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那东西的速度极快,什么都没有看清楚,我们的人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倒下了?”佩茨也是摇摇头。
真是让人棘手的问题啊,竟然一点线索都没有,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玩意能够隐身,可以主动迷彩,就像变色龙那样,可i以变成任何的色彩,所以肉眼很难分辨,它的速度极快快到可以在短时间内干掉一只巡逻队,攻击力极强,似乎是因为他的温度极低所以导致被他碰到就会因为低温导致血液凝固而死,但是在极短的时间内让血液凝固这得多么冷?
这种情况就算是知识“渊博”的于烨也只能苦笑的摇头,无能为力,完全超出了于烨的认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生物?
……
“队长,我们要去帝国的最东边,你要不要一起?”第二天一早,于烨三人就收拾东西准备出啊发,没办法这玩意不知道是什么,而且也没有办法对法它,而且雪诺还要急着回家,这里只能先告一段落。
“最东边,你们是不是要去青山城?”
“对,正是,要不要一起?路上好有个照应!”
“好,正好去那也有些事情。”佩茨没有推脱爽快的答应。
青山城,由山闻名临海而筑又称为山城,这里有全帝国最大的贸易港口,也有全帝国最值钱的青山,这山一年四季都为青绿色故而有青山一名,青山是一座灵脉山,这座山是灵脉的源头,虽不知是什么原因,但是这里的灵气源源不断,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虽说灵气延绵不断但是这山的灵气不外露,一点都漏不出来,要不是以前有人开山挖石将这山挖开谁都不知道这里面竟然还含有灵气,而且还是异常的多。
青山城从建城到现在已有千年有余,这城越老越有韵味就越让人舒服惬意,不管是大街小巷的一砖一瓦还是这里的老居民都透露着那种韵味。夕阳的余晖洒落着这山城上,袅袅的炊烟缓缓的升起,出海捕鱼的渔民也迎着夕阳返航,整个青山城都显得安详而又宁静,就像是在诉说自己的故事。
“唉,客观看您的的打扮应该是刚来的吧!这一路舟马肯定累了吧!不如进来歇歇脚?这里有山城最豪华的客房……”一家店的店小二见一红衣蒙面的女子牵着马走在街上东瞧西看,仔细看那红色的靴子和衣服上满是灰尘,肯定是赶路刚到这,于是吆喝道。
红衣蒙面女不是别人正是拉玛,于烨一行人才刚刚离开王都,这拉玛就已经到了目的地青山城,到这之后天已经快黑了,拉玛就牵着马走在街上寻间客栈,刚走没多远就有店小二喊他进去住店,拉玛扭头看了一眼一句话不说就走理都没理店小二,心想:“我家也是经商的,就冲你这店门头的牌匾我就不想进去住,都破成那样了还好意思说是这青山城最豪华的?”
走马观花的随便转了一转,找了一家差不多的店就住下了,青山城的夜晚很是繁华,就像现代大都市一样。街边各种小摊小贩,杂耍也是随处可见。不过拉玛是欣赏不了,她随便叫了点吃的和一大桶温水,出完饭泡了个澡舒服的躺在床上听着街上略显嘈杂的声音迷糊的睡了过去,赶路的这些天实在是太累了,路上只有在撑不住的时候才停下来休息一下,平时进食喝水都是在马上,一口热饭热水都没吃过喝过。
于烨一行人此时已经壮大到了四人,除了于烨之外其他三位都是帝国里能数得着的高手,雪诺不用说实力可以硬憾守护者,佩茨那可是能单枪匹马直闯敌营的厉害角色,哈达尔那就,那就~,那就厉害了,反正就是比于烨厉害。
就这三男一女的组合直奔青山城,身下的马也不是什么善茬,日行千里通灵聪慧,那可是帝国特产的白尾千里马,又可称为白尾马,马身黝黑只有尾巴是独特的白色而得名。
这马是佩茨从军队里牵来的,起初看马厩的士兵不乐意,因为这三匹马一匹是给国王的,一匹是送急信的,另外一匹是腿伤刚好,还没来得及分配的,但是在佩茨的一顿劝说下给拿下了,其实就是威逼利诱,先是亮出一块左政的令牌,然后许下很多事情那马厩的管理员才答应。三人走后看马厩的士兵才察觉不对,因为左政的令牌早就换新的了,现在正忙着选举国王呢……
有了这千里马事半功倍的东西,在第四天的下午赶到了青山城附近的城镇墨水河。墨水河因城内有一条黑色的河流而得名,因特殊的地质,上游的流到这里就会变成如墨汁一样,流出这里又会恢复正常。
四人间天黑就在这里住下,逗逗雪诺,惹得雪诺面色通红,然后带着一壶小酒沿着墨河喝酒散心,。
在月光下席地而坐,嘴里哼着最熟悉的一首乡愁,于烨想家了,是的于烨想家了,因为这墨水河跟他的家乡很像,一条河蜿蜒至远方,一座高山坐落在河的一旁。
从小就很少跟父母在一起的于烨想家了,于烨一直以为自己不会想家,现在才知道那时候是因为能见着才不觉得想,现在呢?想起在几母亲对自己恨铁不成钢的愤怒,父亲因为自己的一句气话闷了好几天,他们找不到我是不是应该很着急,父亲的腿也不是太方便会不会去找我……,于烨就会重重的叹一口气。
于烨哭了,眼泪哗哗的往下掉,他忍不住,之前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毕业生,有些宅但是偶尔也会运动,很多时候只能眼睁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