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小草忧心忡忡的看着自家小姐,唯恐她疯了。自同那季家公子告别,小姐就弃了马车,也不顾路遥风雪,非要徒步走回沈府。走到一半,还把伞扔了,在雪里转圈蹦跶,还时不时的大笑一声。好在他们走的路冷清,没什么人,要是被看见了,指不定怎么说了。

我这个人过于喜形于色,先前还好,在他面前装得还算得体。

哈哈,季岚舒说,我很想你来。

我忍不住捂脸笑起来,突然觉得这天下下的雪都是下的星星。我沈歆,当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四年前,我无心读书,整天调皮捣蛋,春天爬树摘桃,夏天入水采荷,秋日挽弓打猎,而冬日里,最擅长的便是砸冰捉鱼。十二岁时,季岚舒帮我解围,也许不是因为心生同情,他记得我不是才女前的模样,他记得我最初的模样。

哈哈哈哈,我真的忍不住开心。一直到家门口,我看护院家丁也一副开开心心的模样。

“小姐小姐,少爷回来了!”

十一月二十六,真的是我今年最快乐的一天。

他才面圣回来,脱了铠甲,穿着棉衣,爹爹议事。我一路提着裙子跑过去,见到沈秋,一下子扑到他身上,抱住他哇哇大叫,眼泪肆流。

“哥!”

他抱着我的胳膊十分有力,过了会把我推开,用粗糙的指腹帮我拭干眼泪,皱眉道:“身上怎么湿湿的,快去换身干净的衣服。”

我抱着他胳膊不肯撒手,泪眼婆娑:“你受伤了吗?你要紧吗?”

“没有没有,”他甚是温柔,“小花小草,带你们小姐下去换套衣服,别冻着她!”

我恋恋不舍的被她们带下去换干爽的棉衣。沈秋当时刚及弱冠,就被派去镇大月氏暴动,可西域三十六国中大齐边境的小国均联起手,将沈秋的军队一围再围,他突围加追击竟耗了整整一年,这一年我寄过去的信犹如石沉大海,我亦忧心忡忡了一整年,直到前段时间捷报传来。

沈秋自从边疆回来,十六岁便入朝为臣,草原漠北动荡不平,身经百战正值壮年的爹爹鲜少出征,皇帝却常常借着磨砺的名头让沈秋领兵带将。我每次见沈秋都不是一个模样,我十三岁那年,他从漠北战场下来,肩上便多了条可怖的疤痕,贯彻前胸。

我那时见了,泣不成声,下次他再赴战场的时候我说什么也不肯再让他去了。但沈秋说男儿生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能够护一方安宁,成荫于后人,乃一个将领毕生荣耀,这未必不是个好归宿。那时他着实不会说什么吉利话,只会让我哭得更凶。后来,我长大了些,明白这都是一个忠臣之后该做的,沈家满门忠烈,都是为了这大齐而生的。姓氏决定了我们日后的去路,纵然是我,当初也是要作为秀女入宫为嫔的。

不过我命稍好些,爹爹亲自入了宫,求皇上撂我的牌子,那皇帝见我年纪甚小,也闹不出什么风浪,便径直免了我入宫之责。后来沈秋曾偷偷跟我说,爹爹舍不得我嫁给那大我二十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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