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和穆恩都惊呼了起来。
“除了这次事件,在此之前,你们谁见过他们的大祭司?”崔斯特反问到我们。
我和穆恩都一同摇了摇头。
“他们亚特兰蒂斯人就喜欢搞这些,神神叨叨的,从来不知道他们大祭司叫什么。而且他们大祭司之前是很少露面的,这次出征他还穿上了他们的长袍,连头都遮住了,脸也是半遮半露的。除了头上的那顶象征身份的王冠和手里的权杖,我也不能确定。”穆恩补充说道。
“所有很有这种可能,那个大祭司是假的。”崔斯特说,“占领地球,应该是他们的目标,这种大事应该来说是由他们的最高人物坐镇指挥的,所以不会远离地球。就算不再地球也会是月球基地或者火星基地上。”
“也就是说绑架大祭司做人质是行不通的咯?”我一摊双手表示了我的无奈,接着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大祭司是不可能在第一线的,很大可能性是在一个安全位置坐镇指挥。那你说他会是月球还是火星?”
“这个不重要。”崔斯特没在这个问题多做纠缠,“关键是我们怎么接近飞船编队,进入里面唤醒他们。”
“你有什么好办法?”我习惯性的将问题扔向了崔斯特。
不过这回我失算了,他善于分析,但不是万能的。
“这也是我头疼的地方,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崔斯特直接扔开了手里的牌,叹了口气说。
“白分析了……”穆恩灰心的说。
“也不算,至少我们知道了该突破的方向。”崔斯特露出他标志性的笑容。“不过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加深一下彼此了解了。”
“刚才安妮就向我们展示了她的其它能力。之前大家都留了一手吧?现在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同舟与共,应该彼此坦白一些。”崔斯特换上一副诚恳的表情说。
“我看就你底牌最多……”我调笑着说。
崔斯特一挑眉毛,并耸了耸肩,带着邪笑说,“要知道我可是一个赌徒,手里习惯多几张底牌。既然你们都好奇我,那就从我先开始吧。”
罗姆人,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吉普赛人。当然,吉普赛人对他们来说是带有些歧视色彩的,他们更愿意称呼他们是罗姆人。同时,与名字一样响亮的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一个流浪的名族,没有固定的居所,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也从来不事生产。似乎无所事事就是他们的代名词。
而崔斯特就出生在一个典型的罗姆人家庭,居无定所是他幼时以来最深刻的印象,同样记忆深刻的是人们看他的眼神。流浪汉通常都是一个贬义词,是和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等词挂在一起的。通常对于这类人大的目光都不太友善。
和游牧民族的逐水而居不同,罗姆人是不从事畜牧的,他们主要以贩卖牲口为主,游走在城镇之间。一架马车就是他们流动的家,当然现在已经是变成了大篷车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代表他们没有家,相反,他们的家庭观念还很重,哪怕是儿子结婚了仍旧和父母一同居住,这点在西方社会中很不常见。
那年,崔斯特遇见了一个姑娘,用他的话形容就是天使般的笑容,金子般善良的心,同样还有一点浪漫主义,最为重要的是她没有像普遍的人们一样,对他出身于罗姆人抱有异样的目光。
不得不说,崔斯特的长相还是很帅气的,尤其现在这样留着胡子,邪魅一笑的时候,非常吸引人。而且,罗姆人是一个热情开朗的民族,在西班牙他们被成为弗朗明戈人,文明于世的就是他们的音乐和舞蹈。
他们用流浪抒写着一代一代的历史,出生时是起点,死亡时是终点。他们中很多人在唾骂声中生活,过着只有自己民族才能理解的日子。这种特殊的民族气质造就了天性异禀的音乐。吉他,并不是一个人的自弹自唱;贝斯,并不是用来演绎南欧阳光的爵士;手风琴,不是倾诉雪原的孤独;歌声不会表达更多的无奈与苦难;你听到的永远是一个整体演奏出来的音乐,不能缺少任何部分,每一个人都在用他们的热情与疯狂抒写着他们的精神,一种属于他们民族的,特别的气质。
崔斯特也是精通此道的好手,当年的他可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小伙,也正因为此,才吸引了那位如同天使般的姑娘注意,懵懂的青春,蠢蠢欲动的情愫在两人之间开始萌芽。
在荷尔蒙旺盛的年纪,这种彼此的好感很快就变成了轰轰烈烈的爱情。在双方彼此情投意合的情况下,狗血的事情发生了。
女孩是不在乎崔斯特的出身,没有丝毫看不起他的意思,但不代表她的家人也同样如此。在他们社会里对罗姆人的歧视是社会的主流,所以就做出了要棒打鸳鸯的事。
不过作为西方人,就算再龌龊也是表面功夫还是要的,保持所谓的绅士风度。虽然用很委婉的方式提出,设置了一些障碍,想让崔斯特知难而退,最简单的一条就是金钱。
作为一个流浪的民族,他们是很少有什么像样的财富的。这要求的提出就等于告诉崔斯特,死了这条心吧。不过,当年的崔斯特可是一个毛头小伙,耿直的认为只要他赚到一大笔钱就能和他心上人长相厮守了。
虽然崔斯特出身于罗姆民族,但不代表他就是一个偷鸡摸狗、坑蒙拐骗之流,对于这些他向来是不屑为之的。但这也似乎堵住了他快速赚钱之路。
就像那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