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苏泽的话,当铺老板确实惊到了,他是真的想不明白,能跟帝都最大珠宝商——喀尔克家族沾亲带故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的小地方?而且听苏泽的语气,他明显不是巴结喀尔克家族的那个人,反倒是喀尔克家族好像想跟他沾亲带故似的。
“这位客……爷?”当铺老板一脸懵逼的问:“那个……您跟胡老板很熟吗?”
“胡老板?”苏泽了愣了片刻才想起喀尔克家族的人姓胡来着,然后摇头说:“他们家老板可多了,得看你问的是哪个?喀尔克家族与我一个朋友结亲,跟我本人并无深交,还算熟的,也就是一个喀尔克胡臼和一个喀尔克胡刚吧。”
喀尔克胡臼是喀尔克家族的现任家主,所以这是一个但凡去过帝都,稍微接触一下上流社会,就能听到的名字,说出来也不稀奇。但是,喀尔克胡刚仅仅是喀尔克家族的三少爷,以往都是负责一些帝都之外的珠宝生意,鲜少在帝都露面,要是谁能叫对他的名字,那可就真的是与喀尔克家族关系匪浅了。
当铺老板能被派到这么偏远的小镇开当铺,他自然得是喀尔克胡臼信得过的人。所以一听到“喀尔克胡刚”这个名字,他就立马就相信了苏泽的话,赶紧冲两人鞠躬作揖,口中更是不停念叨着“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之类的谦卑之词。
“老板不必如此。”苏泽不喜欢这种被人奉承的感觉,当即摆手道:“既然这家当铺是喀尔克家族开的店,那事情倒好办了。麻烦老板帮我转告胡臼先生,务必将那根银簪收好,我迟早会去取的。”
“这个……”当铺老板面露为难之色,犹豫地说:“不瞒二位,我们与帝都确实有专用的通信使魔,但是犀牛镇到猛犸城路途遥远,等信送到,那也是四月之后的事了。我那同事……哦,就是另一个店长,他二月初就应该带货抵达帝都了,时隔两个月多月,那银簪恐怕早已易主。我看账本上记载那根银簪当了金币三枚,这足以证明它做工精美,被拿去化银重铸的可能性倒是微乎其微。但也正是因为它做工精美,应该很快就会被人买走了吧。”
听到这,李莎莎立马不安地看向苏泽,生怕他大雷霆,把这间小当铺给拆了,一时就连连抱着球球的手臂都不自觉地更紧了两分。
苏泽心比金坚,怎么可能轻易动怒?也不知道是不是球球把李莎莎的紧张感传递给了他,他在第一时间回头轻轻拍了拍李莎莎的肩膀,然后才对当铺老板说:“我从没考虑过簪被重铸的事,谢谢你的提醒。不过,簪被谁买走不重要,麻烦老板写信的时候,把‘苏泽’这个名字大大地写上三遍。只要看见了我的名字,就算簪真的被人买走了,相信胡臼先生也应该明白他该怎么做。”
事实上,苏泽和当铺老板的猜测都是正确的。
苏母那根银簪虽不知是从何处得来,但它造型古朴雅致、雕刻做工精美,刚一上架就被那些自命清高的贵妇给盯上了。几人争抢一番之后,最终还是以十九枚金币的高价将其买走,那时喀尔克家族的人还在背地里嘲笑那些贵妇不分贵贱呢!
然而,当喀尔克胡臼收到当铺传来的紧急信件之后,那三个几乎占了半张纸的“苏泽”,差点没把他的心脏病给吓出来!不得已,他只好亲自出马,又以四十九枚金币的高价,把银簪从那贵妇手中买了回来,事后还听说那贵妇在背地里嘲笑他们喀尔克家族低买高卖呢,真真的现世报——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最可怜的是,为了在苏泽面前表现出喀尔克家族最完美的一面,这种掉份的事情,喀尔克胡臼才不会主动说出来,哑巴亏一吃就是一辈子,不过这些就是后话了。
当着苏泽的面写好了加急信后,当铺老板客客气气地送这两尊大佛离开自己的小庙。可是还没等苏泽和李莎莎的屁股离开板凳,外面就浩浩荡荡地冲进来了一群人,既有身穿铠甲、腰间佩剑的驻镇官兵,又有身穿灰色校袍的犀牛镇学堂师生。
就在苏泽纳闷这群人为什么会找上门来的时候,却见他们今早刚刚退房的旅馆的老板走出人群,指着他们说:“堂长大人,就是他们!昨天他们住我家旅馆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们鬼鬼祟祟形迹可疑,没想到昨晚镇长大人就出事啦!他们一大清早就退房了,居然还敢跑到当铺里来?我猜他们就是放火杀害了镇长一家的真凶,他们肯定是偷了镇长家的财物,准备当了拿钱跑路,还望堂长大人明察!”
虽说苏泽和李莎莎确实就是杀了格林全家的真凶,但是这种被人赤果果地出卖的感觉,还真tm恶心到家呀!
就在这时,苏泽忽然看见了人群当中的莫飞,于是冲他懒散地招了招手,问:“你也觉得我们是凶手?”
“我……”被苏泽现之后,莫飞脸上的表情真叫一个复杂,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安安静静地说上一句“我就是出来打酱油的”,可是现实不允许啊!
“莫飞,你怎么会认识这两个外地人?”莫飞是犀牛镇学堂二年级男生班的班长,堂长自然对他青睐有加,此时更是直接问道:“他们究竟是不是凶手,说实话!”
“这……我……他们……”莫飞看了看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苏泽,又看了看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堂长,支支吾吾了一阵之后,才满脸无奈地回答:“回堂长话,他们前天原本住在那间意外失火的旅馆,而且他们确实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