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亲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生活或许就是这样,遇见一个不好不差的人,进行一段不好不坏的感情,然后就这么不好不坏的度过一生。
和所有芸芸众生相同,有着差不多的喜怒哀乐,有着差不多的宿命结局。
阿秀望着面前绵延不绝的山,眨了眨眼睛。
山是真的高,也是真的多,一座接着一座,像是看不到尽头似的。
她的记忆里一片空白,所有对世界的认知,都仅限于开阳村。
这里除了低低的茅草屋,就是或大或小的田地,田地里都是土,里面种满了不知名的作物。
她认不全,晟轩便告诉她,不必去认,以后那些事情,自然由他去做。
平心而论,即便阿秀失去了记忆,但她也知道,晟轩待她是真的没话说。
他那个人,长得好看,个子又高大,就算皮肤没有那么白皙,但在村子里行走,仍然能够从女子们的眼神中分辨出来,他是受欢迎的。
阿秀知道,她昏迷的时间不短。
明明他有机会,去接触选择别的女人,可晟轩没有。
到底还是对他有几分真心的。
就是因为想放到了这么多,所以在晟轩突然提出来要成亲的时候,阿秀没有怎么多想,就同意了。
和谁成亲不是成亲。
他们两个既然有过肌肤之亲,又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知根知底,嫁给晟轩,她倒是不用怎么受委屈。
快到酷夏,天色黑的晚,阿秀坐在门口,发了好长时间的呆,转头看坠落的夕阳,好像才比之前往下沉了一点点。
日子过得好慢。
村子里相互起了炊烟,由近及远,家家户户都在门口烧火做饭,彼此之间热络的聊着天。
大多都是女人家的八卦,村子里人少,谁家发生点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在短时间内传的人尽皆知。
因此,他们决定要去婺州里看花展的事情,就被众人津津乐道了起来。
晟轩烧火做饭,正抱了一捆柴火从外面走过来,阿秀见状,忙站起身要帮忙,她走到跟前,被晟轩弯腰倾身,猝不及防在她额头上吻了下。
阿秀一怔,抬眸再看晟轩,他红着半张脸偏过头,“我看你好像很喜欢…所以…所以……才亲的。”
很喜欢吗?
阿秀忘记他第一次亲她的反应了,不过四周都是人,正笑嘻嘻的看着热闹,阿秀就应了晟轩的话,“对的,是挺喜欢的。”
两个人腻腻歪歪,开始手忙脚乱的做饭。
期间少不了会有街坊邻里,对他们打趣。
隔壁的张三婶子话是最多,说完了她家那几亩地的破事,之后又开始说她家的三个儿子,其余人都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
她说的不尽兴,瞥见了阿秀,立马又追问起来他们要出去玩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阿秀开口,声音软软的,又带着点沙哑的性感,“晟轩说带我去。”
“哎哟,要我说晟轩可真是好男人啊,你们两个这么多年了,倒是什么时候把事情办一下啊!”张三婶子顿了顿,意味深长的说,“总这么耗着,万一哪天出了什么变故,可不是要后悔吗?”
晟轩的声音,在这个时候插过来,带着几分冷意,“能出什么变故?”
张三婶子自觉失言,讪讪的笑了笑说,“比如说谁生病了啊,你也知道的,阿秀这一病,病了一年多,可不容易了呢!”
阿秀只觉得,晟轩和张三婶子之间的氛围有点怪,但她没有听出异常,几句话结束了这个话题,“会的,我们打算这次游玩回来,就准备成亲了呢!”
“哎哟是嘛!那到时候可要知会婶子一声啊!妮子!”张三婶子立刻改口道。
“会的。”阿秀笑笑,眉眼弯弯的。
不远处听到了他们聊天的村民,纷纷道了声喜,氛围一时之间,倒是不错。
唯独晟轩的表情,隐没在光线之中,看不真切。
晚上阿秀和晟轩最后一遍确认了要带的物品,这才先后睡去。
隔天一大早,他们就坐上牛车出发了。
牛车是村子里刘阿哥家的,刘阿哥人性格好,特别好说话,晟轩在村子里声誉也不错,两个人交流一番,刘阿哥就爽快的把牛车借了过来。
阿秀就这样,坐在车上,和晟轩一起告别了开阳村,他们一路颠簸的前往婺州城。
路上花了三天的功夫。
白天赶路,晚上就在车上睡觉,出发前带了被子,好在夏夜没有那么冷,就算在路边,都不会冻的醒过来。
大概是太累了的缘故,阿秀几天内,都没有再做那个梦。
越是靠近婺州,越能见到热闹的人群。
三天后的傍晚,他们进了婺州城。
和开阳村的与世隔绝不同,这里到处都是人,充斥着各种各样装扮的男女老少,街道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商贩,即便是天色将黑,却丝毫没有见到丁点的荒凉与落寞。
家家户户点起了灯笼,最繁华的街道两侧,更是在树上挂满了红灯笼,将行人和商品照的一清二楚。
好热闹啊。
好繁华啊。
这和那个鼻塞的小山村,完全不一样。
阿秀站在城门下,近乎于震惊、痴迷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潮,久久没有动弹。
被震惊到的,还有晟轩。
他不是没有进过城,相反每年都会来城里几次,但是像今年这么热闹,还是头一回。
婺州繁华归繁华,同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