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云端着甜汤进屋,见傅雨正在发呆,便推了推她的肩膀,说,“来,把甜汤喝了再睡。”
傅雨连忙坐起来,伸手想要接那碗甜汤。
樊云立刻说道,“不用你自己动手,我喂你。”
傅雨看着他,脸颊泛红,却并没有拒绝,欣然接受他送到嘴边的甜汤。
“你的伤,怎么样了?”
正吃着,傅雨突然想到樊云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呢,便关心地问了一句。
“结痂了,只要不跟人大打出手,没什么大问题。”
傅雨看他说得轻松,便也没再多问,安静地吃完了一碗甜汤,侧躺躺回床上。
她的安眠药效力其实并没有过去,这会儿稍微坚持着吃了点东西,说了会儿话,瞌睡虫又一次袭来了。
等樊云收拾完碗筷,再次进房间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樊云就把小馒头送回了樊家,交给苏曼照顾。
接着,他开车回到家里,带傅雨去了火车站。
沈纯的老家,相比a市的乡村,要落后很多,从a市坐动车,大约是2个小时。
桐村,一个依然远离尘嚣,守护一方净土的小村落。
从镇上的火车站出来之后,打车大概还要半小时,才能真的到达桐村。
樊云和傅雨支付了那种小电动车的费用,徒步走进村庄。
虽然这里落后,但是不可否认,这里保持着桃花源一样的景致。
“从这里,到村子里,还要走比较长的一段路呢,要不要那种小电动车带过去?”樊云怕傅雨累着,看到路边有收费的小电动车,便开口问道。
“不用,我们就走走,感受一下这里的自然风光。”傅雨很喜欢这里,直接拉着他往里面走去。
金秋十月,田间都是一摞一摞收割的稻子,黄澄澄的,透着丰收的喜悦。
傅雨走在田埂上,有些地方比较窄,让她有点下足不稳。
樊云连忙搀扶住她,说,“拉着我的手,我扶着你走。”
傅雨点了点头,哼起了小时候的一首歌谣:拾稻穗的小姑娘,赤脚走在田埂上,头上插朵野菊花,手臂上挽着小竹筐……
樊云听着她的歌声,脸上露出了暖暖的微笑:“这歌好像是小学的儿歌?”
“嗯。”傅雨点了点头,说,“当时学的时候,就很像歌词里的小姑娘一样,在田埂上走一回。之前,我们去的那些村子,都没有这样大片大片金黄色的稻谷田,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
“刚才来的时候,司机告诉我,桐村是附近最大的稻子供应商,周围几个地方的稻米,都是桐村提供的。也就是说,水稻,是他们的第一经济来源。”樊云笑着把村子的情况告诉她。
“那如果遇到灾荒的年份,不就没了收入?”傅雨跳出田埂,走回到大路上,拉着樊云的手问道,“那要怎么过活呢?”
“姑娘,一听你这话,就是外头来的吧?如果是灾年,咱们自己家的仓库都是有存粮的,足够自给自足。”
这时候,身边有村民路过,立刻就热络地为他们释疑。
“原来是这样。”傅雨明白的点了点头,询问这个村里人,说,“对了,大叔,你知不知道这里以前有个叫沈纯的住在什么地方?”
“沈纯?”小老头蹙眉想了想,摇头道:“不知道。我也是才搬来这里住没几年,你可以到村里问问这里的老人,或许知道。”
“那么村里谁生活的时间最久?”樊云接着提问。
小老头想了想,说,“年纪资历最长的,应该是鼎爷。”
“鼎爷?”
“对啊,那老头可硬朗了,应该活了百岁了。”小老头自己也有六七十了,说到这个鼎爷,却搞得自己年轻很多似的。
“那,你可以带我们去找他吗?”傅雨上前询问。
“那可不行,鼎爷脾气太怪了,我可不想没事找骂。”他摇了摇头,说,“这个,我呀帮不了你们。”说完,就要离开。
“等一下。”樊云再次叫住他,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住处吗?”
“这倒是可以。”他指着不远处的一条小河,说道,“你们沿着河走到头,就会看到一个小木屋,他就住那里面。不过,周围阴森森的,感觉呀,就不是人住的地方,尤其是到了晚上,还会发出各种可怕的声音。”顿了顿,说道,“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去了,真的,那里太恐怖了。”
“好,谢谢您的提醒。”傅雨笑着道谢,跟樊云朝着小河的尽头看去,发现一时间是看不到头的。
“走吧。”樊云拉着傅雨的手说道。
“嗯。”
“诶,”小老头看着两人朝着小河的方向走去,连忙叫住他们,表情满是惊恐地说道,“你们真的要去呀?”
“是啊,我们就是想来问这个村里以前一个村民沈纯的事情,所以必须找鼎爷问一下。”樊云看着面前那个小老头,也知道他是好意,不希望他们发生危险。于是道,“您别担心,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
“鼎爷那里可不是你们说可以照顾好自己,就能够照顾好的。”小老头白了两人一眼,撇了撇嘴,神秘的说道,“你们听过鲁班一族吗?”
“没有?”傅雨和樊云面面相觑,都摇了摇头。
“傻了吧,不知道了吧。”小老头凑上前,小声说道,“鼎爷就是鲁班一族的后人。他们的兴趣就是设置各种机关暗道,以前都是帮帝王设计陵寝的。”
这话让傅雨产生了疑问,