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微笑着轻轻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对乐阳说到,“她也叫琪琪,是姑姑的小孙女”
“呵呵”
这小女孩生得极其秀丽,小小年纪简直可以用漂亮来形容,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
她爸从屋里拿出两张小凳子放在了屋前的坝子里,“小伙子坐吧”
乐阳没有坐下,“谢谢叔叔,我们是回来做事的,有什么需要做的吗?”
“呵,你们还回来得真是时候,那你们去掰玉米吧,我这两天腰有些痛,正愁着拿不回来呢”,她爸一脸无所谓的笑。
听到这,龙凤有些生气,“你身体本来就不好,叫你不要种那么多你偏要种”,她气呼呼的朝里屋走了进去,不一会儿换上了一双以前的旧鞋子。
他爸收起了笑,语气中透着一丝丝生气与无奈,“那有什么办法!”
龙凤没有答话,又找来她爸的布鞋让他换上,“穿这个吧,你的鞋子到时候弄脏了不好洗”
“没事,这是皮料的,擦擦就干净了,走吧”
“好吧”
龙凤将鞋子放在了屋外的石台子上,随后背上台子上的背篼,便带他朝着屋后的竹林走去。
走进了竹林,龙凤忽然回过头来,“对不起,让你过来帮忙”
乐阳觉察到了她心里的痛,忙安慰道,“是我自己要来的,笨”
她转了过去,“我爸身体不好,让他休息就是不听,人家不种的地他就要过来种……”,她没有再说下去,抬起手来擦了擦脸。
看着她的背影,乐阳满是怜惜,却无能为力,只得对她说到,“那我们今天就多干一些,把玉米全都搬回去”
“谢谢”
她家所种的玉米,比他想象的多太多,两人忙了一天,也才刚刚掰了一半而已,回去时天都完全黑了下来。
回去时,她爸已经做好了晚饭,晚饭很丰盛,她爸特意杀了鸡,又到村里的鱼塘买了鱼,还到村外的小卖部买了两瓶白酒,看得出来他很高兴。
两人洗了把脸,简单的收拾了一番,便坐到了堂屋里的桌旁,她爸倒了两杯酒,“小伙子,今天把你累着了,来,我俩喝一杯,解解乏”
他客气的接过酒杯,“好,陪您喝点”
“别客气,快吃吧,小伙子哪里人啊?”
“安市”
“安市?那是哪?”
“离这挺远的,大概有一千多里”
“哦”
桌上,两人一瓶白酒下肚,开始没有了什么辈分,谈天说地,她爸讲着龙凤小时候掉水里两次都没有死,有一次还是井里,乐阳说着他小时候很短时间便吃完了一整箱糖,最后刚换掉的新牙又换了一次,她爸又讲他去偷人家果子吃在草丛里躲了一下午,乐阳说他小时候拿着玩具枪对着火堆里开枪最后枪全部化掉,两人说完哈哈大笑。
最后两人发现有着许多共同之处,比如都喜欢吃糖,比如都喜欢吃小葱拌豆腐,都是重口味,而龙凤微笑着坐在一旁,看着两个人醉醺醺的聊天。
她爸喝了很多酒,最后被龙凤扶回了房间,回去时她爸还嘟哝着:“这小子对我胃口”,乐阳借着酒意,毫不顾忌的笑了笑。
这天两人都很累,收拾好桌子洗了澡就去睡了,晚上,龙凤让乐阳睡自己的房间,她贤惠的帮他整理好了一切东西,然后她去了临近不远的姑姑家与琪琪一起睡。
第二天乐阳刚醒过来,便听到龙凤早早从姑姑家过来了,她爸在外边对她说着:“小阳跟你一样,晚上也喜欢开着灯睡觉”
“……”,他们不知道的是,乐阳开灯睡觉,是因为害怕晚上有虫子会爬上床,是的,谁也不会想到,他这个外表温柔阳光,打架斗殴却异常凶残的大男子汉,克星竟然是小小的毛毛虫。
两人早早吃了饭就出了门,那条小狗一直在他们后边跟着,乐阳一回头,它就对他趴着耳朵摇着尾巴不肯回去,他们到地里它就在旁边趴着,龙凤告诉他小狗的名字叫小麻,一只虎斑田园犬。
两人又忙活了整整一天,天黑时,终于所有的玉米都已经掰了下来,到这时,他俩才长长的呼了一口气。
玉米太多,她家里放不了,还有许多放在她姑姑家里,吃完晚饭,他爸就过去收拾了,乐阳洗完澡,本想把衣服洗了,却被龙凤抢了过去,“你休息一会儿吧,我给你洗”
乐阳只得坐在大门旁的竹椅上,看着她给自己洗衣服的样子,昏暗的灯光里,他默默的微笑了起来,除了自己的家人,还是第一次有人愿意给自己洗衣服。
静下来后,一切都变得清晰了许多,吹过的夜风里满是槐花的味道,房屋四周的草丛里,传来蛐蛐和青蛙的叫声,一阵倦意渐渐泛了上来,乐阳不禁闭上了眼。
不知睡了多久,乐阳隐隐闻到了一股洗衣服的味道,然后,一双手温柔的放在了自己肩上。
“累了吧,我给你揉揉”
他没有睁眼,当她给他揉肩时,肩上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叫出了声,“啊!”
“怎么了!?”,龙凤连忙松开了手,拉开他的领子,只见他肩上的肉已经磨破了几层皮,她刚刚才轻轻揉了一下就有丝丝血迹浸了出来。
这两天来乐阳只让她掰玉米,然后自己负责背回去,来来回回无数趟,本就没有干过活的他哪里受得住,肩膀早就磨得血肉模糊了。
乐阳顿时睡意全无,连忙拉上领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