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巧言令色>第115章 唐惜春的本领
觉唐惜春竟不怎么挑食,这满桌的菜,唐惜春都吃了两筷子,喝了两盏热酒,待酒足饭饱,唐惜春眉开眼笑,粉儿得意的同黎雪道,“你刚刚死命盯着我吃饭,是不是想观察我喜欢什么菜,在我喜欢的菜里给我下毒来着?哈哈哈,看出来了没?”那幅小人得志的模样哟……

黎雪唇角抽了抽,他承认他是分析了一下唐惜春的饮食习惯,但是下毒什么的,黎雪给唐惜春气得都无奈了,道,“我要给你下毒,还用得着糟蹋饭菜这样麻烦么。就是现在弄二两砒霜来,你敢不吃?”

唐惜春呆了一下,道,“是哦。”他跟黎雪商量,“你要是毒死我,可千万别用砒霜,我听说吃砒霜死可难受了。咱们这般交情,你寻一种好吃点,吃了半点不难受直接就往生的毒药,好不好?”切~谁怕死,他都不会怕死的!别人死是死,咱死了,那是重新活一回!待小爷重活了,先下手弄死这姓黎的!

唐惜春考虑清楚死生的问题后,再没有任何负担,他很宾至如归的与黎雪说,“在哪儿洗澡啊?小雪,你这儿有没有温汤,我喜欢泡温汤,可舒服了。”

黎雪唇角抽了抽,“叫我黎雪,大人,都可。”

唐惜春坏笑,“你是不是不喜欢听我叫你小雪。”接着他便将“小雪小雪”叫了一千两百声,黎雪脸一沉,唐惜春抱住黎雪哈哈大笑。

黎雪只得令人赶紧带唐惜春去泡温汤,简直烦死了。

唐惜春泡过温汤,美|美的在柔软舒服的被褥里睡了一觉,才初初觉着自己在土匪窝里受到了尊重。

唐惜春睡醒后唤了丫环进来,黎雪这里的侍女他也不认得,只吩咐,“寻些纸笔来,我要写信。”待丫环找来纸笔,唐惜春写了一晚上的信。黎雪晚上回来时,唐惜春正披着他的裘衣,在院中观星。

清冷的银色月光下,唐惜春亦有一种别样的清冷,完全不同于往时的二百五大白痴,他的眼睛仿佛带着星辰的奥秘,那是凡人不可触及的深邃,唐惜春道,“小雪,我写了一封家书,你有空着人送到我家去吧。不然,我爹该着急了。”

难得唐惜春有这样正经的时候,黎雪便没有鄙视他,道,“看完星星回来睡觉。”自己进屋去了。

屋里桌子上摆着厚鼓鼓的一只信封,里面信件之厚,险要将信封撑爆。

黎雪瞧着鼓鼓的信封,心说,唐惜春这是写得什么信哪,不会一晚上写本书出来吧。当然,依唐惜春的学识水准,让他写书,那真是玷污了书。

黎雪没客气的拆开来瞧,这一看,黎雪终于明白唐惜春的信为什么会写得这样长了。

当然,首先,黎雪先为唐惜春的一笔狗爬字表示了一下感叹,字丑成这样,仿造都不能了。

唐惜春的信如下:

老爹:

唉,人就不能生得太俊美,自从我超过老爹你成为蜀中排名第三的美人后,我就一直担心会有更多人贪慕我的美貌。虽然我平日里低调做人,自认没有处处留情,但,还是难免有人对我倾慕成狂。

世事就是这样难以预料。

譬如黎雪。

其实,我很了解他的心情,他长着像路人一般的相貌,若不是我记性好,再见他都不能认出他来。在第一次见面时,我便感受到了他对我美貌的倾慕。但,那时我与阿宁他们在一起,黎雪只能将他对我的倾慕苦苦的压在心底,如今三载过去,他仍没能忘情于我。虽然我不可能接受他的爱慕,不过,我很能理解他。毕竟,太多人都喜欢我,黎雪只是其中的一个罢了。(黎雪心说,真不知唐惜春如何得出这样荒谬的结论。)

不得不说,他是个很有眼光的人,可是,我们两个并不相配啊。我的美貌如同天上的云彩,他平庸的偏僻地上的砖石,怎么能拿一只鸡配一只白鹤呢?(黎雪冷笑,鸡?白鹤?哼哼!)

他有着这样的妄想,我深觉不可思议,也了解他这样凡人的悲哀,毕竟,向往美好是人的天性。

我知道,他是多么的喜欢我。

虽然他死鸭子嘴硬的不承认,但,除了深爱我,还有什么能解释他把我半道劫到他山寨的举动呢?他并不缺钱,自己也做了山大王,他把我劫到自己的土匪窝,不为钱,那能为什么?

无非是为了他对我无可忘怀的真心真爱啊。

可能在三年前那惊鸿一瞥中,这个男人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我。(黎雪硬是没忍住打了个激灵,身上的蛊冻死三两只。)

老爹,我留在山寨,一是因为黎雪爱我太深,不会轻易放我走。二则,我也想留在这里,开解一下这个可怜的男人,告诉他一些关于爱情不能强来的道理。

老爹,你也放心,虽然黎雪是土匪出身,好在对我还算尊重,并没有强迫我的意思。当然,他要敢强迫我,我是坚决不能同意的。

我在山上过得还好,先时黎雪把我安置在一处竹楼里,离我很远。后来,他终于敌不过对我的思念,让我住到他的屋子去。

他脾气不是很好,对我一时好一时歹,不过,我很能了明白,患得患失的男人都是这样了。他爱我这样深,让我很为难。我还在寻找一种令他放弃爱我的想法的办法,只是暂时还没找到,我在想,能不能教他观星呢?星辰宇宙何等深奥,待与我学习观星后他便会明白,星辰宇宙都不是永恒,何况是我的美貌。

美貌总会成为过去,今日貌美如花,明日鸡皮鹤发,时光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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