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玄幻奇幻>金牛潭>第四十章 楔子·梅开二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西南边境六省之一。也是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世居的少数民族有壮族、苗族、瑶族、侗族、仡佬族、回族、京族、毛南族、阿卡族等。我——文叔就是生活在这中越边境的一个小镇当中。

之所以提到少数民族,是因为本书要讲的是千百年来一直神乎其神的巫蛊。而能比较厉害地使用蛊的民族,广西就有七个之多!

蛊,即虫王。药圣李时珍《本草纲目》有云:“取百虫入瓮,经年开之,必有一虫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意思就是说:找来百只毒虫放在瓮中,然后,把它密封起来,不以食物供之。这些虫子为了活命只能吃其他的虫子。如此放置一年之后再打开,必有一只虫子把其他虫子吃光而使得自己存活下来。存活下来的虫子即为蛊。

用其粪便,或唾沫,或尿液放在要迫害的人的食用水及食物中,吃了的人会出现肚子里长虫、中毒、神经失常、突发怪病、流血不止等症状,身体慢慢虚弱而死。

蛊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殷商时期。直到十多年前,仍听说有人在用蛊虫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一时间,附近几个村子又回到了谈蛊色变的年代。以至于“不可触碰陌生人之物”成了长辈们对其孩童出门的唯一告诫。

中了不同的蛊毒会出现不同的后果。

可以说,巫蛊的研究是最早的基因科学和内分泌科学。

在上一书中,我有粗略提到“鸡鬼”(见《金牛潭》第二十四章)。这里所说的鸡鬼,当然不是鸡死之后变成了鬼。而是指对饲养“鸡蛊”之人的一个称呼。

“鸡蛊者,养于翁,以活鸡饲之,能催炭火,致人以傀,食食之髓,篡居人躯。”

我本来对于蛊之一说,以为并不神秘。可是八年前,我用上述之法制造金蚕蛊,没有成功。这才对蛊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文叔·于中越边境小镇

初春。中越边境小镇。

“得老加年诚可喜,当春对酒亦宜欢,心中别有欢喜事,开得龙门八节滩……今朝欢喜缘何事,礼彻佛名百部经。”

春节长假刚过。山里的春天,仍格外寒冷。带着慵懒的喜悦,人们陆续投入了生产工作当中。

早上九点,按说虾街这时应该已经排满了前往交易市场运货的车辆。今天却是另一番景象:一整条街摆满了餐桌,妇女们忙碌着,有的洗菜、有的洗餐具、有的在制作地方特色美食、有的在生火、有的在搭建红帐……

整条街是炊烟弥漫,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很是热闹。

这是有人要办喜事了。是的,要办喜事的就是我和雨梅。

爱店镇及其周边的乡村,不管红事白事,都喜欢在自家宅子前摆设酒席。为的是能让宾朋们尽兴。这难免给交通带来不便,却不必为此担心。习俗如此,自是你有我有。

经过八个月的相处,相知。在我的熏陶下,雨梅变得成熟了,更加具有女人味。原本就冰雪聪明的她,不但在我家的书房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跟我学了些拳脚功夫。如今已是三五大汉无法近其身的程度,我却告诫她,不到万不得已,不需露武。

而我在她的影响下,心态变得也年轻了,性格也变得外放很多。

李参赞,这时候要改口为岳父大人了。很多人都说,不知道我积了什么德才攀上了这们亲。在我和新晋岳父的努力下,越南帮得以瓦解。雨梅奇迹也似的复活,使得他十分高兴,还有什么不能答应的呢?而且,先提出结婚的还是雨梅。

至于郑航,也已然跟了我,不再为领事馆做事。平时帮我打打下手,我也不时教他几招。他这会的功夫,虽然还算不上一流,但是对付几十条大汉,已绰绰有余……

“雨梅,你好了没有?”

“还差一点,我的妆还没弄好,好像头发又有点乱了。文叔,你快来帮我弄下。”

“已经很好了。”我走到化妆桌前,道。

“不行,你是第二次结婚,我可是第一次,当然得弄好点啊。而且,我太土里土气的,也会丢你面子嘛。”

“他们只会嫉妒我,娶了个这么年轻貌美的老婆。”

“哎呀,你快帮我呀,客人们快来了。”

“我认为已经很好了,其实你根本不用化妆,自然美才最好。”

“你看看,这样可以吗?”

“!”

“走吧老公,我们下楼迎宾。”

主持婚礼的司仪,是我的一个青梅竹马,叫宁冰冰。

我和她都是在县城九六三九一部队家属区大院出生的。在我三岁,也就是越南改革开放(一九八六年越南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政策,主要是经济和思想上面向全世界改革和开放)的第二年,我们家搬到了边境。而冰冰比我们晚了将近十年才举家搬来。

成年以后,和我一样,冰冰也是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不巧的是那时候她父母的生意也遭遇了滑铁卢。突然间,生活上的压力和照顾弟弟的重担全部寄托在她的肩上。

所以,她是一个个性坚强的女强人。但是为人却很随和,身家过亿的她一点架子都没有。不但如此,她还拥有着高达两百的智商和与身高成正比的情商。也是我所认识的人中,唯一一个开悍马的。她的车技被公认比我还高。

冰冰又是极其妖艳,性感的。但是妖艳,性感并不能完全形容她。较几个同为“冰冰”的艺人而言,她更丰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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