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离开地球之后,安秉臣几乎每一天都少不了和敌人交手,为自己的生存而搏斗。
但是,除了那位令他高山仰止的猫人断牙之外,他对所有对手都不存在心理上的畏惧感,其中甚至包括角斗学院的多哥训导师西诺。原因就是这些对手的动作和招式在他眼中都如同慢了半拍的卡片小电影,完全有足够的时间从容应付。
这种真实而又奇妙的优势令他在近距离搏斗中如鱼得水,格击技巧方面的进步完全可以用飞跃来形容。当他的水平和经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后,回过头来再看自己昔日的对手们更觉得乏善可陈。
不过,眼前这位大宋侍卫步军将虞侯李克逊,却给他带来了截然不同的感觉。
对方的速度和反应一点都不比他慢,而且经验相当丰富,交手十几个回合已经在他身上留下了三处伤口。
安秉臣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但这种刺激也点燃了他胸中的斗志。
他手持的剑盾,正是克制长枪的最佳武器。遇难而退,那从来不是他的性格。
所以,他把长枪踢给了李克逊,想要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凭真本事击败这名来自中古时代的枪术大师。
遗憾的是,激奋之中的安秉臣忘记了自己右腿上的伤,也压根没有考虑李克逊这样的家伙在被巴拉契亚家族收留后很可能已经练了几百年的枪法。
随着他受伤的右腿越来越痛,安秉臣的动作也渐渐变得更加缓慢。短剑配合盾牌的突刺通常需要腰肌与小腿的骤然发力,但他的右腿已经无法出力,只剩下一条左腿可以发动突刺。李克逊也看出了这点,一边牢牢看紧了自己的左翼,一边将手中长枪爆出漫天枪花,逼得安秉臣只能左挡右撑,在对方暴风骤雨的攻击中根本无暇反击。这还是李克逊感激他还枪,手上留了点分寸后的结果。
又过十招之后,安秉臣已经被李克逊的枪尖逼得退到了沙地外沿,眼看就要被压到角斗场墙根下。看台上的呼喊声却是一浪高过一浪,无数的垃圾铺天盖地向两人砸来,其中大多数居然都是瞄着安秉臣扔过来的。看来,这位桀骜不驯的角斗奴在观众当中的口碑并不好。
两人虽在手上较量着生死,但口头的交流却也未停止,不过对话的气氛却比武器的交锋要柔和得多。
“将虞侯,那是个什么职位?管多少人?”对李克逊的来历,安秉臣一直充满了好奇。
景德元年到底是西元纪的多少年,他完全没有概念。而李克逊的职位,那个什么侍卫步军都虞侯,又是个什么档次的官职?
李克逊面皮一紧,手上的长枪也缓了几分,最终还是喃喃道:“也不算大吧,手下二十来号兄弟而已。”
“你从登上仙人飞舸至今,已过了多少日子?”
“不好说,俺所去过的仙家洞府,昼夜长度似乎都不一样。比如索瑟姆那边,日头比这里就短得多。在飞舸上更是昼夜无算,分不清日子。”
“就没有想过回去看看吗?”安秉臣堪堪避开肋下一枪,问道。
“回去干什么?这许多年,想必凡间早已物是人非,我自小就是个孤儿,无亲无故,回去又能找谁叙旧?”李克逊的话音中,多了几分掩饰不住的沧桑。
随着战斗的持续,李克逊的耐力和经验优势渐趋显露,体力消耗殆尽的安秉臣已经无法再像最初那样能轻松靠近他两步之内。后者只能疲惫不堪地挥动着短剑和盾牌,消极防御着对方的致命一击,同时脚下继续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
眼看就要退到墙根,安秉臣倒踩进一个沙窝,右腿一软,向后倒了下去。
天旋地转中,他看到自己胸前多了一络大红枪缨,枪尖的寒光隐藏在纷纷扰扰的缨须之中。
“你会杀我吗?”他笑着问道。
“你这娃贼精贼精,不过,还算条汉子。俺也放你一回,爬起来,再打!”
李克逊退后一步,收起了原本点到对方咽喉之间的长枪。
看台上立时爆发出乱七八糟的愤恨骂声,更多的垃圾遮天蔽日砸下,这次遭到集中攻击的却变成了李克逊。因为过于靠近看台,将虞侯大人不得不舞动长枪,将一些飞临头顶的水瓶和砖块拨开。
“什么狗屁铁臂矛斗士!”
“这是侮辱观众!这是作弊!我要求组委会全额赔偿我的下注!”
“¥#*,以后还要不要好好角斗了?混蛋!”
越来越多的愤怒咆哮最终汇集成一个团结而有力的声音:“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角斗场裁判台两侧的贵宾室中,隔着单向落地窗俯瞰整个竞技场的豪客们也纷纷发出了极不满意的抱怨。
第一排专为弗莱冈人特设的鼓形椅架上,乌姆正与巴拉契亚家族的首席嫡子,红眼·巴拉契亚男爵攀谈。
因为长时间生活在高引力高转速的索瑟姆行星的缘故,红眼·巴拉契亚男爵的体形比四海为家的乌姆要小得多,男爵的八条触须和身体都呈现出黑白相间的病态条纹,但所有这些体貌特征都远没有那双血红的凸出眼珠引人侧目。
红眼·巴拉契亚男爵谈吐优雅,对角斗奴的培养艺术可谓家学渊源,所以,自从他一来,立刻就吸引了包括乌姆在内的所有弗莱冈贵族的关注。乌姆本人只有一个低到不入流的勋爵爵位,按元老院评定的品序应没有资格与男爵对话。但在兹克星这种特殊诚,他好歹算半个主人,红眼男爵来这里也不是为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