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致远恍然大悟,一脸感激地说道:“真是太感谢您了,不过我还不缺这点小钱,您留着时间帮别人吧。”
说完,他抢过书稿,绝尘而去。
王朗目瞪口呆地看他离去,半天说不出话来。
九龙湾宏光道一号星岛大厦一楼,刚下出租车进到楼内的陆致远看到电梯开门,赶紧跑了过去,却不防拐角处出来一人,两人撞在了一起。
“你喺度做乜(你在这做什么)?慌失失眼咩(慌里慌张没眼睛吗)?”旁边一个精明能干的女孩跑过来扶起撞倒的女人,顺口骂道。
“我急了点,对不住。”陆致远点头致歉。
那女孩还待说话,女人开口了,居然还是一口标准的国语:“你这小孩课也不上,来我们报社做什么?不会是想投稿吧?拿来我看看。”
陆致远疑惑不已。
女孩在旁说道:“这是我们胡董事长,你还愣着干什么?”
他这才明白过来,瞪了那女孩一眼,搞半天你他妈会说国语啊?手上却没迟缓,递了书稿过去。
胡总接过书稿翻了两页,冷笑道:“你这写的什么,作文吗?这是给成年人看的吗?回,毕业了再来。”
说完,她把书稿一扔,任其散落在地,看也不看,转身就走。
陆致远心里憋屈极了,妈巴羔子,你个死婆娘神气什么玩意?
捡起地上的书稿,陆致远走出了星岛大厦。
他不想再去投稿了,其实从唱片公司的遭遇就可以看出来,18岁的自己想要正儿八经地出人头地,在如今日渐浮躁急功近利的香港来说,几乎绝无可能。
至于《明报》,他根本没有那个想法。世人都知道,《明报》稿费最低,而且喜欢以投稿人的学术地位来定稿费的高低,还要求一年到头不能缺稿。
世上妖人毕竟不多,寻常人理解不了的。
莫非网络小说放到如今的香港真的太过超前?可《诛仙剑》应该是目前最贴近流行武侠小说的网络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