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答应我,等这片芯片取出来之后,把芯片送给我。”

“为什么?”

“这是我毕生热爱的东西。”

秦晨晨想了想,又问:“这玩意儿真能盗窃我的记忆么?”

何御雪苦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能够成功。”

秦晨晨想骂人:你妹!盗窃我的记忆干嘛?搞收藏么?

手术进行了整整六个小时!

当然,秦晨晨也不知道这六个小时里发生了一些什么。

待她醒过来以后,她听说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听冷布丁和安琪说,冷墨在手术室外站了六个小时。之所以是站六个小时,而不是坐六个小时,是因为他把走廊上的椅子给砸了。

急啊!急得没处发泄,就砸椅子玩玩。

公共椅子砸坏之后,他的手下就给他搬条椅子过来。结果这货,来一条砸一条,来两条砸一双。

也不知道他用什么砸的?拳头呢?还是脚踹的?

秦晨晨醒来之后的第一眼,表示冷墨那张连眼睛都泛着血丝的疲惫脸。

她虚弱地开口问:“你多久没睡了?”

冷墨故作风轻云淡地笑,“我睡了。”

冷布丁翻了个白眼,“他58个小时没睡了。”

秦晨晨心疼,“那你快回去睡会儿吧。”

“没有。”他的指腹摩挲着她的额头,她的鼻子,她的嘴唇。目光充满了眷恋,“我不困。守着你就搞。”

秦晨晨的鼻子一酸,“你回去吧。万一把肾熬坏了怎么办?”

安琪:噗嗤!

冷布丁: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冷墨的脸色青黑:...怎么办?好想收拾她证明自己,可是又有点怕把她给折腾坏!

手术很成功!

所有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秦晨晨见何御雪的最后一面,是在他被警察逮捕抓上车的时候。

他当时望着她,似乎有很多话想跟她说。

秦晨晨上前,问:“你是有话想对我说么?”

何御雪笑了。

头一次,她觉得他的笑,竟像雪一样纯粹。

“我爱你!”

“谢谢!”

“他喜欢血!”

秦晨晨一愣,“什么?”

他喜欢血?什么意思?

她追问何御雪这句话的意思,却没来得及,因为警察已经不耐烦地把他推上了车。

秦晨晨后来仔细研究那句话,也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

没辙,她将那句话告诉冷墨,哪知冷墨突然轻蔑一笑。

“早就知道了。”

“什么?”

“他在沈家!”

“他,谁?”

半晌后,秦晨晨的脸色变得冰冷,“何生远!”

何生远,最喜欢血的味道。

哪个地方的血的味道最浓重?

当然是沈家!那个足以让他一辈子都自豪兴奋的地方!

......

沈家老宅!经历二十年的风雨。破败得连风雨都挡不住了。

冷墨站在宅子面前,有些不安地看向秦晨晨。

“晨晨?”

秦晨晨冷笑,“我没事。”

保镖从宅子里果然找到了何生远。

冷墨和秦晨晨走进去,看见他坐在蒙了灰的白色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轻轻地摇曳着。

何生远的脸上露着诡异的笑,他看着秦晨晨,说道:“玲儿,你终于来了。看,这酒,是我专门为你准备的。这是我们的喜酒。”

秦晨晨冷冷地睨着他,憎恨地骂道:“畜生。”


状态提示:第748章:他喜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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