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老三的手术很成功,金璜将所有的碎骨取了出来,敷上凤歌带出来的接骨续筋的膏药:“等着吧,大概过三个月就能好……”她将“吧”咽了回去。
香喷喷的烤兔腿也塞不住金璜的嘴,她一边大口的啃着兔腿一面抱怨:“饿死我了,我给他取骨,还修房顶,修房门,又把他们家的柴房给收拾了,晚上好睡,本以为出来能有晚饭等着我,结果出来一看,人都没了,大宝二宝说你们俩一起出去玩了,我寻思着自己上山找点吃的,才会遇到你们。”
凤歌一点点撕着兔腿上的肉,心不在焉的听着,她很担心关林森,不知道他在哪里吃东西,在哪里休息,伤怎么样了……
临睡前,她找出一瓶生肌止血膏,委托金璜交给关林森,金璜笑道:“代人送货,要收钱的哟。”
“书上都说了,侍女丫环就是要负责给小姐传递东西的。”凤歌一脸的骄傲,“我读书不少,你可别骗我。”
金璜的脸上露出贼兮兮的笑容:“那你记不记得,侍女丫环替小姐传的都是什么呀?”
“什么?”
“定情信物呀~~~”
凤歌的脸一下子红了,追着金璜就要打,金璜早就大笑着跑的远远。
***
夜深人静,金璜捏着生肌止血膏,悠然的坐在屋旁的大石上:“赶紧的,我要去睡觉了。又不给夜班费。”
草丛中一阵响动,关林森慢慢走出来,他腰背还是挺的很直,金璜冷冷一笑:“装什么装,你的右腿再不治,明儿我就可以在你身上试试新学的快速锯腿。放心,不收费。”
关林森接过她手中的药瓶,抬手撕开裤腿,一片血肉模糊,三道爪痕森然,触目惊心。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关林森看着金璜的眼睛。
金璜笑道:“你是什么目的,我就是什么目的。”
“如果你敢对她不利,”关林森冷冷的看着她。
金璜一脸贱贱的表情:“怎样?你来打我呀。”
凤歌在屋里隔着小窗向外偷看,大石上,金璜与关林森坐在一起,晚风吹起金璜的长发,她的身子前倾,看样子笑的还很开心。
“感情真好啊……”凤歌忽然想到,也许这两人本来就是一对,正是因为关林森成为了自己的暗卫,金璜才会非要跟在自己身边做侍女。
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真是好羡慕,可惜自己身为储君,就算父皇母后不把她打包送给什么人,她也必须考虑自己的婚姻对整个王朝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又往窗带着满满的羡慕去睡了。
晚风努力的吹呀吹,最终也没有将两句话吹进她的耳中。
“我会杀了你。”
“好啊,为你鼓掌,为你加油。”
夜将尽,东方即白。
凤歌从梦中醒来,这是她在皇城外度过的第一夜,她无数次幻想过没有人叫自己起床,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将会多么愉快。
现在倒是自然醒了,可是看外面的天色,应该不超过四更正刻,唉……十多年都在同一个时间起床,就算有心多睡一会儿,却还是敌不过强大的生物钟。
凤歌睁眼之后,又在草堆上躺了一会儿,充分享受赖床的快感,脑海里却悲哀的自动循环着《帝德》,根本停不下来。
唉,睡不好了,起来吧。
忽然她发现身上盖着一件厚厚的棉被,难怪在这破旧的柴房里也没有觉得太冷。奇怪,是谁给盖的,自己的行李里没有棉被,金璜根本就是晃着两只手出来的,难道是他?
凤歌轻轻站起来,向窗外望,她并没有期待可以看见关林森,但是也没期待会看见一只黑狗,蹲在地上,发现她之后,还傲娇的扭过头,不看她。
宫中虽然也有狗,但都是体形娇小,十分可爱的那种,整天被宫中女眷抱在手里,几乎连地都不踩的。
眼前这只狗比宫里的可大多了,身形瘦长,看起来颇为矫捷,凤歌一直想养狗,但是母后不让,说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就不要去折腾另一个生灵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凤歌想要养狗的心思从来就没断过,甚至想过若她有一日登基继位,第一件是就是要抱只小狗来养。
现在,她的愿望实现了,一只狗主动跑来门口蹲着,可是,她一点都不想理它。
她想要养的是看起来萌萌的,摸起来绒绒的,乌溜溜的眼睛看起来天真无邪的那种,而不是这只看起来桀骜不驯,还傲娇的大狗。
也许是村里什么人养的吧,她转身离开窗口,正看见刚才还睡着的金璜正端着一盆热水跨进屋:“跟它聊完了?”
“你什么时候醒的?”凤歌一向觉得自己挺警觉的,怎么金璜从起床到推门出去,她都不知道。
金璜将盆放下:“就在你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好歹我也是领五两银子月钱的人,要是你醒了我都不知道,还怎么混?来,洗脸。”
“是你给我盖的被子吗?”凤歌问道。
金璜指着屋角:“你是说那个被子?”
凤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惊讶的发现被子被刚才那只黑狗咬在嘴里,正拖着往墙角钻,堆积的稻草被狗压住,露出墙角一个大洞,黑狗拖着被子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屋外,然后,它向遥远的某处奔去,转过一道弯,就看不见了。
“它……成精了?”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凤歌,说出了她唯一想到的理由。
金璜却十分淡定:“啊,狗不都是这样的吗?洗脸洗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