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倒是挺光滑的。再顺着酒杯中的反光看看,也挺白,可咱胜在剑眉星目阳刚帅气,跟小白脸有很大的区别呢,这人什么眼神啊,死暴发户。
在十三看来,眼前这位金总就是个暴发户,各种“总”他也见过不少,可从来没见过哪个总西装里面是穿背心的,而且脖子上还挂了一条小拇指那么粗的金链子,这是白天他带晚上拴狗吗?再看那十根短粗短粗跟小萝卜似的手指头,十根手指头上带里六个戒指,还是那种金戒指上面镶一颗宝石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哟钱似的。这种打扮,除了八十年代早期的香江黑~社~会,就只有煤老板了。
“金总,您真是误会了,这位是——”
“你别跟我说这些,我没兴趣知道他是谁,小毛孩子一个。”金大圣直接打断道:“蒋美女,你知不知道你搞的我很尴尬啊?我那边都摆好桌了,人也到齐了,结果你一句有事来不了就把我们全晾在那,我很没面子啊。”
“金总——”
“行了,咱啥也别说了。”金大圣摆摆手:“我把话给你说明白了,今天呢我也不强求你什么,省的到时候报纸上又胡咧咧,说什么我金大圣强迫你怎么样了——现在跟我走呢,咱们去吃顿饭喝喝酒,该怎么办还怎么办。不去的话,那就当我今天没来过。”
十三听着一挑眉毛,话说的挺漂亮,可还是在威胁啊。
蒋雨涵脸色有些难看,尽管她是红的发紫,受万千追捧的天后级大明星,可明星终究只是个明星,赚的钱再多她也是个明星,说的难听点,就是戏子。跟这些款爷比,永远是上不了台面的那种。金大圣在苏杭的能量不小,所以这也是她在苏杭开演唱会要找金大圣帮忙的原因,可是现在——
看到蒋雨涵投来求助的眼神,十三心里不禁苦笑,推了推吃的忘我的唐苑,问道:“你认识他吗?”
“谁?”唐苑把一口蟹黄吞下肚子,抬起头,看着金大圣一脸错愕,貌似才发现屋里多了个人:“这不是恒丰地产的金总么?”
见唐苑认识自己,金大圣咧开嘴巴大笑起来:“小子你认识我啊?行,你吃着,今天这顿算我请客。”
见唐苑还是一脸茫然,十三问道:“他个上官亦如比怎么样?”
“那比不了。”唐苑摇摇头,看了金大圣一眼,继续一边往嘴里塞蟹黄,一边含糊不清道:“厂区那块地你知道吧?就是咱们去的那个会所,之前就是他跟上官叔叔抢那块地嘛,最后钱不够,没抢到——咋说呢,如果说上官叔叔是正规军,他顶多算是一股子土匪,没得比嘛。上官家在苏杭几百年了,怎么比?——哎,十三哥,蟹黄我吃过不少啊,这的蟹黄怎么这么好吃?咋做的?等会我能打包点回去给我爸尝尝不?”
“行,想吃多少等会你叫服务员。”十三笑着说道。
两人旁若无人的聊天,再加上唐苑毫不避讳对他的评价,金大圣听的脸都绿了,嘴巴张开闭上的好几次,终究也没说出什么。不得不承认,跟上官亦如比,他差着最少一个马里亚海沟的距离呢。
当然,别看他是个暴发户,可能把生意做这么大也不是没脑子的人,听到上官亦如的名字时就意识到眼前这两个年轻人不是什么普通人,那个胡吃海塞的还好,最起码还称呼一声“上官叔叔”,那个穿着一身奇奇怪怪长袍的光头就有点嚣张了,居然直接喊上官亦如的名字。
调整了一下脸上的表情,金大圣问道:“贵姓?”
“不贵,姓秦。”十三指了指门口:“我们这正吃饭呢,你看,有事要不等我们吃完饭再说?边吃边说话对胃不好,容易引起消化不良。”
金大圣险些被呛死,好歹在苏杭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就算是上官亦如在这,至少也得微笑着打声招呼,叫一声金总,这小子——不拿暴发户当款爷啊?
被十三一噎,金大圣的暴脾气也上来了,啪的一声拍了下桌子:“小子,看你年纪小我不跟你计较,别不知天高地厚啊。年轻人说话做事得考虑后果,你说让我出去我就出去,凭什么啊?这地方你开的啊?”
“呃,这地方还真是我开的。”十三嘿然道:“金总眼光倒是不错,一下就看出来了。”
蒋雨涵和适时的插了句嘴:“金总,这位是锦绣集团董事长秦董。”
本来正要发火,听蒋雨涵一说,金大圣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表情直接拐了个大弯,笑的本来不大的眼睛都成一条缝了:“哎哟,误会,还真是误会——秦董比我老金可重要多了,秦董,实在对不住啊,我老金就是个粗人,有眼不识泰山,刚才说话有点冲,你别介意啊。”
跟一个比自己小了一轮多的年轻人谄媚道歉,金大圣实在不觉得这有什么丢脸的,当然,他也丝毫不会去怀疑蒋雨涵的话。暴发户有暴发户的思维模式,在金大圣的思维模式中,锦绣集团是就是一尊大佛,他顶多算是个荒凉山区小庙里的小和尚,小和尚跟真佛,没法比嘛。当然,他也有另外的想法。锦绣集团那可是世界排名前五的超级商业财团,而且这还不是锦绣最牛的地方,世界上的超级财团有很多,可锦绣是唯一一家董事长拥有超过百分之七十以上股份的财团。这意味着什么,但凡有点经济头脑的都懂。锦绣涉及到的领域很广,其中能源和地产要算大头,他自己就是做地产的,如果能跟锦绣搭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