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讽刺的是,我用了十九年,她却用了一秒钟。】
钢琴师在台上结束一首欢快曲子后,任皓谦被沈夏硬拉着去合奏一曲,原本她想故意整他,因为他平日里惯不碰钢琴,没想到合奏之时,她竟然跟不上他的步伐。
无奈,她只得坐在一侧,假意欣赏。
一双细长的手覆在琴键之上,行云流水,他的琴声如同人一般,冷冷淡淡却又藏有一丝难得的温柔。
直到曲子结束,台下的人似乎都意犹未尽,频频称赞,音乐再次响起,渐渐淹没话语声,钢琴师又重新回到位置上继续演奏。
“你多久没弹钢琴了?”
皓谦看了她一眼,又转过身,目光落在那架钢琴上,那神情像是在听音乐,又像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在想些什么,从他的沉静的身影上,沈夏隐约的捕捉到了一抹怀旧的味道。
他在想谁?难道是初恋情人?或是某段儿时记忆?……肯定不会在想我。
沈夏忍不住浮想联翩。
任皓谦的思绪,一下子飘的有些远,好一会儿,他的脑海里,才慢慢的浮现出答案,却有些文不对题:“以前她最爱听我弹琴。”
“who?”沈夏眼睛睁得大大的,紧锁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将视线从钢琴之上拉了回来,慢慢的落在了沈夏满怀期待的眸色中,可能太刺眼,以至于闪烁到眼睛,让他觉得时间好像真的过去了很久很久。
……
当时接受任皓谦这个身份的时候,对内皆称他是任家的私生子,所以他名义上唯一的妹妹任皓宣就这样接受了他。
皓宣有些大小姐脾气,遇事冲动,但唯独对顾城百依百顺,从幼儿园追顾城到大学,锲而不舍,这精神都能感动上苍了,却偏偏撞到顾城这般铁石心肠。
因为皓宣的缘故,有幸结识顾城,自觉他是一个温柔又具风度的美男子,可惜,从他眼中看不到皓宣的一丁点分量。
只有任皓宣这个笨蛋才会拼了命地围在他身边,为了斩断顾城身边的桃花,她从高中就买通记者大肆宣扬她和顾城的恋情,一直到大学,一直到遇见慕雨杉。
“哥,我超喜欢听你弹钢琴!”她总是时常飞来美国看望他,拿着一大堆礼物献殷勤。
“为什么?”
她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然后有些脸红地笑说道:“因为顾城比你弹得好。话说,他已经好久没为我弹琴了。”
“你这是在挖苦你哥技不如人?”他停下音乐,故作生气地瞪她一眼。
她却眼巴巴凑上来,一口一个帅哥的赔礼道歉。
只是半年之后,她的天真就被磨光,变得嫉妒甚至到可怕发疯的地步。
那是他第一次在任皓宣口中听到一个模糊不清的名字,起初他以为那个名字叫“木杉”,所以就没有和慕雨杉联系到一起。
因为工作太忙,他都没发现自己的妹妹居然病了,病入膏肓他都没觉察。
他还清楚地记得皓宣趴在他怀里,听他弹曲子,弹到一半,她突然抬手握住琴键上的手,握得特别紧,哽咽地开口,声线布满了绝望与孤独,“哥,你知道吗?我特别喜欢顾城的手,我喜欢他待在琴房,喜欢他的每一个动作和神态,喜欢他的气息,喜欢他的陪伴,可是有一天,他告诉我,他遇见了一生挚爱,那时候,我从他眼中看到了十多年里他不曾施舍给我的温存。这个世上,我最爱的人,在那一刻,永远离开了。最讽刺的是,我用了十九年,她却用了一秒钟。哥,他真的好久好久没为我弹琴了……”
……
忽的白光一闪,吵醒了皓谦的回忆,蓦地转身,娱乐报刊的记者已经在正大光明地拍照了。
沈夏愣了一秒,被任皓谦盯得脸上炙热一片,她急忙低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她觉得恰恰相反,只不过,再抬头看他时,那张对着镜头微笑的面容竟有几分伤感和落寞。
一瞬之间,她仿佛察觉到他给予她的一点点真实,这种感觉让她依赖,甚至是着迷。
手就这样无缘无故地攀住他的衣袖,很温和的声音,音量恰到好处,“介不介意跳支舞?”
皓谦迷惑的神色微露,但插在口袋里的手已经扬了起来,一边放置空中,一边低声开口:“你刚刚不是很怕我吗?”
沈夏慵懒的松手,抬起另一只手放在皓谦的掌心中,唇角的弧度勾着得意,她看着他,“我并不这么觉得任先生。你以为你很了解我吗?”
她还真爱记仇。
换曲音乐响起,沈夏将另一手扶上他的肩,她的舞姿一向很烂,可舞伴却出奇的有耐心,后退前进旋转,都在他的带领之下,显得生气勃勃,就差成为全场的焦点,沈夏却又来了鬼主意。
她跳到一半,手忽的抵住他的肩,踮起脚,欲要吻他。
皓谦却机智地改变跳舞风格,变换为探戈,看似再自然不过的转身,在沈夏紧迫的视线里全程看到了某人的僵硬和怒意,她抿唇,下一秒笑的更加得意,“演戏要演全套,要不怎么能唬住别人呢?”
皓谦垂眸,声音有一丝冷意,“看来并没唬住你。”
“差一点。”沈夏后退一步,膝盖微曲,皓谦俯身环住她的腰,“你这样一点都不好,用这种方式否定你之前所有的好意,只为了和我尽快撇清关系。皓谦,iol.(译:我并不傻。)”
舞曲结束,沈夏如期望那般看到任皓谦发自心底的坦诚,他竟向她透出几分赞赏的目光,一边与她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