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的夜,路灯昏黄。
深秋的空气已经毫无温度,然而这个正抱着沈夏时的男人却滚烫炽热,她甚至能感觉到他勒在自己腰间的手用了多大力度,这么近的距离,还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
沈夏时抬起头,由于个子悬殊,她几乎是用一种仰视的姿态看他:“先生,我们扯平了。”
“扯平?”他的手在她腰间收紧了一些,兴致盎然的看着她:“我们扯不平了。”
光线昏暗,沈夏时不太能看得清男人的脸,只能感觉到他的眼神紧紧盯着自己,这种感觉不太好,像是被饿狼盯上的一块点心,时刻都有被拆入腹中的风险。
关于他是谁,沈夏时一无所知,不过看对方这身打扮,全身上下麻溜的黑衣服,手上戴着皮质黑手套,仿佛还嫌不够,外头还披了一件黑色大衣,一看就不好惹,沈夏时偷偷咽了咽口水,这都是什么事儿!摊上这么一尊大佛。
要是让她知道当初跑进那个酒吧会惹上这么个麻烦,打死她也不可能再进去一回。
男人看不清她脸上有什么表情,但他也不急,干脆放开禁锢她的手,自个儿靠在墙边点燃一根烟。
空气中弥漫着尼古丁的气味,呛得沈夏时忍不住低声咳嗽,对面立刻传来男人似嘲讽一般的轻笑,沈夏时强压喉咙中的不舒服。
她转过身时脸上已经堆起笑,诚恳的弯下腰去:“先生,是我的错,给您添麻烦了。”
沈夏时觉得“能屈能伸”这个词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她直起腰,笑眯了眼:“您放心,我以后一定在您面前消失得干干净净!”
沈夏时虽然硬气,但是不该惹的麻烦绝对不惹,该认错就认错,能低头就低头,人生还长着呢,犯不着为一时之气丢了小命。
这男人指不定是哪个黑.帮大哥,但凡是大哥,杀起人来眼睛都不带眨的,手起刀落人头就不见了。沈夏时可不会认为自己是检察官就无所不能,黑.道上的人真要想取她性命,就算她住在法庭上也不会安全。
车里的兄弟们见着沈夏时低头这一幕,一起摇摇头:“就这能耐?这就怕了?”
“就你能!人姑娘这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你信不信,她要敢跟头儿刚下去,头儿铁定撕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