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就是精神不一样啊。”王小山感叹地夹起一块红烧肉,作为前线目击者他是很有感触的,因为就在两人确定关系的第二天早上,逄晨从孙晴家出来的时候,被早早起床买早餐的王小山撞了个正着,“那天我俩一起坐电梯下去,约好了等他回来咱四个吃饭。”
这个事其实孙晴已经知道了,不过她忙着吃饭也就点头应和,“行。”
王小山小时候是熊了点,但对朋友也是很真诚的,就是有点絮叨,“逄晨这人不错,我俩还加微信了,你俩在一起第一天他就能发朋友圈,看来他真挺喜欢你的。”
“嘿嘿,我也喜欢他。”
“喜欢谁啊?”周宇恒笑呵呵地插入对话,在两名下属发愣的时候端着餐盘坐下来,显然是要一起吃午饭的意思,“今天食堂人多,没地方了,跟你俩挤挤。小孙,你还没说呢,喜欢谁啊?”
“我男朋友。”这句话说出来简直太爽,孙晴高兴地尾巴都要翘上天了。
周宇恒这回有点意外,“哎哟,恋爱了,我就说嘛,不一样了。”
孙晴不想和同事说太多私事,再加上上次撞见周宇恒和刘言后,俩人之间都有点尴尬,“还行吧。”
王小山也不再说私事了,话锋一转,“恒哥,后台那边的新人什么时候上岗,我们手头能做的都做完了。”
“快了,别急,最晚后天。”
d市到西藏自驾至少要半个月。小五小六驾照还没下来,一寝室六个人,能轮番换岗开车的就四个,四个人得空就要睡会儿,不然开车没精神。于是有一对刚刚开始恋爱的小情侣想要沟通聊天都很不容易。
逄晨走后的前半个月,一到周末孙晴就去找邓珑珑厮混,不过这个周末邓珑珑要加班,孙晴只好一个人到处走走逛逛,结果在一家女装店门口看到了刚刚血拼完的逄姑姑。
孙晴是很喜欢她的,只不过小姑娘家家的看到男朋友的家人总会紧张,她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之前叫姑姑是因为她是逄晨的同学,现在叫姑姑就怪怪的了,她懵了,“姑…阿,阿姨。”
那边逄姑姑简直乐不可支,“以前不是还叫我姑姑吗?这会儿又改口啦,怎么了,怕我以后不给你改口钱?”
孙晴被她说地嫩脸一红,当即向老江湖投降了,“……姑姑。”
逄姑姑显然已经知道逄晨和她的事了,这下比以前更热情,非拉着孙晴去吃饭,孙晴本就不擅长拒绝,再加上她确实很喜欢眼前这个中年女人,就很害羞地答应了。
吃饭间逄姑姑一直不停地给孙晴夹菜,“多吃点,小晨说你特别能吃。”
孙晴默默地在心里腹诽逄晨一记,乖乖把菜都吃光,心里忍不住嘟囔:他怎么还说这些啊。
“那天早上我起床就看见他发的朋友圈了,下面评论区那才热闹,他爸在下面问了好几回是谁,哈哈,我看到后立马给他打电话,前后聊了十来分钟,一猜就知道是你。”
“这您都能猜到…”
“很少有事情能逃得出我这双火眼金睛。哎,我们家小晨特别好,洁身自好,特别会疼人,有责任有担当,那外形也是没得说,跟他一准儿没错,他肯定会对你非常好。”看得出逄姑姑和逄晨的关系十分要好,夸起自己大侄子简直是口若悬河。
孙晴笑着看她,最后点点头轻缓又坚定地说,“我也会对他很好很好的。”
“我能看出…”
逄姑姑的话没说完,因为一个女孩子身体不稳地撞到了她们的桌子,那女孩面色潮红,目光无神,看起来很不清醒,她推了推跟着他的男人,“你别,别拉着我,我不跟你走,我好晕。”
男人剃平头,不高不矮,但看着有点不像善茬子,他一把拉住女孩,嘴里还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她喝多了。”
孙晴这段日子看到不少拐卖妇女儿童的帖子,对这方面的事情本就警惕,尤其在那男子说女孩喝酒的时候更觉得不对,因为孙晴对酒味很敏感,她根本没有闻出这女孩身上有酒气,孙晴想到帖子里提及的那些遭遇,瞬间站起来拉住女孩的另一只胳膊,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厉害,“她说她不跟你走。”
平头男眯起眼睛盯着孙晴,四下观察一圈后压低声音,“这是我女朋友,不跟我走跟你走啊?”
孙晴承认,在他的注视下她有点害怕,但现在撒手不管不仅会让她良心不安,也会显得她很怂,于是孙晴看着女孩,“姑娘,他是你的男朋友吗?”
“不…不……不是。”那姑娘眉头皱起,一直摇头,说出来的话虽然含糊不清,但也能听明白。这话说完,男人好像忽然被引爆了,他粗暴地扯回女孩被孙晴握着的那只手,作势要把人往外拖。
“你!”孙晴没想到此人在光天化日下就敢这样,一跺脚跑前两步挡住去路,“你再不放手我就报警了。”
或许是看出孙晴的难缠,男子红眼了,他顺手抄起桌上的玻璃杯要砸过去,孙晴吓傻了,站在原地一时没反应过来,然而那个杯子并没有如期落下,一直坐着的逄姑姑就在男子举起手的时候站起来把人给擒拿了。
杯子掉在地上碎一地,男子也因手腕被扭到后背而发出惨叫,这动静惊动了餐厅服务员和部分顾客,大家三三俩俩围上来看,不过可能是因为第一次面对这种情景,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逄姑姑攥着男子的手腕狠劲一转,直接将人摁趴在桌上,然后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