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带着和尚来到一处僻静之地,这里远远的就能闻到狗肉的香味,和尚马上精神一振,冲着狗肉馆就飞奔而去。
没等吴良进屋呢,和尚就在里面坐着,看着柜台上摆放的各种狗肉,大流着口水。好在他穿着普通的衣服,还戴着帽子,看不出他是个和尚来,到是没人注意。
走到柜台前,吴良看着狗肉,点了一个狗脖子和一个狗排,这里都是活肉,是味道最香的地方。然后又叫了狗肉炖豆腐和狗酱,当然配菜还是要的。他点了尖椒干豆腐、生牛肉丝。
等到他坐回来的时候,和尚的口水都快流了一地,看到狗肉切完端上来,他伸手就来了一块,放进嘴里大嚼起来。
“痛快啊痛快,洒家那个真好吃。”和尚开心地大笑。
他看着吴良,犹豫着道:“小施主,要点儿酒怎么样?”
良哥笑了,“今天我请大师,你随便吃吧,想要什么都可以。”
和尚高兴了,见柜台边上放着的五十六度自酿的小烧,他直接叫了两斤,良哥不喜欢喝白酒,叫了六瓶大绿棒子,这玩意有劲儿,只是很少有人喝它了。
吃着东西,和尚就打开了话匣子,说了许多自己游方的经历,甚至讲到他在波斯的时候,曾经一家大庙供养过他,当了两年逍遥王。
吴良听得暗暗称奇,见点的狗肉没够吃的,他又叫了两条狗腿,光点这些狗肉就花了八百多。
和尚把一大碗酒干掉,这才看着吴良,“很少能遇到这么投缘的人了,也罢这是缘分一场,我送你样东西。”
说着,他从手腕上除下一个佛珠串,上面的佛珠是漆黑的颜色,而且因为常年在手里转磨,上面光滑如玉。
吴良接了过来,细细看了一下,见这些佛珠并不呈规则的形状,每个珠子上面都有不同的符文,他也看不明白。
和尚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制作的吗?”
他摇摇头,迎着阳光细看,也没看出来是什么质地,“难道是某种特殊的石头?”
和尚两手合十,“这是人骨念珠啊。”
“啊?”吴良大吃一惊,这握在手里的东西有如千斤之重。
“小施主莫怕,这是从我祖师那里传下来的,是用圆寂的高僧眉骨和指骨打磨而成,可以驱邪扶正,调理你体内的罡气。”
他一指佛珠道:“我算过,你很快要去的地方,附近有孤魂野鬼,如果没有此物震慑,你很容易被孤魂侵入身体,最后神智丧失。”
“所以,把这佛珠戴好,或是摆在你将来所住之处,那方圆百里之内,无任何妖邪之物敢靠近,甚至可以把它们净化超度,你也算是做了功德之场。”
良哥听了很久没说话,他看了看佛珠把它戴在手腕之上,然后对和尚道:“那我此去,是祸还是福啊?”
“你要是留下,得熬到四十岁才能出头,也只能像现在这样做些杂役,提职成个小吏而已,四十岁之后才能官运亨通。”
“而你要是下去,官运有,财运更有,将来的财富那真是富可敌国。”和尚大笑道。
“可是财从什么地方来呢?”吴良心动了,有些事叫信则有,不信则无,从现在看来这和尚只让他请了一顿狗肉,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
和尚用手指沾着白酒,在桌上写了一个字:山!
“九顶连环,山山相递,乃步步登顶之意,这财便在于此啊。”
和尚把棒球帽一丢,露出光光的头,好在上面没有戒疤,还看不出来他是个和尚。
他又是一大碗酒下肚,把一条狗腿吃个风卷残云,拍着肚子道:“你这一生都离不开女人,所以不用控制,想控制也控制不了,该收就收了,这都是你前辈子桃花精所欠之债,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
“哦对了。”和尚盯着他看了几眼,“你前缘之中还有一个女人,也是你的最爱啊,她命里有此一劫,你们两人不能在一起,不过现在可以了,她劫数已尽。”
和尚笑道:“你第一个女人身上早就被你种满了桃花的罡气,其他男人根本碰不了她的身子,所以她还是你的,这点你放心。”
良哥大喜,这所指不就是唐丽丽吗?难道她的婚姻只是个摆设?
他听得陷入深思,他现在越来越发现这个和尚不简单,许多事说的有鼻子有眼儿,也不像是满嘴跑火车,那就姑且信他一回。
对于被弄到什么山野村乡,他有点儿糊涂,细想一下,难道是谭丽芝要把自己打发下去,也是整自己的手段?这么一分析就对了,他暗恨这女人竟然如此毒辣,他早晚会让她还回来的。
临走时,吴良要给和尚财物,他摆手拒绝,到是包了一条狗腿,又打了二斤酒带在身边。
“小施主,将来你成了顶级富翁,洒家还会上门去讨一碗酒喝的。”说完,他哈哈大笑着扬长而去。
这次遇到和尚,他的心乱了,总有些事放不下,特别是关于唐丽丽的事,他想尽快知道她现在过的怎么样,当年被她的母亲逼着分手,也是因为自己没钱,现在他有钱了,要是唐丽丽能回到他的身边,他可以养着她,花多少钱吃药都行啊。
回到家里,他打了电话给陈华玉,让她帮着查查最近有没有什么去农村扶贫或是下派锻炼的文件。
陈华玉意外他要找这个干什么,“你打算下去吗?”
“没有,我就是听说有这么个事,想知道怎么回事。”他答道。
“一般文件都从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