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云笙笑着摇摇头,“如果你真的变成了丧尸,那你咬死我我也认了。”
“就怕,现在你只是在演戏,”华云笙的笑容突然冷了下来,眼中闪过一丝寒气,“我和你们都不一样,我要对这里的每个人负责,而不是顾全自己。”
“林夏,把他关在他的房间里,你在门外守着。夜千千暂时由董冉看管,”华云笙说。
夜千千狠狠瞪了华云笙一眼,蹲在地上心疼的给狗蛋处理伤口,“我要和狗蛋大人在一起,谁都别想把我们分开。”
“不行,万一你们都跳窗跑了怎么办,你要留在我们身边,”华云笙说。
夜千千右手笔直得指着华云笙,暗黑色的匕首从袖口弹出。夜千千轻轻一握,匕首就乖乖的停在了她的手中,“我不介意和你们同归于尽。”
“好吧好吧,你们想走就走,别给我们带来危险就行,”华云笙扬扬手说。
夜千千搀扶着虚弱的狗蛋往走廊那头走去,两人颤颤巍巍得拐出我们的视野里,最后进了狗蛋的房间。
房间门咣当一声巨响合上了,华云笙呵了一声,朝那边甩去一个白眼,“我也是为大家着想。”
“如果狗蛋他,真的变成了丧尸,夜千千会不会……”我有些不安的问。
“随她去吧,这是她的宿命。如果真的错怪他了,那结局也很清楚了,这个店里会多两具丧尸,”华云笙说。
我叹了一口气,夜千千真的只是管家那么简单吗从前我相信狗蛋,觉得这一切不是他做的。
但是现在我宁愿相信这一切是他做的,这样他就不会被感染,夜千千也不会遭难。我想让狗蛋带夜千千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逃离这座城市。
我仿佛看到狗蛋牵着夜千千的手,他们在黄灿灿的麦田里奔跑。他们笑着,朝着黄昏奔跑,身影渐渐隐没在麦田黄昏里。
我想在后面喊:狗蛋,夜千千,你们快跑啊,再快点。跑过这里你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找一个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地方一起老去。
我不懂狗蛋心里的那种复兴家族的使命感到底有多少分量,只是觉得有一个真心喜欢自己的人已经是一件特别幸运的事情了。如果是我,我会带她好好生活,可狗蛋不是我。
狗蛋和夜千千被关在房间里之后,我们都散了,只有林夏在门口守着。我看到林夏时不时把耳朵贴在墙壁上,狗蛋每一次痛苦的哀嚎都引得他眉头紧皱。
我问林夏,“你相信他们吗”
林夏点点头。
“那我们去救他们吧,”我兴奋的说,“不用管华云笙。”
林夏沉默了一会,严肃的和我说,“子扬,我们不能。你也不能恨华云笙,她在尽力保全更多的人。”
“我们一起面对不好吗大家一起想办法离开这里,”我说。
林夏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已经有些僵硬的嘴角勉强扯出一抹微笑。林夏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暖,特别是在现在这种窘境里,很像是划破黑夜的曙光。
我知道他心里也很难受,这短暂的笑容只是在安慰我。
林夏两只手搭在我的肩上,“子扬,我们走很容易,但是问题一旦留下了,即使离开了这里,还会有更多的猜忌。真正把我们困在这里的不是丧尸,是人心。”
“你们不是都已经一起这么多年了吗为什么做不到彼此信任”我摇头问。
林夏轻轻捏了捏我的肩膀,“子扬,人总是会变的。可能我们几个人之前还同生共死过,但总归是没有交换勾魂玉,走不到彼此的心里。
勾魂玉真的很重要,像你这样无条件相信别人的人,在这个世界里已经很少了。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是善良的,从未变过,但我也相信人性。”
我点点头,走到一旁,在墙角缩成一团。
这种猜忌怀疑,以及互相之间的牺牲让我很寒心。在这种氛围下,我情愿死去。可华云笙还是要保证更多的人活着,因为每个人活着的意义不一样吧。
幕后黑手应该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偷笑吧,现在的快乐摆渡四分五裂,一种叫做“猜忌”的毒四处蔓延。相比之下,尸毒也不过尔尔。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坐在角落里,耷拉着脑袋,没有和任何人说话。崔浩见我这个样子,总是在我旁边,想办法逗我开心。
我脸上一直乌云密布,他的段子根本激不起我的兴趣,甚至还让我觉得有点烦。
我索性托着下巴跟他讲起了心事,“我还是担心狗蛋,据说尸毒能被驱除的概率很低。万一狗蛋发作了,夜千千肯定也不会苟活。”
崔浩也不做声了,只是坐在我旁边挠着头,“老大,怎么跟你讲呢,尸毒我就可以解。”
“你”我打量着崔浩。
崔浩还是老样子,瘦弱的身形显得有些猥琐,白皙的皮肤显然是长期营养不良,身体也很虚。怎么看也不像是世外高人,他能有什么办法。
崔浩从怀里掏出一个碗,腰间摸出一把匕首,“老大,虽然我做不来绑架这种事,但是我的血可以解百毒。”
看着崔浩认真的样子,我相信他不是在开玩笑。
他咬着牙,用匕首在手指上划开一道口子,鲜红色的血凝聚在指尖,最后滴在碗里,最后足足滴了半碗。
崔浩端着碗,憨憨得笑着,“老大,你快看,血有了,狗蛋有救了。”
我不禁抚摸着狗蛋苍白的脸,“我信你,狗蛋有救了。”
如果是从前,我会扯着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