时候参加的运动会让她跑步,简直就是要了陆茜歌的命,只不过这一次是真的太危险了,所以她才会跑得这么快,可是这也已经要了陆茜歌半条命了,她一直都在弯着腰,不停地喘息,脸蛋都已经通红通红了,看起来就像是一颗熟透的果子。
她的额头上布满了汗珠,整个人都显得很落魄,身上还穿着厚厚的风衣,简直是又热又累。
在反观沈明琛就平静的多了,仿佛跑了这么多的路,就好像是慢慢的散步过来的一样,对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影响,脸不红心不跳,早就已经站定了墙边,聊有兴致的看着陆茜歌。
“带个女人就是麻烦,如果是我一个人早就已经跑出去了。”他现在停下来只不过是看陆茜歌太累了,所以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怎么可能会停下来一分钟呢。
陆茜歌还弯着腰侧着头斜睨了沈明琛一眼,“你以为我和你一样啊!我可是活生生的人,不是一块铁!”她表示,非常的抗议。
陆茜歌刚才明明都已经这么配合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