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贤侄请进来”程咬金说着这话的时候,嘴里正在吃着的肉也喷了出来,不过,谁在乎呢
很,李枫就跟着程家的家丁进来了程家主房的大堂。
“原来是贤侄来了,请坐,请坐。”程咬金操着他那大粗嗓门和李枫说到,本不大会和别人套近乎的程咬金这两句话说起来颇为生硬。
“小子见过程叔叔”李枫现在堂屋中间向程咬金行礼。
“来我家客套什么,请坐,请坐”程咬金指着一旁早已摆好的案桌。
李枫向那案桌看了一眼,果然,又是一盆肉。程家人吃饭果然粗犷。李枫看着呢一盆肥腻腻的肉,顿时发了退堂鼓。他本来还想多待一会儿,和程咬金好好套套近乎呢。
只见李枫用余光瞟了一眼旁边的小案桌上的一盆肉。“小子此次前来是专程给程叔叔来送炒茶的,如果程叔叔见过没有问题的话,那小子就得抓紧时间去组织生产。便不多留了”
见李枫这样说,程咬金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同意了。
李枫见程咬金没说话,李枫便从怀里拿出来一个小瓷罐,而瓷罐里面装的,正是李枫刚制作出来不久的炒茶
茶,这个物种在唐朝一般也是富贵人家才能喝得起。并不是说产量不高,而是因为那个时候人们不懂得茶的保存方法。所以,价格也一直是居高不下
不过,自从李枫来到大唐,所有的一切好似都在一一的发生变化。就比如,人们都喝的茶,就正在经历着一些变革。
程咬金有一支商队,经常往返于大唐于西域,一般交易的也都是些瓷器,茶叶之类的。不过,因为以前茶叶不易保存,所以在来的旅途中已经损耗一大半。不过,现在情况正在发生着变化。在李枫为程咬金冲泡了一杯炒茶之后,程咬金便爱上了这玩意儿,因为喝起来太方便了。
很,两人便约定好,炒茶由李枫的工业城制作,对外贸易由程咬金的商队来完成,而在大唐境内的炒茶销售则由大唐皇家商行来完成。
在谈完利润分配之后,李枫便赶紧向程咬金告辞了工业城。一是因为他实在是不想再在程咬金家再吃肉了。二是因为他必须得去派人去南方收购茶鲜叶,因为眼下已经四月,春茶熟了
从工业城到家,已经天黑了,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太落后了,一天还没去几个地方就天黑了。想起来自己穿越之前,一天之内就可以从天津和南昌两座城市办公。
想到这里,李枫不禁唏嘘,自己已经来大唐十一年了,依旧没有想到去的方法。估计再在大唐待上几年,有了儿女,能去也舍不得去了。
这个时候的李枫已经对到现代社会不抱有太大的希望了,毕竟在大唐,他也有了事业,有了家人。虽然他媳妇儿也是个现代人。现在的李枫只是恨啊,他恨自己以前没有好好学习,如果有相应的知识的话,他想做的就是一辆汽车,因为,大唐的交通工具,太慢了。
这几天,李枫一直在着手处理炒茶生意的事情,忙得很。毕竟,程咬金对他有恩,赠弓之恩。自己也应当在茶叶生意里,多多帮衬一下程咬金。想起来当时素未谋面,又贵为国公的程咬金专程为自己一个小兵送了一把弓。想想,心里还是挺暖的。他自认为自己运气不错,自从来了大唐,碰上的人也都待自己不错。
这一忙,时间过得就比较,转眼已经是三月三十日。这一天,李枫早早的出门,正打算去工业城忙炒茶的事情。却看到又一队人马往自己的住处方向走去
远远的,李枫看着这队人马比较眼熟,又实在想不起来是谁,便只好在门口等着这队人马过来。当那队人马越来越近的时候,李枫逐渐看清了为首的那位骑着一匹棕色的大马,身穿紫色衣袍的人的时候,李枫终于想起来了,这是王德来了。
现在的李枫,早也已经不是六年前的李枫。现在的李枫早已经成为大唐著名的富商,虽说在大唐商人的地位不高。但是有钱这件事情是人人都羡慕的。何况,李枫可是和皇帝一起做生意的,其实不知不觉中,已经把商人的地位提上来了。
王德见到李枫,竟然颇为恭敬的样子了。虽然依旧是李枫向王德问好“李枫见过王公公,不知王公公此次前来,有何贵干”
李枫虽然早已知道王德前来的目的,但是依旧问了一句。王德向李枫还了礼之后“仲卿在吐谷浑射杀伏允,立了大功,老奴此次前来的目的,是陛下让你明日朝会入朝领赏。”
古人叫人名叫子不叫名,王德称李枫为仲卿便是因为如此。至于王方泰,他和李枫太熟悉了,所以,一直叫李枫的名字。而程处默是一个年少轻狂的人,叫李枫名字也很正常。对于这些,李枫对于别人直接称呼他的名倒是不太介意。毕竟,在穿越之前,已经被人叫了二十多年了。
这个时候,两对人马还依旧站在李枫家的门口说话,待说完话之后,李枫才意识到这样太不礼貌了。但是,这些又有谁在乎呢。
这个时候,王德向李枫告辞,李枫本想留他进府喝茶,王德以还有其他事忙的理由推辞了。待王德上马转身的时候,眼神里有一丝丝落寞闪过。而这些,没有一个人发现。
李枫送走王德之后,便赶去工业城处理炒茶的事情了,一直忙到未时,李枫才骑着马去了长安城。为什么提前一天就到了长安城因为朝会真的很早,如果从家出发去参加朝会,恐怕凌晨两三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