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张明琦笑得更凄然了,转过头来仔细地打量了一下阿布,冷冷道:“你在可怜我?”
阿布没有说话,或许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有那么一点怜悯他的意思,从那天他跪在高长恭面前,一身泥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那样的意思,尽管不是全部。
“算了吧。”张明琦摇了摇头,一边大步走着一边道:“我讨厌怜悯,就好像……我从前也不一点都不怜悯你们这些家里穷得叮当响的贱民一样,以前,我拿你们当一群狗,现在……我自己也成了一条狗,可就算这样,你们还是没有资格鄙视我……”
“不……不是这样的。”阿布连忙大喊道,却最终低声说了一句:“我们,我们是同窗啊……我们在一间学堂里上课的。”
张明琦全身一震,脚步顿了下来。
良久,阿布听见张明琦清冷的声音,很轻,但正好能让他听见。
“谢谢。”张明琦没有转头,缓缓地走远了。
“这是什么东西?”周公瑾看着那手里的黑色布片,疑惑问道。
站在他面前的,是高长恭一手提拔上来的一名将领,叫康利,为人谨慎持重,只不过身体差了那么些,瘦削的脸颊上看起来像是被刀斧劈了几刀,眼窝深陷,显出几分虚弱和疲惫。
周公瑾其实知道高长恭为什么会提拔他,不仅仅只是相信这个人能力和人品的可靠,更是看中这个人一直以来的病弱。
这种话说出来,只怕很多人都会奇怪。
任用将领岂是儿戏?怎会看中一个人身体上的病痛呢?
但周公瑾知道,既然建邺城中一切安定,接下来自然是原本就排上日程的那些重中之重的事情,最迟明年初春,整个军中就要开始裁汰老弱,提拔新军,荆吴所有的军备力量都会被整合起来。
既然眼下他还没看中一个真正适合的人,那么先把一个体弱多病的老实人放在这个位子上,等将来某一日撤换掉他的时候,也会少很多麻烦。
当然这种心思,不可能放到台面上来说。
朝堂上的波谲云诡,许多时候都是在无声胜有声之间,高长恭虽然治军,却也少不了要用一点这种手腕。
康利用力拱手,新被提拔的他正想要做些事情来报答高长恭的知遇之恩,这些天他甚至睡觉都不解甲,倒是让原本的那些“老兄弟”们嘲笑他是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不肯让那身“高高在上”的盔甲离开自己哪怕半寸。
对此,他也是大声笑骂回去:“去你们娘的!老子就是媳妇熬成婆了怎么地?你们这群混账王八蛋认命吧,这辈子也就只能当个受气的小媳妇喽!”
其实他也知道,以自己的身体,这个“婆婆”当不了太久,但至少能做一天是一天!
将来荣耀还乡的时候,至少也能和家里那群小兔崽子们吹嘘一番,出来之前他刚添了个大金孙,这把他乐的!
再过上十年八载的,当他坐在午后和煦的暖阳之下,靠着舒服的躺椅,也能好好地给孙子讲上一段当年爷爷做将军时候的故事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