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山往东名曰关山,乃是陇山的支系山脉。
从盐池一带迁徙过来的丰戎百姓已经越过陇山来到了这里。由于这里接近关中,气候明显比西北要温和的多了。
来到故土,丰戎百姓们自然高兴的不得了,百姓们以部族为单位在背风向阳的地方扎好帐篷,安顿好孩子和牛羊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百姓们燃起篝火,准备庆贺回归故土的兴奋之情。
“百姓们,跳起来,喝起来,为我们重回故土而欢呼吧!”头领高兴的喊道。
“哦哦--”
“哦哦--”
......
篝火燃起来,烈酒温起来,牛羊肉烤起来......
孩子们望着这热闹的场面,也不由得跟着跑起来、跳起来了。
酒香、肉香飘散开来。
人们的兴奋之情也跟着起来了。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兴奋之时往往蕴含着危险。
“哒哒哒---”
“哒哒哒---”
......
不远处传来了马蹄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嗯?
天已经黑了,而且这里还处在一处山洼之间,怎么会出现急促的马蹄声呢?听着声音还不是一般的马队,而是大队伍从这里经过?
头领不由得紧张了一下,毕竟这个时候丰戎的将士们还在西边跟秦人争夺犬丘,这万一是敌人来了怎么办呢?
但转眼一想,不对啊!
我们的大军正在与秦人在犬丘战斗,这遥远的关山地区,距离犬丘那么远,距离北边的亳戎也就更远了,怎会出现敌人呢?
难道是南边周王室的队伍。
也不对啊!周王室的队伍乃是步兵,哪来的大队伍骑兵。
想了想,首领还是认为即便是有队伍经过,那也应该是丰戎自己的队伍。
想到这里,首领也就不用去管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响。大不了请路过队伍一起用膳,喝酒吃肉,有何不好。
“草原的百姓们,我们的大军正在犬丘与秦人打仗,我们要管好后方,安顿好老人和孩子,还有我们的牛羊。今夜就让我们跳起来,喝起来,明日我们就下山放牧,给前方的将士们提供更多的牛羊和马匹。来,端起碗,喝起来---”
草原上没有中原那么多的讲究,不管是男是女,只要大家高兴,都端起酒碗喝了起来。
喝完酒,大家趁着酒劲开始跳舞。
“哒哒哒---”
“哒哒哒---”
......
一队戎狄打扮的将士纵马来到篝火跟前,冷冷的望着这些跳舞的百姓们。
“这位勇士,你们是哪个部族的,如果走累了,就一起下马来喝一碗热酒,暖暖身子,继续前进。”见对方冷冷的看着自己正在跳舞的百姓们,首领上前问道。
“我们是亳戎区角部的勇士。”来人用很重很重的秦人口音说道。
亳戎区角部?
亳戎是一个大的部落,在他的下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小部族,其中这个名叫区角的部族,乃是与丰戎最近,也是关系最差的一个。
自从有记忆以来,双方的战争就从来没有断过。
现在这个部族竟然会出现在遥远的关山,难道是来讨账的吗?
正在跳舞的百姓们一听当下就慌了,“你们是亳戎的队伍?怎会出现在千里之外关山?不可能---”丰戎百姓的首领惊慌的说道。
“哼哼---,知道已经晚了。”说罢,一个年轻的头领手一挥,“众将士,杀光这些仇敌。”
说罢,年轻的将领挥刀直接将丰戎百姓的首领劈杀在马下。
“杀---,一个不留。”在年轻将领的带领下,亳戎勇士挥刀冲向毫无准备的百姓们。
“嚓---”一刀过去,两个惊得睁大眼睛的丰戎小孩被活生生的削去了头颅。
“嗤嗤---”被削去头颅的小孩晃了晃身子,冒着血倒在刚刚回到的故土上。
“你们这帮天杀的狗贼,我跟你们拼了。”孩子的母亲见状,冲进帐篷里,拿出一把刀冲上前去与冲过来的亳戎勇士进行打斗。
由于敌人骑在马上,高度上存在明显的差距。虽然孩子的母亲已经愤怒到了极点,但一时半会刺杀不上那些亳戎的将士。
费了好大的劲,“噗嗤--”一刀,孩子的母亲刺在了一个亳戎勇士的大腿上。
“啊---,你这个天杀的母狗。”受伤的亳戎勇士大叫一声。
嗯?
这个亳戎的勇士怎么回发出秦人的声音?
难道他们不是亳戎的将士?
孩子的母亲拿着刀吃惊的望着被自己刺中的敌人。
“嚓---”愤怒的敌人纵马上前,一刀劈在了女人的头上,瞬间头被劈成了两半。
眼看着自己人一个个被杀,刚才还兴奋的喝酒跳舞的百姓们赶紧撒腿就跑,四散里逃开。
“杀光这里的每一个人,不要让他们跑了。”年轻将领说道。
“驾驾---”亳戎区角部将士纵马追逐着奔逃的百姓们。
“嚓嚓---”刀声响过,逃跑的百姓们很快就劈杀在帐篷周边。
半个多时辰过后,帐篷周边布满了丰戎百姓们的尸体。
“再看看,还有没有活口。”
杀完眼前的百姓之后,年轻的将领对手下命令道。
众将士纵马再次在周边巡查了一番,确信没有活口之后,回来向年轻将领禀报道,“禀报世父公子,没有一个活口了。”
世父公子?
不错这些人就是秦军派出来的队伍。
按照嬴开的安排,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