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仙侠修真>三境传奇>第二十五章 银飞马弹弓很贵哦

“能教我用石子打乌鸦的绝技吗?”

他一跃而起,在空中转了个圈双脚才又落回地面,蹦?了几下,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我这绝技,不光能打乌鸦,连天上飞的鹞鹰都能打下来,咳咳,如果技术纯熟的话。”

我也站起来,发现他身材矮小,比我还要低上好几公分;他打扮得像个大号蚂蚱,站在原地也一弹一弹的就更像了,看着眼晕。

他夸张地向后一仰:“呃,你居然这么高大。”

我有些哭笑不得——要知道我身高还不到一米六,出生到现在的十九年间,还从没有人说过我高大。是了,包里那位说过,绿精是半身人的一种。

“不过,你这高度我还能接受,”他摆摆手说,“起码不像精灵他们,高得离谱。”

“你好像不太喜欢精灵?”

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说:“说不喜欢好像又有点过了……我其实没跟他们打过多少交道,不是一路人罢了,他们总是端着架子,看见你也跟没看见一样,超没劲的。”

“我还以为,精灵的人缘很好呢。”

“那是以前,”他撇撇嘴说,“听老人家说,以前精灵王克拉门苏统治时期,精灵们都老老实实地呆在东都,现在不一样了,各自为政,不光把东都分裂成了好几个小国家,连西南的魔法森林都不放过,彼此之间打打杀杀的,受苦的却是矮人和咱们半身人。”

“为什么?”

“说来也讽刺,矮人本来受灯神族的奴役,苦不堪言啊!后来大灯神雷萨与精灵王大战,矮人临阵倒戈,结果灯神是败退了,矮人却没得到自由,接着受精灵驱使。”

“境遇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吗?”

“哼哼,为精灵挖矿,和为灯神挖矿,有什么区别吗?还不止这样。矮人么,挖矿就挖矿罢,反正几千年来干的都是这个;可是现在有好几个领主,管辖着不同地域的矮人,他们互相看不顺眼,藉口都是这家的矮人挖了那家的矿,所以要让矮人们先干一仗——依我看,目的就是为了把别人家的矿山抢过来——而且矮人啊,又是很喜欢打架的,其实他们人不坏,就一个毛病,太爱喝酒,喝多了动作就粗鲁,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

我想了想,说:“你不是说精灵已经四分五裂了吗?这样还能统率矮人?”

“矮人的部落和部落之间也不是很团结,和平时期也常常你一榔头我一板砖的,要不然怎么会被精灵管着?精灵的数量可比矮人少多了。”

“你说的那个精灵王……提拉米苏……”

“是克拉门苏……”

“对,他怎么了?”

“大战之后,他就销声匿迹了,有传言说他跟大灯神相爱相杀最后殉情了,又有人说他们一起浪迹天涯了……反正快两千年前的事了,也没个准。”

“他们中有一个是女的?”

“谁说的,都是男的。”

“……好吧。”我叹气,又问,“你说的这些,与半身人有什么关系呢?”

年轻的绿精看上去十分愤慨,他挥舞着小拳头:“最不公平的就是这一点!我们半身人,既没有参战,也从来不招惹谁,祖祖辈辈一直在这片大草原上和西南的魔法森林里生活,现在可好,西南也被精灵占了,还大有往草原扩张的架势,冲着我们这些原住民,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所以,你们的生存空间被挤压了。”

“何止挤压空间这么简单,是屈辱啊!你知道吗?我爷爷的爷爷是葬在魔法森林里的,那里才是我的根啊!可是我却不能随意回去,因为那里已经是‘夜莺之森’的领地……”

说到这里,他声音小了下去,似乎有所忌讳似的,看了看我:“……不好意思,我好像太激动了……那啥,你跟精灵应该没啥交情吧?”

我只跟一个快变成化石而且已经流离失所的精灵有点交情,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而且皮克西提到夜莺之森,我无论如何也想套出更多消息,于是立马情真意切地撇清,表示自己连精灵具体长啥样都不知道——这是真的,什么美貌啊尖耳朵啊都是听说而已又没有亲见——可是不管我怎么旁敲侧击,他都不肯吐出关于夜莺之森的半个字了。

我只好暂时放弃,催他教我投石击鸟;他好像也很乐意转换话题,伸手在腰带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一个弹弓——我顿时岔气,你妹啊,原来是需要工具的么。

皮克西看见我一脸“什么啊原来是这样一点都不惊人”的表情,显然很不服气,哼哼着说:“你、你别小看了我的绝技!就算是有弹弓,也得技术好才能打下鸟儿来的!不信你试试!我先示范。”

他在地上摸了半天,抠出一粒葡萄大小的石头,右手捏着压在皮筋上,凑到眯缝着的眼睛前,似乎瞄准了几十米外的一群鸟儿;皮筋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竟然越扯越长,最后左臂都能完全伸直了,我生怕皮筋会断,谨慎地挪开了一点;就在这时!皮克西帅气地松开右手,石子咻地射了出去,端的是又快又远,带着口哨般的尖锐声响,直接穿过了鸟群,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落进不知几百米外的草丛中,再也不见。

那群晨起之后正在草丛上空扑腾嬉闹的鸟儿,唧唧喳喳地散开,巧妙地避过了飞石的路线,很快又重聚在一起,继续唧唧喳喳,仿佛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就像下课时聚在走廊上八卦的中学女生们,时而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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