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五年的时间内,李某开着车在市内的道路上共发生三百多次的车辆碰撞事故,仅作为第三者车(即无责任车一方)向各个保险公司索赔共计三十多万元。
李某作案的方式很低调,他一般选择违章变道的车辆下手。
在车辆较多、车速较慢的分叉路口路段,对方车辆打开转向灯准备变更车道时,李某驾驶车辆慢速行驶,确保一定的车距,甚至在对方车辆让行的情况下,其仍然慢速行驶,但在对方车变道的过程中突然加速致使两车碰撞。
为确保事故赔偿金最大化,又不容易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故意行为,李某在故意碰撞他人车辆的过程中,控制自己车辆的碰撞部位和损失,他的车在所有的故意碰撞事故中,碰撞位置基本上是在车头左右角及车辆左右侧靠近车头的位置,非常精准。
另一方面,李某选择交通流量大的早晚高峰时段作案,抓住受害人急于上下班心理,充分表现自己的和善,他告诉对方大家都急着上班,他自己耽误一点时间,到你们公司楼下再谈,反正都是保险理赔,没什么大不了得事情。
警察在走访个别被撞对方车时,司机还自觉理亏,称“就是我的责任,人家很客气”。
而且李某对保险理赔非常熟练。每次发生碰撞事故后,他马上用手机等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引导对方车司机一起将车辆移开事故现场,告诉对方车变更车道要负全部责任的交通法律规定,教对方车司机如何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除了因责任划分问题与对方车司机有过争吵以外,极少发生其他过激的言论、争吵,或其他纠纷等情况。
李某每次故意碰撞他人车辆后,不会真正将其车辆进行维修,而是自己对车辆受损部位进行简单处理,如用手喷漆喷涂、利用粘贴卡通图片等方式掩饰车辆损坏部位,或做简单修理,然后将购买的维修发票交给对方车司机,让对方车司机先垫付保险赔偿金。
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及定损人员发现李某驾驶的车辆存在陈旧性碰撞损坏情况,或对汽车到处是碰撞旧痕和贴满卡通图片等情况提出异议并减少赔偿数额时,李某一般都不做争辩,同意接受保险公司定损员的定损价格。
他的车在多次与不同的车辆发生碰撞后,仍未进行修理,车头大灯处有明显裂缝,有时他一天内连续作案,撞痕难辨新旧。
当然了,团伙儿作案,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些碰瓷客们使用的手段,却是比较极端的,而且简单粗暴,纯粹就是以力取胜,不给人家留一点儿余地。
直接用头去撞对方的车辆,人家还能看不出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这摆明了就是要制造一起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然后从中讹诈较大金额的钱财,而且从关联方面来看,他们甚至还买通了基层派出所方面的一部分警察,来为他们背书。
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被讹诈的人来头很大,不然的话,绝对是无法摆脱这种僵局的。
正因为对他们比较了解,所以警察们在观看监控视频的时候,也不由得腹诽了几句,毕竟这事儿如果曝光出来,他们这些派出所的警察们,多少也要受那么一点儿牵连的。
只不过,此时众人的关注焦点,都不在这个问题上,他们都在想,这辆车是怎么消失的?他们屡试不爽的讹诈伎俩,怎么就失手了呢?
尤其是看到屏幕上的那辆车,突然消失的时候,众人的脸色都很精彩,一个个不知道该说什么为好了。
“卧槽,这事儿邪门儿,先查一下那个车牌号吧。”最终,副所长终于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