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仙侠修真>明末大宗师>第3章 军袋(一)

不管他人用什么视角也不管别人怎么揣摩自己,队伍里对自己不熟识的人,自己同样对他们一无所知,只不过在目前这个相当恶略的生存环境中,最好不过的就是抱团取暖,当然了合则两利不合则散,所以也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不是为了照顾旁人的感受,何况保镖这样一个充满风险的职业,既然是人家的职业,那么就看你拿得出什么报酬,才可以让人为之效死,眼下自己两眼一抹黑,至于说拿得出手的报酬更是自己的短板,也因此李赤心并没有在遇袭后,去过多责怪身后那个两米二六的大家伙。

他此时心里的苦只有他自己才懂,事情过去了差不多一天,他还在纠结与个女驴友出了自家秦岭小别墅不远,爬个山头去玩个野外互动,都能把自己的有用之身搞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李赤心狠狠地想,“真要是让他发现是谁在捣鬼,如此嚣张地耍自己,依照自己小老板的暴脾气,他一定好几巴掌将对方削到三甲医院中去,都不用多给解释,更不用动用背景力量,自己就能让对方上半身高潮迭起下半身终生不能自理。”

这个被小房地产商李赤心篡夺了躯体和意志的男人,年纪应该不过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与前世中的自己在年龄上相差不多;最令李赤心震惊的事情还是,这一位竟然就是传说中明朝末年最著名的反政府武装头子,闯贼李自成的亲侄儿,当然从自己也是个小贼的出发点来讲,称呼李自成就不能用闯贼而是闯王了;一想到这个,工科博士出身的小房地产商李赤心就挠头不已。

前一世他自己虽说不是个善男信女,可也不曾有过杀人越货的经历,黄昏时分自己用两个惯用的手指就硬生生掐断了一个杀手的喉咙……浑浑噩噩地想着,现如今自己雀占鸠巢的这个家伙,竟然是官方批红的头号杀人通缉犯,这让李博士再也无心从科学的视角去合理解释,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孤身一人来到这里的,自家在秦岭东麓的小别墅咋整不见了?与自己一路是都在进行深入探讨的那个女驴友去哪了?

此前,他已经从众人对自己的称谓上知晓,自己在这个时代的姓名应该由原名李赤心变更成了绰号‘一只虎’的李过,更不不用去公安机关户籍科去备案,估计他的名字正在皇帝崇祯的御案上刻着哪;此外,他这一路上,还遇到了一些大哥式的社会人,他们称呼自己为补之贤弟,还有一些社会地位与匪号明显不及自己的人物,这些人称号自己为补之大哥,他不禁苦笑连连,用力拍打了一下,在自己怀中诺诗兰军袋中揣着的那个便宜儿子,自己这样的经历要是都不奇葩,还有谁的经历还更奇葩。

“我戳!我戳、我戳、戳、戳,好像是戳中了怀里的这个拖油瓶,小家伙竟然反客为主地在军袋里给自己来了个窝心脚……。重新安抚好便宜儿子,李赤心继续开始瞎琢磨,自己可不是随便的人,虽说是随便起来自己不是个人,可竟然不挑不拣地化身成了贼名昭著的明末‘一只虎’,你这贼老天的玩笑也开得忒太大了点吧!

即使是想破了头,他也不曾想到过自己有朝一日会附身在了一个超大号红铜贼头子的身上,紧了紧身前育儿袋一般大小的诺诗兰军袋,这可是前一世自己最珍爱的装备了,军袋本身的价值倒是不算什么,珍贵的是自己动身前装在军袋中的那些东西。

工科博士出身的李董事长,记忆力不是一般的好,他记得自己出发前特意放在军袋外面第一个口袋中的,那些塞进防水杜来思中的蓝药片和马应龙,那个口袋中应该还放着野外必备的指北针、万次防风打火机、云南白药,好像那些小号止血贴、大号及超大号止血贴,也都放在了同一个袋子里。

李赤心倒不是怕诺诗兰军袋出问题,此时自己的便宜儿子李来亨,正盘踞其中迷迷糊糊地打着盹。每一位老牌的户外运动爱好者,都知道在上山的时候,背囊尽量挎在胸前,如果是被在身后,会使攀登者的重心偏移,严重的会导致坠崖。

李赤心又仔细想了想,他觉得还是坠崖这个解释比较靠谱,很可能是因为,自己坠崖和这个李过遇刺同样是在天黑时分的缘由吧,有可能主宰生命的某位神仙,将遇险的李赤心与恰巧遇刺的李过两个人搞混了也未可知。

李赤心心中感叹,亏得自己还是一个工科博士出身的小房地产商,竟然在与女性驴友野外的寻幽探密中……,唉,他颓然地想着,自己这样贵重的身份,竟然也得不到神仙的眷顾,不是说只有屌丝才会逆袭吗?

虽说还在惦记着,到底是谁将自己逆袭成了屌丝这个恶作剧,李赤心的心里已经非常明白,从他黄昏遇袭之后,自己就不可能再回复到那一世去嚣张了。现在甭说他削别人,就是不久前自己被别人削的时候,都没见身后这些冷酷的家伙前来维护自己,等自己完完整整地处理了那个杀手,这群恬不知耻的家伙,竟然尾随在自己身后堂而皇之地扬长而去,你们的慈悲心,你们对环境的爱心都到哪里去了?

另外还有那个已经被自己惦记上了的大个子,竟然撑着一幅不伦不类的鸳鸯戏水肚兜做大旗,还特么如此招摇地走在自己身后,你们这些把风险让给他人,把安全留给自己的家伙们都给爷等着,瞧着是哪个笑到最后的,等咱真正搞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等我李赤心真正掌了权,你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这些尸位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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