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宸抿唇,思绪陷入深深的回忆。
“从前有个小男孩,家里特别有钱。
有一天,小男孩被一群亡命之徒绑架,趁坏人不注意,他趁机逃了出来。
路上,遇到一个正巧从那经过的叔叔,并上了叔叔的车。
后来,叔叔为他挡了一枪,最后,小男孩获救了,而见义勇为的叔叔却丢了性命。
对于叔叔的死,小男孩一直耿耿于怀,伤心不已。
叔叔有个女儿,叫“欢欢”,欢欢一头乌发,很细腻很飘逸,浑身散发着一股活力,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小男孩对欢欢一见倾心,在心中默默许下承诺,要代替叔叔好好守护她。
可是等他长大后,十几年来,却一直找不到欢欢的踪迹。”
不用多想,南瑛也猜到了小男孩就是靳宸。原来,在他的心里,曾有一段如此刻苦铭心的思念。她真羡慕那个小女孩,能成为靳宸心中最特别的存在。
“然后呢,你找到欢欢了么?”
靳宸温柔的扶住南瑛的臂膀,“后来,男孩又遇到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和欢欢一样特别爱笑,同样的长发飘逸,同样的坚忍不拔,而且让他心弦颤动。虽然一开始的相识带有目的,但爱火却在不知不觉中燎原。当男孩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心意后,他毅然像女孩表白,两人发展很快,眼看到了订婚的阶段”
听了这解释,南瑛心里咯噔了一下。
他是想告诉她,他对欢欢是责任,对她才是真爱吗?
靳宸见面前的女人不言不语,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发顶,“傻瓜,你就是欢欢啊!”
这个消息,让南瑛惊愕得嘴巴能放下一个鸡蛋。
“我是欢欢?”南瑛不确定的重复问道。
靳宸点点头,“找了那么多年,我一直找不到欢欢,那是因为我把名字搞错了。欢欢只是乳名,这是国取名的传统,其实,她的正名叫“南瑛”。”
“可是我怎么不记得?”南瑛捎了捎脑袋,越想,头越疼。
“你当时只有七岁,年纪尚而且,你爸爸的死,对你打击很大,为此,你大病了一场,所以,七岁以前的记忆,是一点印象也没了。”
靳宸耐心的解释。
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梳理有些凌乱的发丝,“知道林爷爷为什么不许你提早恋爱么?”
女人不解,轻轻的摇了摇头。
“那是因为,我爷爷曾向你母亲提出过婚约,你母亲一方便不想允诺,另一方面又不想顾忌我爷爷。”
南瑛顿悟,“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不,一开始我并不知情。爷爷曾向你母亲许诺,不再提及那些伤心的过往。从爷爷就钦点你做我的未婚妻,我一直很排斥。后来,安翊臣和我打赌,我承认我为了男人的那点可怜自尊,故意找机会接近你,甚至不惜进入盛兴大学当客座教授瑛瑛,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多么希望每天清晨起床,睁眼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你!”
靳宸平时话不多,但今天,他把几天的话都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