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女似是心有不忍,“你们可以先去得到凶兆先生的允许,到时,我自然会带你们游览地宫的。”
“你是地宫的守卫?”
“暂时是的。”
唐浪感到很是纳闷,“这里暗无天日,你整天生活在这里。岂不闷死?难道一直都不出去吗?”
“……当乌云笼罩了大地的时候,我自然就会出去。如果是阳光照射着落基山,我便只能待在这里了。”
暴风女蒙罗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一阵的迷离。
唐浪听了,更加纳闷,“可是,你有操纵气候的超能力,可以制造出大雾来,遮挡住强烈的阳光。——你可是欧米茄级的变种人。”
“是的,当然。不过。我还是宁愿待在地宫之中。”
“这里是血族的巢穴……你不会是被吸血鬼咬伤了吧?”唐浪禁不住脱口而出。
“好吧……”暴风女迟疑了一下。“我想。告诉你也无妨。是的。我的确是被吸血鬼咬伤了。血族的魔性随着血液渗入了我的身体之中,将我变成了吸血鬼。而这一切,都是由于在洛杉矶的一次恶战……当时,吸血鬼在一天的深夜潜入了我的家里。想要吸食我的鲜血。我奋起反击,想要用闪电将之击死。但是,吸血鬼的移动速度极快,他反而闪跃到我的身后,用带血的尖牙,咬伤了我的脖子……”
听了暴风女蒙罗的话,唐浪恍然大悟一般地点了点头,“就这样,你变成了吸血鬼变种人。”
“我成了吸血鬼……开始惧怕阳光。皮肤也变得冰冷,每当看到人类,总是不自觉地看向他们的脖颈,心底充满了狂吸他们鲜血的想法……我很痛苦,只好偷偷地去动物园。或者山林之中猎杀动物……直到有一天我在落基山猎杀野鹿的时候,碰到了凶兆先生……”
一想起那声名狼藉的日子,暴风女蒙罗的心里便一阵的纠结。
“难道凶兆先生能够解除你身体之中潜藏的血族的魔性?”
“是的。凶兆先生是天才的科学家,虽然他的思想怪异,性格上也有些偏激。——吸血鬼的血液就像是一种病毒。而凶兆先生却研制出了一种对抗这种病毒的血清,并注射进入我的身体之中。不过,他不敢肯定能最终治好我。因此,让我待在地宫之中暂歇,观察数月。”
听了暴风女蒙罗的话,唐浪一边点着头,一边说:“能够研制出对抗血族魔血的解药。凶兆先生实在是太伟大了。”
“狼人是吸血鬼的克星。凶兆先生提取了狼人的血液……”
暴风女蒙罗话还没有说完,众人便听到地宫深处突然传来了一阵凄惨至极的狼嚎——嗬……啊呜呜呜呜……
悲惨而悠长,如冤鬼的厉叫。
“下面圈养着一只狼!”李千欢大叫。
仿佛从那一声长长的狼嚎的声音中听出了什么,唐浪的心里不由地暗叹了一声,对暴风女蒙罗说:“它好像很难过……”
“是的。他很难过。不过,他不是一头狼。而是一个人。他名叫肖恩,原本是洛杉矶的一名邮递员。在一天深夜,他被吸血鬼咬伤了。凶兆先生恰巧遇到了他,把他带到了古堡中来。为了治好他,凶兆先生提取了狼人的血液,注射到了肖恩的身体之中。可是……”
暴风女蒙罗似乎不忍心说下去了。
然而,唐浪却猜到了她下面要说的话,“狼族的血,并没有攻击血族的魔血,而是与之完美地融合了起来。”
“是的。”
暴风女蒙罗叹了口气,“现在,肖恩的体内,混溶了人族、狼族、血族三大种族的血,变成了‘血狼人’。在他的体内,人族、狼族、血族三大种族的基因,已经完美地融合到了一起。自然,他也拥有了三大种族的强大超能力。不过,肖恩还是想做回普通人。他认为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怪物。”
“凶兆先生注射到你的身体之中的血清,又重新加入了一些神秘的东西。因此,你才没有像肖恩那样变成血狼人。”
暴风女蒙罗点了点头,“是的。”
“能带我们去见一见血狼人吗?”唐浪满有兴趣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