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所有的强者都将陨落……
似乎,那上古文明,要比人类现有的文明强大得多。这样强大的文明,究竟因何为覆灭,始终是一个谜团。
而那强大的仙宝,应该也是那上古文明的遗留。
想到此,叶枫下意识地握了握拳头。
因为,他又想起了那狰狞恐怖的血色骷髅。
很显然,这血色骷髅,是一个组织。灭掉任家村的杀手,是此组织的人,那怪人兰波,同样是这个组织的人。尤其是怪人兰波,手持仙宝戒尺,在百回合之内,击败曾易。那么,这血色骷髅组织,究竟强大到何种程度?
叶枫根本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
现在能做的,只是尽快增强自己的实力。
于是,叶枫说道:“凡事宜早不宜晚,聂前辈,明天一早,你便带族人将族内的女眷接到宗内。稍作安定以后,我带你前往祭拜聂傲天前辈。”
聂远点头应了下来。
叶枫又道:“梓馨,你选的,全是孩童,但凡孩童,总有一些顽劣的天性,你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他们明白,修炼,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恩,我明白。”任梓馨难得的严肃了起来。
“至于曾大哥……”叶枫看向曾易,什么也没说,只微微一笑。
二人共同经历生死战斗,早已形成了默契,只相视一笑,曾易便点了点头,道:“请宗主放心,我会令剑阁新收的五百名弟子先进行劈砍练习,让他们知道,要踏上武者之路,不脱掉一层皮,是万万不行的。”
叶枫本想取出一些白玉人参果,让新收的千余名弟子直接晋升为天阶中期武者,但经过权衡,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用这种方法提升境界,未免太容易了些,或许会令这些还未踏入武道的新人心生骄奢,认为武者修行,是一件无比轻松的事。
让他们吃些苦头再说吧。
第九十二章 :初入炽凤城
宗派刚刚成立,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摆在叶枫的面前。经过这次短暂的商讨,基本确定了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
商议结束后,聂远与曾易回到各自的居所,以便进一步安排阁内的各项事宜。任梓馨本应回到丹阁去,但她闹着非要与叶枫一同住进宗主的宅院,没有办法,叶枫只好让虎卫带了一百人,暂时入驻丹阁,代为照料那五百个孩子。
这宗主豪宅,原本隶属赵玉平,各处装饰华丽自不用说,主房占地百丈,轻纱罗曼,极尽奢华,更不用说,单单是女子的闺房,便有上百个,花园更有三处,几道清澈的小溪交错着,从每一处房前潺潺流过,溪中红鲤游曳,时而搅动水花,掀起涟漪,意境优美,与那皇帝的宫殿相比,撇去几分奢华,更多了几分雅致。
人世享受,不过如此。
叶枫并不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但对于堪比皇帝寝宫的华丽大宅,他是不拒绝的。在刚住进大宅的当天,叶枫便砸烂了一处花园,命周兴将其改建成演武场地。
第二日,拳阁阁主聂远带聂定西、聂定南以及族内一百人,离开宗门,前往接取族内女眷。叶枫也在同一天出发,带周兴、快刀李三等一百名宗主近侍,赶往炽凤城。
炽凤城,北部的交易城市。
在兴业时,叶枫听说,此城市隶属古剑宗,但从曾易的口中,叶枫了解到,传言并不属实。这炽凤城,乃是武者汇集之地,而炽凤城的掌控者,是一名圣贤。
圣贤,已经超过了一般武者的范畴,不仅拥有极强的实力,更知识渊博,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二十年前,曾易跟随李鹤,拜访过这位圣贤,因此与此人有过一面之缘。按照曾易的描述,这名圣贤是个鹤发童颜的老者,如竹林中的古仙一般,风度翩然。他虽然是炽凤城名义上的掌控者,但崇尚宁静,常游走在沧虹各处,见到俊奇美幽的山林,便依林而居,因此常人难寻其踪迹。
叶枫很想拜访这位圣贤。
但现在,购齐兄弟们所需的神兵,才是最紧急的事。
一行人离开霸拳宗,赶往炽凤城,一路疾行,月余之后,远远见到了炽凤城高耸的围墙。
好一座城市!
叶枫驻足山峦,俯身一观,不由发出了一声赞叹。
炽凤城,城如其名,形如一只俯卧的火凤,凤首高昂,尽显百鸟之王的霸气。城墙高达百丈,如同一面屏障,将所有弱者摒除在外,叶枫有理由相信,在这座城市中,即便是普通的小伙计,也有天阶中期的实力。
这里,绝对是强者的天堂。
叶枫振臂一挥,喊道:“兄弟们,走了!”
说着,一马当先,向炽凤城飞掠而去。
掠到城边,叶枫身形丝毫不停,猛在地上一踏,整个人如同一只大鸟一样,飞身而起,轻巧地踏上了城墙的边缘。
嗖、嗖……
顿时,周兴等人全部飞射了上来。
立在城墙之上,叶枫俯视整个城市,但见两条宽阔的主干道十字交错,将炽凤城划分成了四个大区域,各区内巍峨的阁楼林立,主干道上,行走着不少面色肃穆的武者,装扮各异,虽说不上比肩接踵,也称得上热闹非凡。
正如曾易所说,这沧虹大陆之上,天阶中期的武者,多如牛毛。
周兴道:“宗主,这炽凤城,我来过几次。它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大区域,东部区域主营神兵,西部区域主营丹药,南部区域主要分布着收购材料的杂货铺。至于北部,则是整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