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尔修斯的出身,无论是玛修还是奥尔加玛丽,又或者看上去最无知的藤丸立香都很清楚。
想不清楚都不行。
因为他可是古希腊神话传说中最有名的大英雄之一,即使把所有的神话传说、历史故事里的英雄综合起来做一个排名,他的知名度也是名列前茅,属于最高的那一档。
天神宙斯与亚格斯公主达纳埃之子。
受到众多神明眷顾的勇者。
因杀死号称最凶的戈尔贡魔物美杜莎而天下闻名。
杀死过海神派出的海怪,拯救了埃塞俄比亚王国的公主安德洛墨达,并与后者结为夫妻。
珀尔修斯与安德洛墨达育有六子二女,每一位子女都非常优秀。
长子继承埃塞俄比亚的王位,末子继承了科林斯的王位,另外四个儿子也分别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城邦,其中就有后世大名鼎鼎的迈锡尼和尼迈亚。
几个有作为的儿子,使珀尔修斯成为在伯罗奔尼撒最有名望的人,最伟大的英雄,也是最有权势的国王。就连后世建立过庞大帝国的波斯人也奉珀尔修斯为祖先,“波斯”一词便是取自“珀尔修斯”之名。
因为这份旷世功绩,珀尔修斯过世后宙斯送他到天上成为“英仙星座”,他的妻子安德洛墨达则成为“仙女星座”,他的岳父岳母刻甫斯和卡西奥佩亚则分别成为“仙王座”和“仙后座”。
如此大的牌面,遍观希腊史也只有他一人。
奥尔加玛丽三人猜测过r的真名,却怎么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位大英雄。
这一刻,他们都明白了,为什么事先不做自我介绍。因为太有名了,没有必要。
而那一句“没事”的原因也解释清楚了,他是宙斯之子,拥有主神血脉的半神。
雷电是宙斯的权能,珀尔修斯作为其子显然也继承了这部分的能力,不仅能使役雷电,对于雷电的抗性也很高。所以挨了那么多下,身上的伤也不算重。
“那个,为什么你会是r?我不是在怀疑你的身份,只是觉得奇怪,按照神话传说,你是一名优秀的战士,但并没有魔术方面的记载。比起r(魔术师),你更应该适合lr或者rider。”
提问的是奥尔加玛丽。为了这一天,她做足了关于英灵和从者的功课,所以才会觉得疑惑。
“准确的答案我不清楚,但据我推测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我虽然一直都是以战士的身份在战斗,但我对魔术并不是一无所知。怎么说我都是天神之子,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说句夸张点的话,我拿本魔术书对着念都能放出强力的魔术。”
“确实。”
对于这一点,奥尔加玛丽毫不怀疑。
半神天生强大,起点比普通人高得多。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特洛伊战争中的双雄,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前者是半神中屈指可数的强者,后者则算是人类英雄的巅峰,两者单挑,结果毫无悬念。赫克托耳用尽手段,费尽心机,也无法抵消与生俱来的差距,完败战死。
“第二点呢?”
“我是最后一个被召唤出来的从者。”
“……”奥尔加玛丽瞬间无语。
真的是现实到不能再现实的理由。圣杯战争的职介是设定好的,常规七骑,r(枪兵),rider(骑兵),r(魔术师),(狂,咳咳,暗杀者),r(狂战士)。
一个职介对应一名英灵,先到先得,最后到的没得挑。珀尔修斯被召唤出来的时候,其他六职介已经被人给占了。
“我也想成为lr,这样更能发挥我的战斗力,谁知道lr被美杜莎给占了,连我的宝具都到了她那边——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宝具即是“猎蛇之镰”,英灵事迹升华而成的结晶,从者最大的王牌。
“可能是你们之间的因缘太深了吧,毕竟你是提着她的头颅成为英雄,她的头颅一直和你在一起。”
奥尔加玛丽只能想到这么一种解释,毕竟英灵这一存在太过神秘,有太多太多未知。
“不过我总觉得美杜莎没有神话里描述的那么强大。”
“确实没有,差的太远了。如果是生前的美杜莎,我们根本无法与她对抗,只有死路一条。”
“对了,你是在她睡着的时候偷袭,才把她杀死的。”
“其实不算偷袭,她很早就发现我的存在了。”
“那你是怎么……”
“一定是生前的您更加强大,从正面击败了美杜莎小姐。”
玛修敬佩地望着珀尔修斯,看着后者一阵不好意思。
“没有,那个时候的我一点都不强,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绝不是我能对付的敌人。能杀死美杜莎是因为众神所给予我的宝物之一的魔袋有着特殊的力量,将美杜莎对我的攻击反转回去,乘着这个机会我才将她杀死。一直到最后,我的腿都在抖,所以她才会叫我胆小鬼。”
玛修:“……”
立香:“……”
奥尔加玛丽:“……”
虽然知道神话传说有很多虚构失真的地方,但也没想到会差这么多。
感受到三人怪异的目光,珀尔修斯歉然地笑了笑:“对不起啊,让你们失望了。这才是真正的我,不是什么伟大的英雄,也没有那么强,要说有什么优点,大概只有运气比较好了吧。”
“我觉得不是这样的。”立香反驳道,“或许一开始是这样没错,但后面的功绩绝对不仅是运气。在面对背叛的时候所表现出的勇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