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玄幻奇幻>当斗罗大陆回到八千年前>第31章 直接认输!最后一场比赛!双武魂融合技!

然而对面直接就认输了,没有一丝丝的犹豫,没错,这认输就像翻书一样,这搞到龙辰都不知道这三个女孩子认输过多少次了,然后舞清雪那方也是一脸懵逼,嗯,怎回事我经历的啥?

对面怎么认输了?

哦,对,我赢了,唉,反正对面认输了,我就赢了。

然后观众也是一脸懵逼,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恩,再说一下,就是那啥,龙辰现在只有九岁,你们没有听错,对,只有九岁,所以说我说这些话你们应该听得懂吧?

就那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到这个,就是有点骚,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到了,莫名的想发福利了,但是又想不到要在哪里发比较好,再说我不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没错,我就是这么皮!

就算记不住,我也不会跟你们说是啥,你们自己翻之前的那些章节吧,就在瀑布练体那边,慢慢找吧啊。

然后双方认输的一边跳来跳去的蹦下了擂台,然后赢了的那一边去,一脸懵逼的,慢慢的上次在思考些什么的走下了擂台,然后差点还一个踉跄,这可引得观众们笑得有些嗯,就那啥了,不过也的确没有笑得很大声,毕竟是女孩子嘛,得给面子是不是?

恩,没错,你们要知道女生的报复心可是非常的强大的,有时候可能会因为你不小心翻看了他的啥玩意儿而追你十条街,然后追到你之后就把你一拳揍扁,哦,就跟那个一拳超人一样,唉,客串了呀,抱歉,抱歉。

好了,话归正题,这笑话也闹够了,这种小插曲并不能影响观众们的心情,额,就是那啥,其实没有也是假的,让观众的心情更为高亢,简单点说就是兴趣更多了,但是这直接认输,有些搞笑,嗯,认输是非常烦的,特别是对于观众来说,当然最后场比赛应该不错,正面硬刚!

然后最后一场的话,就非常非常有意思,武魂融合技对战武魂融合技!

没有听错,正是两个武魂融合技对战!

生存战斗开始先说起吧,居然上来了六个男的!

不过这也算比较正常,比较刚刚那场的话,确实正常,有一方的话,三个人几乎一模一样,就像一个模板里面刻出来的,然后身背三把颜色形状都不一样的剑,不过样子还挺帅,但是他们的血脉非常奇怪,他们是剑痴斗罗季绝尘的后代!

他们的名字也非常奇怪,大哥也就是中间那个叫做季绝影,二哥也就是在右边那个叫做季绝风,然后最后一个的名字叫做季绝魂。

他们的话有个武魂融合技,他们三个人的武魂各不相同,大哥的武魂叫做苍穹之剑,通体呈为蓝白色,二哥的武魂叫做杀戮之剑,通体呈红色,然后三弟的武魂最为奇怪,叫做星渊之剑,有些虚幻,然后就是有很多若隐若现的星星点缀,至于颜色的话很难形容,就是你们在网上搜一搜那种星空的颜色就差不多了。

然后对面的话就是那个天灵帝国的二皇子,还有他的两个说是手下吧,但是还是叫做伙伴比较适合,天灵帝国的武魂是传承武魂,跟星罗帝国的一样都是属于传承武魂,不过他们两个的唯一区别就在于,他们两个一个是虎,一个是狼,一个是猫科,一个是犬科,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些什么了吧?

一个是邪眸白虎。

另外一个是极冰魔狼。

但是天灵帝国的那位二皇子的武魂似乎变异了,感觉像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武魂,应该叫做魂兽吧,暴风狂人狼!

但是又并不是,感觉是像这两种狼的结合体,被那位二皇子称之为,风暴极冰狼!

同时拥有接近于极致之冰和极致之风的属性,不过仅仅是接近于罢了,如果说真的要达到的话,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在那位神情冰冷的少年的身后出现了三个魂环,三紫,如果说仔细看会发现那两个紫色的千年魂环散发着一股黄色的柔和的光芒,这显然就是一千零几年级别的了,这种事情的话,一般情况下没有谁会注意的到的,毕竟有谁没事就看魂环,相信很多人都不会无聊到这种程度吧?

而且那个紫色的魂环也是非常特别,大概是在四千年左右,哦,这是挺恐怖的,不过这只是对一些普通天才来说,对于那些真正的天才来说,这些并不算什么,嗯,轻而易举。

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用,人要活在当下,绝对不是幻想着未来!

我就是那种人,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我是比较现实的。

不喜欢想那些自己现在可能做不到的事,但是同时我又会怀着一颗梦想,我这人是比较冲突的,所以说,请大家理解,为什么要请大家理解呢?就是因为我以后可能会写一个非常冲突的矛盾的一种设定。

但是这一定会圆,绝对不会说烂尾,请大家放心。

我又水字数了。

然后其他两个人的武魂也是比较特殊,反正不是属于比较正常的那种,两个都比较瘦,不过其中一个是瘦成那种几乎是皮包骨了,那个就有些夸张了,恩,应该不是叫做有些夸张吧?

那个收到几乎皮包骨着男孩的武魂叫做,永夜暗魔隼,是黑夜中的王者,魂兽中的数量少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的速度是非常快,但是它们的最大特点不确不在于速度,如果说光论速度的话还是比不过尖尾雨燕或者是一些纯粹的敏系的,但是如果说是全方面的华是远超尖尾雨燕,比方说那种特殊的永夜黑暗属性,


状态提示:第31章 直接认输!最后一场比赛!双武魂融合技!--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