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山村庄园主>130 美味杀猪菜 下

(感谢好友一线生机打赏鼓励)

今天两人讲的这些事情,陈家这姐俩都是第一次听。反正陈雅蓉就觉得非常有意思,就跟听故事一样,一边烧火一边听得津津有味。

真的没有想到看是傻乎乎的坏大叔,还有这么多精彩的事情啊。大叔好像蛮好玩的,等过完了年,要不要再到这边玩几天呢?这里热热闹闹的,可比家里边强多了。

大家伙嘻嘻哈哈的聊了一会儿,刘富贵看了看时间,也将家里的第三口锅给生了起来,这里就是留着做最后这几样菜的。

不管做啥菜,你都得讲究个火候儿。大骨头是越炖越香,可是这些猪内脏和猪血,你要是火大了,不仅仅会严重缩水,口感上也会差很多。

原本仅仅是打算弄这些菜就够吃了,不过王凤茹偷偷给递过来一个小情报。陈意涵为啥洗大肠没有障碍呢?就是因为爱吃这一口。

所以还得加一道菜,溜肥肠。这道菜刘富贵没有出手,不擅长啊,交给了黄智才。

猪心切片儿、小肠切段儿,猪肝手撕,这就是三大盘子。大骨头锅上的蒸肉也蒸好了,上边盖上盘子轻轻翻转,这就是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蒸肉。

对于这个猪肝和猪心,乐乐有些小馋。不过人家也是懂礼貌的孩子,知道大人们还没有开始吃,咱就不能偷偷下嘴。

王凤茹那边还在往盆里盛酸菜,刘富贵这边也将大骨头给捞了出来。忍着热将上边的肉给撕下,这就是手撕拆骨肉。

里边的猪肉汤可没有浪费,将边上搅好的鸡蛋倒进锅里,再撒上一大把的香菜,这就是鸡蛋汤。

今天,就是这些菜,根本都没有主食。围着桌子坐好,这就直接开吃。

黄智才偏爱蒸猪血,直接吃了一口,竖起了大拇指。他吃出了想念的味道,就觉得最好的蒸猪血,就应该是这个味儿。

人家小乐乐,那也是左右开弓。猪心、猪肝、拆骨肉,人家在蒜酱里稍稍蘸一下,就会放到小嘴里大嚼一通。

“不错、不错,这个肉味儿比市场上卖的那些稀食猪肉,味道都要强好多。”低头猛吃了一通后赵锦荣说道。

“赵哥,其实现在正经的稀食猪,真的很少。”刘富贵夹了一片蒸肉塞进了嘴里,边嚼边说。

“大多都是喂几个月的饲料,然后等快出栏的时候停下来,卖的时候就当是稀食了。我家这个可是真的一点儿饲料都没有喂过,就是棒子面、稻糠、豆饼、白菜啥的。”

“就是出栏的时间太长了,别人家的五个月出栏,我家这个我估摸着搞不好都得搞到八个月。”

“所以这个肉才这么香,出栏之前给我打电话吧,咱们碰一下这个价格。现在真心说不好,咱们得随行就市的来。”黄智才接了一句。

他也算是吃货中的行家,在等级上来讲,比赵锦荣还要高一个层次。今天别看仅仅是杀猪菜,这个肉一吃到嘴里,那个香味儿和口感,明显跟以前吃的不一样。

而且这个菜好吃不好吃,你也别光看自己,你再瞅瞅旁的人。你说刘富贵家里人吃饭平时就是这么豪爽,也倒无所谓了。可是韩东、赵锦荣,还有那两个女孩,吃得同样很豪爽,这也能够直接说明问题。

今天这桌杀猪菜,他吃到现在,竟然一丁点儿油腻的感觉都没有。就那个蒸肉,看着应该油腻,可是你吃到嘴里以后,爽滑得紧。

陈意涵也是真的喜欢吃溜肥肠,自己就消灭了小半盘儿。

这个丫头在家里边虽然是“病人”,可是这些天也没少帮家里干活,可比经常瞎胡闹的陈二丫强多了。

为了给予表扬,刘富贵就将大骨头上带着一些筋头巴脑的肉给陈意涵夹了一块。相较于那些肉来讲,刘富贵还是觉得这些筋头巴脑的最香。

在农村来讲,家里边吃饭互相夹菜很正常。陈意涵在这边生活了这么久,早就已经习惯了。可是赵锦荣他们就觉得看出来门道了啊,这个情况,再加上以前获得的信息,那是妥妥的不一般。

“爸爸,我要吃这个。”乐乐吃了一会儿,指着盘子里的小肠说道。

刘富贵给她夹了一小截,开始没有给闺女,就是不知道她是否会喜欢这个味儿。

乐乐长大了嘴,等小肠放到她嘴里以后,人家就直接大嚼起来。这就发现新大陆了,这个滑溜溜、艮啾啾、香香的,也挺不错啊。

那还有啥说的,刘富贵直接给小家伙的小碗里,夹了几截,剩下的就交给乐乐自己。今天的菜太多,乐乐有些吃不过来得让她自己慢慢选。

“还是这庄稼院的杀猪菜吃着过瘾啊,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吃得八分饱后黄智才感慨的说道。

“来了,你就赚到了。别的地方,你真的花多少钱你都吃不到这个味儿。”赵锦荣笑着说道。

“这些年,我也算是走南闯北的吃过好多饭店了。唯有富贵家里的菜,我是咋吃都吃不够。在富贵家吃饭,心里边舒坦。不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你唯一需要想的,就是怎么才能多吃一些。”

“确实是这样,在这里吃饭,吃啊吃的,就能够让人放下心思,专心对付眼前的美食啊。”黄智才点头说道,还给自己舀了一碗鸡蛋汤。

得月楼好多的大厨、名厨,你要是没有一些拿手的绝活,在得月楼你真的没有掌灶的权利。

他帮忙经营得月楼五年出头了,每一道菜都亲自品尝过。可是他就发现,刘富贵这边的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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