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于这个专利权的出价以先灵葆雅公司为最高,捆绑售价六千万美元,但是这个价格只是初步价格,还有很大的上涨空间。
此外还有百时美施贵宝也提出了报价,其它的都是一些小的医药公司,他们提出的报价都比较低,虽然有的提出双方可以合作生产,然后根据销售量分成。
一开始查尔斯李比较倾向于这种方式,但是经过专业人士的劝说,才知道光凭着一个专利权并不能够占据绝对的主动,因为一来这些小公司没有推广能力,即使制造了出来,销售情况也有可能不是太理想;二来谁也不知道那些大公司能不能开发出替代产品或绕过专利权,所以还是一次性出售比较好,琳达雷切尔也是这种想法。
即使是六千万美元,查尔斯李也能够获得两千四百万美元的收益,而琳达雷切尔更是能够拿到三千六百万美元,这就是智慧的价值体现了,比查尔斯李辛辛苦苦打几个赛季赚的都多。
对于查尔斯李来说,这笔钱如果到手的话,他在夏天的拍摄计划就更容易实现了,投资也可以更宽裕一些。
在准备打这场官司之前,查尔斯李的父亲盖尔特李建议首先由查尔斯李在开曼群岛成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由这家资产管理公司对琳达雷切尔进行资助,这样专利权收回来之后,这笔收益就归这个资产管理公司所有了。
以后不管查尔斯李怎么投资经营,都是在开曼群岛进行的,好处就是开曼群岛是离岸天堂,不按照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费,只有极少的年度管理费和开办费,另外对于经营情况和股东情况严格保密。
这就需要和琳达雷切尔重新签订合同,在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琳达雷切尔也提出了要求,想把这笔收入同样放在开曼群岛那边。
最后双方干脆重新设立一个公司,由查尔斯李的这个资产管理公司注资,然后按照六比四的股份,将这个专利权置入到这家公司。
这样一来如果出售专利权成功,对方同样也有离岸公司帐户的话,这笔钱根本不需要经过美国税务部门,自然也少了一半还要多的税务支出。
这样的话跟那些大公司交易就更合适了,一来他们通常都是这样避税的;二来他们的海外帐户里面也有这么多钱。
对于那些高科技企业和海外业务居多的公司来说,他们都是这样的,通过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手段,将海外业务置入到这些离岸公司之中,然后所得利润就截留到离岸公司之中,就可以避免被征收高额的税收,象微软公司、思科公司、英特尔公司等都拥有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的现金,都是保留在这些公司里面。
查尔斯李不是第一个将自已的收入资产化的球员,但是直接弄到离岸公司中,却基本上是第一个,目前还没有听那个球员是这样做的。
当然了,这也跟他们的收入大多数来自联盟和广告商居多,这样的收入是很难采用这种手段避税的。
查尔斯李所继承的那笔遗产,也已经从英国开始起运回美,为了担心出现意外,查尔斯李特意选择了海运的方式。此外,还投了高额的保险。
这批艺术品,虽然是打算放到费城国民银行进行保存的话,但是所有权查尔斯李却是准备同样置入到那家资产管理公司之后,然后不管是用来贷款,还是展览收入,都可以计入海外公司之中。
不得不说,有一个完全可以放心的财务专家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查尔斯李不需要担心被人上下其手或坑蒙拐骗,要知道这种事在运动员身上可是一点都不少见,萨缪尔戴勒姆波特去年就被他的合作伙伴坑去了二百多万,而且还一点都奈何不了对方,气的他把律师全换了。
很明显律师在审查合同的时候故意或故意地疏忽了,然后他跟萨缪尔戴勒姆波特签的合同又有免费条款,所以萨缪尔戴勒姆波特无法追究他的责任。-- by:dad856|45608|14332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