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心情极好的庞薇亲自下厨做了一晚香菇肉丝面,美滋滋的连汤都喝的精光,然后才出门,准备去公交站坐车上班。
现在是早上七点,庞薇快走到公交车台的时候,站台上已经站了六个打扮的光鲜亮丽,提着皮包准备上班的年轻女孩。
与他们相比,庞薇觉得穿着休闲服运动鞋背着帆布包的自己怎么看都有些怪怪的。
年轻女孩们都是认识的,边等车边聊着天。
庞薇打量女孩们时候,她们也用眼角的余光瞄着她!
“看那边那个女的,太没品了!竟然穿着睡衣出门!”
“就是!我妈都比她讲究!瞧那穷酸样,估计是从哪个乡下来的吧!”
“怎么可能?乡下来的哪有这么好的皮肤!你们看看,那皮肤都嫩的要滴水了!”
“你们就别羡慕了。都说女人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就她这样的,连个村姑都比她会打扮,你们啊就别贬低自己啦!”
庞薇在旁边听了好一会儿,开始她还不知道是说的自己,听她们越说越热闹,好奇的看了一眼,这才发现那几个女孩边说边往她这边看。
庞薇四下看了一眼,她站的位置里站牌稍远一些,身边并没有其他的女人,所以这几个女人是在说她?
身上的毒疮没好之时,类似这样的闲言碎语她不知道听了多少,开始心里还会难过,但现在听来不痛不痒,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只是没想到,毒疮好了之后,只是因为不会打扮,她还要被人说三道四,做女人真难!!
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庞薇也知道那几个女人说的没错,她现在这幅模样,对于不化妆不出门的“白骨精”来说,可不就是蓬头垢面,不能见人嘛!
这点庞薇自愧不如,于是识趣的转过身,让“白骨精”们眼不见为净!
“嘀嘀——”迎面缓缓开过来一辆黑色路虎,车子在庞薇的身边停了下来,驾驶室探出一头红毛来,对着庞薇热情的招手
“嗨!美女!要不要搭顺风车?”
庞薇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个炜哥!
“谢谢!我们不顺路!就不麻烦你了。”庞薇摇摇头,委婉的拒绝了。
“不麻烦不麻烦!庞总你的公司在金辉大厦,我正好要去那边办点事,顺路的很!”
炜哥笑眯眯的不退反进,还下车来亲自帮庞薇把车门打开了。
庞总?
刚才还聊的热火朝天的白骨精们,顿时熄火了。
有没有搞错?那个红毛竟然叫这个穿着睡衣出门的女人庞总?她们不会是幻听了吧?
庞薇特意回头看了一眼,在见到她们满脸大写的尴尬时,也不过微微一笑,然后还是拒绝了炜哥“抱歉!我不去公司,你有事就先去忙吧!”
“啊?那你要去哪儿?我的事也不急,你一个女孩子坐车多不安全,还是让我送你吧?”好不容易等到庞薇出门,炜哥怎么肯放弃?
庞薇皱了皱眉“听不懂国语吗?我说不需要。”
正好公交车来了,庞薇不再理炜哥,扭头就上了车。
公交车上,刚才说庞薇说的最凶的三个女孩正好坐在庞薇对面,有了刚才那个小插曲,三人都沉默了。
庞薇并没有怪她们的意思,她确实不懂打扮,作为一个女人来说,她是失职了。
想到这儿,庞薇拿出手机发了个信息给王一鸣“有空吗?陪我去办件事,私事。”
很快王一鸣就回了信息“什么时候?我十一点要去见个客户。”
现在才早上八点,时间还充裕的很,庞薇要求王一鸣九点半赶到天虹城门口的星巴克,她在那儿等他。
路上有点塞车,庞薇坐着车到天虹城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半了。
王一鸣已经到了,正端着杯热咖啡在喝。
庞薇在他面前坐下,在见到一脸憔悴的王一鸣时,不禁吓了一跳“你怎么这么憔悴?晚上做贼去了?”
“没什么,有点私事。“王一鸣躲闪这庞薇的眼神,含含糊糊的回了一句。
庞薇狐疑的看了王一鸣一眼,觉得他心里有事,不过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也就没心思追究了
“我想去买几套衣服,你不是很懂女孩子的梳妆打扮吗?我想请你去帮我当参谋。”
王一鸣惊讶的看了庞薇一眼,在看到庞薇容光焕发的脸庞还有她那白嫩的肌肤后,很干脆的答应了。
两人在咖啡厅坐了一会儿,等王一鸣吃完早餐,商场也开门营业了。
王一鸣带着庞薇来到了一家以黑白装修为主色调,看起来很高档的女装专卖店。
“美女,帮忙给我的这位女伴挑几套衣服。”王一鸣在店里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就开始指挥服务员给庞薇试衣服。
两个笑容满面的销售小姐热情万分的开始给庞薇挑衣服,试衣服。庞薇则像个木偶一样不停的穿衣服然后走出来给王一鸣看,然后把衣服脱掉,再换新的衣服。
庞薇的皮肤和身材都好,无论什么衣服穿在她的身上,都能穿出她自己的味道。王一鸣开始还煞有介事的点评两句,但当他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他就不再点评了,最后把他认为最适合庞薇的衣服挑出来放到一边,这一挑也挑了十二套衣服出来。
这试衣服也是件体力活,等这二十几套衣服试完,庞薇也累的出了一身汗。
当她坐在沙发上,边喝水,边看着王一鸣挑衣服,本来还挺惬意的,当她听到王一鸣竟然说要把那十二套衣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